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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山琴况
作者小传:
徐上瀛,号石帆,明末清初琴家。約生于明万歴十年(1582),卒于清康煕元年(1662)年。万歴年間曾従陳星源、張渭川学琴,并與嚴徴等交往,后發展虞山派“清、微、淡、遠”的風格,并兼收各家之長而別創一格,成爲明末清初著名琴家,虞山派代表人之一,時人誉爲“今世之伯牙”。
《溪山琴况》作于崇禎十四年(1641)年。“琴况”,即琴(琴音、琴樂)之状况、意態(形)與况味、情趣(神)。徐上瀛根据宋崔尊度“清麗而静,和潤而遠”的原則,按照唐司空圖《二十四詩品》,《溪山琴况》是古琴音樂美学思想的集大成者,對清代琴論與古琴藝術有很大影響。
和 静 清 遠 古 淡 恬 逸 雅 麗 亮 采 潔 潤 圓 堅 宏 細 溜 健 軽 重 遅速
一曰“和”。
稽古至聖心通造化,徳協神人,理一身之性情,以理天下人之性情,于是制之爲琴。其所首重者,和也。和之始,先以正調品弦、循徽叶声,辨之在指,審之在聴,此所謂以和感,以和應也。和也者,其衆音之款会,而優柔平中之橐答乎? 論和以散和爲上,按和爲次。散和者,不按而調,右指控弦,迭爲賓主,剛柔相劑,損益相加,是爲至和。按和者,左按右撫,以九應律,以十應呂,而音乃和于徽矣。設按有不齊,徽有不准,得和之似,而非真和,必以泛音辨之。如泛尚未和,則又用按復調。一按一泛,互相参究,而弦始有真和。 吾復求其所以和者三,曰弦與指合,指與音合,音與意合,而和至矣。 夫弦有性,欲順而忌逆,淺實而忌虚。若綽者注之,上者下之,則不順;按未重,動未堅,則不實。故指下過弦,慎勿松起;弦上遞指,尤欲無迹。往来動宕,恰如膠漆,則弦與指和矣。 音有律,或在徽,或不在徽,固有分数以定位。若混而不明,和于何出?篇中有度,句中有候,字中有肯,音理甚微。若紊而無序,和又何生?究心于此者,細辨其吟猱以叶之,綽注以適之,輕重緩急以節之,務令宛轉成韵,曲得其情,則指與音和矣。 音従意轉,意先乎音,音随乎意,將衆妙歸焉。故欲用其意,必先練其音;練其音,而后能洽其意。如右之撫也,弦欲重而不虐,輕而不鄙,疾而不促,緩而不弛;左之按弦也,若吟若猱,圓而無碍(吟猱欲恰好,而中無阻滯),以綽以注,定而可伸(言綽注甫定,而或再引伸)。紆回曲折,疏而實密,抑揚起伏,断而復聯,此皆以音之精義而應乎意之深微也。其有得之弦外者,與山相映發,而巍巍影現;與水相涵濡,而洋洋[人尚]恍。暑可變也,虚堂疑雪;寒可回也,草閣流春。其無尽藏,不可思議,則音與意合,莫知其然而然矣。 要之,神閑気静,藹然醉心,太和鼓暢,心手自知,未可一二而爲言也。太音希声,古道難復,不以性情中和相遇,而以爲是技也,斯愈久而愈失其傳矣。
一曰“静”。
撫琴卜静處亦何難?独難于運指之静。然指動而求声惡乎得静?余則曰,政在声中求静耳。 声[厂萬]厉則知指躁,声粗則知指濁,声希則知指静,此審音之道也。盖静由中出,声自心生,苟心有雜擾,手指物撓,以之撫琴,安能得静?惟涵養之士,淡泊寧静,心無塵翳,指有余閑,與論希声之理,悠然可得矣。所謂希者,至静之極,通乎杳渺,出有入無,而游神于羲皇之上者也。約其下指工夫,一在調気,一在練指。調気則神自静,練指則音自静。如熱妙香者,含其烟而吐霧;滌界茗者,蕩其濁而瀉清。取静音者亦然,雪其躁気,釋其競心,指下掃尽炎囂,弦上恰存貞潔,故雖急而不乱,多而不繁,渊深在中,清光發外,有道之士当自得之。
一曰“清”。
