【#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规章制度】县城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县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县城管理,创建整洁、优美、繁荣、有序的现代文明县城,依据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县城管理是指县城规划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和经济社会生活运行秩序的管理,主要包括与其相关
的县城规划、建设、土地、房产物业、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市场文化、消防安全、人民防空、社会治安、收容救助及其它与市容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有关的管理。
第三条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单位、居民、暂住人口以及过境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县城管理贯彻“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方针,按照“政府领导、城管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依法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县人民政府设立县城管理委员会,由县长、分管副县长和县政府办等相关职能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县城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县城区的综合管理工作;保障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在县城区内贯彻执行;根据城区发展方向、规模、目标,制定县城管理的近期、中长期规划,决定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工作重点,综合组织、指挥、协调、监控县城经济社会生活有序运行。
1 / 3
县城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城管局,负责县城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县城管理实行县长负责制,全面领导县城的综合管理工作,主持或委托分管副县长主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决策县城管理中的重大事项,确保县城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工作正常进行。
第七条县城管、公安、交通、工商、建设、规划、国土、房产、人防、水利、民政、环保、卫生、文化、商务、电力、电信、移动、广电、易俗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职能部门应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搞好县城综合管理工作,惩治各种违反县城管理的违法行为,保障县城经济社会生活运行安全有序。
第八条xxx镇人民政府参与县城管理,按照“事、权、责”统一的原则,由县城管理委员会具体划定职责范围,明确任务和目标。
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易俗河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社会秩序等相关工作。
县城区内各单位、居民应积极配合和参与县城管理服务活动。 第三章规划、国土、建设管理
第九条在县城规划区内从事地上、地下的新建、扩建、改建、外墙装饰以及临时搭建等各种建设活动,均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城市规划法》和《湖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未经批准不得从事建设活动。
第十条在县城规划区内从事建筑活动,必须在依法办理了用地手续和取得合法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需要改变使用权以及使用性质的,须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后方可进行。
2 /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79e420170229bd64783e0912a216147917117eb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