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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休假标准对照表
项目
休息日
节假日
本单位工龄十5年年以下 医
以疗
连下 5年以上 期
续
5年以下 病
工十
5-10年 假 龄 年以
10-15年
上
15-20年 20年以上 婚一般 假
晚婚 丧假
配偶
探亲假
父母 一般 晚育
产假
难产 多胞胎
陪护假
晚育 1-10年
年休假
10-20年
标准
每周 2天
11天3个月 6个月 6个月 9个月 12个月 18个月 24个月 3天 10天 1-3天 30天 20天 90天 90+30天 105天 90+15天 10天 5天 10天
补充说明 每周工作40小时,每月工作天数20.83天,工作时间166.64小时
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五一节1
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妇女节:妇女放假半天
属于全国人民的假日,如适星期六、星期日,应次日补假 按6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按12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按12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按15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按18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按24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按30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 男25周岁,女23周岁结婚 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 包括法定假日,不包括路程假 未婚职工每年一次,已婚职工四年一次 其中: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 晚育的延长30天产假 难道增加15天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或年满23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
1、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享受年休假
2、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
文件依据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
关于修改《全国年
节及纪念日放假
办法》(国务院令
第513号)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关于职工探亲假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
女职工保护规定(国务院令第9号)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每年
20年以上
15天
收入 5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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