語云“彈琴不清,不如彈筝”,言失雅也。故清者,大雅之原本,而爲声音之主宰。地而不僻則不清,琴不實則不清,弦不潔則不清,心不静則不清,気不肅則不清:皆清之至要者也,而指上之清尤爲最。 指求其勁,按求其實,則清音始出;手不下徽,彈不柔懦,則清音并發;而又挑必甲尖,弦必懸落,則清音益妙。兩手如鸞鳳和鳴,不染纖毫濁気;[厂昔]?指如敲金戛石,傍弦絶無客声:此則練其清骨,以超乎諸音之上矣。 究夫曲調之清,則最忌連連彈去,亟亟求完,但欲熱鬧娯耳,不知意趣何在,斯則流于濁矣。故欲得其清調者,必以貞、静、宏、遠爲度,然后按以気候,従容宛轉。候宜逗留,則將少息以俟之;候宜緊促,則用疾急以迎之。是以節奏有遲速之辨,吟猱有緩急之別,章句必欲分明,声調愈欲疏越,皆是一度一候,以全其終曲之雅趣。試一聴之,則澄然秋潭,皎然寒月,湱然山涛,幽然谷應,始知弦上有此一種情況,真令人心骨倶冷,体気欲仙矣。
一曰“遠”。
遠與遲似,而實與遲異,遲以気用,遠以神行。故気有候,而神無候。会遠于候之中,則気爲之使;達遠于候之外,則神爲之君。至于神游気化,而意之所之玄之又玄。時爲岑寂也,若游峨嵋之雪;時爲流逝也,若在洞庭之波。倏緩倏速,莫不有遠之微致。盖音至于遠,境入希夷,非知音未易知,而中独有悠悠不已之志。吾故曰:“求之弦中如不足,得之弦外則有余也。”
一曰“古”。
《樂志》曰:“琴有正声,有間声。其声正直和雅,合于律呂,謂之正声,此雅、頌之音,古樂之作也;其声間雜繁促,不協律呂,謂之間声,此鄭衞之音,俗樂之作也。雅、頌之音理而民正,鄭衞之曲動而心淫。然則如之何而可就正乎?必也黄鐘以生之,中正以平之,確乎鄭衞不能入也。”按此論,則琴固有時古之辨矣! 大都声争而媚耳者,吾知其時也;音淡而会心者,吾知其古也。而音出于声,声先敗,則不可復求于音。故媚耳之声,不特爲其疾速也,爲其遠于大雅也;会心之音,非独爲其延緩也,爲其淪于俗響也。俗響不入,渊乎大雅,則其声不争,而音自古矣。 然粗率疑于古朴,疏慵疑于冲淡,似超于時,而實病于古。病于古與病于時者奚以異?必融其粗率,振其疏慵,而后下指不落時調,其爲音也,寛裕温厖,不事小巧,而古雅自見。一室之中,宛在深山邃谷,老木寒泉,風声??令人有遺
世独立之思,此能進于古者矣。
一曰“淡”。
弦索之行于世也,其声艷而可悦也。独琴之爲器,焚香静對,不入歌舞場中;琴之爲音,孤高岑寂,不雜絲竹伴内。清泉白石,皓月疏風,脩脩自得,使聴之者游思縹緲,娯樂之心不知何去,斯之謂淡。 舍艷而相遇于淡者,世之高人韵士也。而淡固未易言也,?邪而存正,黜俗而歸雅,舍媚而還淳,不着意于淡而淡之妙自臻。 夫琴之元音本自淡也,制之爲操,其文情冲乎淡也。吾調之以淡,合乎古人,不必諧于衆也。毎山居深静,林木扶蘇,清風入弦,絶去炎囂,虚徐其韵,所出皆至音,所得皆真趣,不禁怡然吟賞,喟然云:“吾愛此情,不求不競;吾愛此味,如雪如冰;吾愛此響,松之風而竹之雨,澗之滴而波之涛也。有寤寐于淡之中而已矣。”
一曰“恬”。
諸声淡則無味,琴声淡則益有味。味者何?恬是已。味従気出,故恬也。夫恬不易生,淡不易到,唯操至妙来則可淡,淡至妙来則生恬,恬至妙来則愈淡而不厭。故于興到而不自縱,気到而不自豪,情到而不自擾,意到而不自濃。及睨其下指也,具見君子之質,冲然有徳之養,絶無雄競柔媚態。不味而味,則爲水中之乳泉;不馥而馥,則爲蕊中之蘭止。吾于此参之,恬味得矣。
一曰“逸”。
先正云:“以無累之神合有道之器,非有逸致者則不能也。”第其人必具超逸之品,故自發超逸之音。本従性天流出,而亦陶冶可到。如道人彈琴,琴不清亦清。朱紫陽日:“古樂雖不可得而見,但誠實人彈琴,便雍容平淡。”故当先養其琴度,而次養其手指,則形神并潔,逸気漸来,臨緩則將舒緩而多韵,處急則猶運急而不乖,有一種安閑自如之景象,尽是瀟洒不群之天趣。所以得之心而應之手,聴其音而得其人,此逸之所征也。
一曰“雅”。
古人之于詩則曰“風”、“雅”,于琴則曰“大雅”。自古音淪没,即有繼空谷之響,未免郢人寡和,則且苦思求售,去故謀新,遂以弦上作琵琶声,此以雅音而翻爲俗調也。惟真雅者不然,修其清静貞正,而藉琴以明心見性,遇不遇,聴之也,而在我足以自况。斯真大雅之歸也。 然琴中雅俗之辨争在纖微?喜工柔媚則俗,落指重濁則俗,性好炎鬧則俗,指拘局促則俗,取音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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