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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若钿
老舍作品中的“京味”
从小读了许多课文,也看了许多文章,见惯了平铺直叙的陈述,看多了文辞繁缛的描写,一直很喜欢中学课本里林海音的《爸爸的花儿落了》,觉得在一众中规中矩的课文中显得很特别。等到看完此文的全集《城南旧事》后,我发现这种特别缘于林海音笔下展现的老北京风情,这让此书有了一股别样的“精气神”。
此后看了老舍的作品,无疑更让人眼前一亮。老舍作品中也有这么一种精气神,使得他笔下的寻常琐事、市井风情如信手拈来,却又不似市井嘈杂的声音,高亢絮叨让人听而生厌。老舍的作品,是处处透着一股爽利的气息的,就像我们平常所说的北京腔,明明喜欢处处带个儿化音却一点也不拖泥带水,让人听着格外舒服。其比之《城南旧事》,则更多了作为旁观者对文中各种人物现象的调侃与客观思索,和更接近市井的民俗气息。
他的作品是这样的:即便你不知道作者是谁,但略略一看文章就能知道这是一个在北京生活多年的人写的。他的作品充满了北京气息,按他的故事脉络氛围我们几乎可以勾勒出一个我们不曾见过的老北京。
那么这种“精气神”,便就是“京味”无疑。关于“京味”,我们可以这样理解,用俗白 、 风趣的北京话书写北京城的人物、故事,表现具有浓郁京华色彩的风俗文化、人情世态。
老舍作品中的“京味”,我认为大致可以分为几个方面,分别体现在他叙述的语言文字、描绘的环境以及展现的文化风情上。
一、语言文化上洋溢出的京味
其实说北京话的人很多,写文章的人也很多。但是把京腔融入文字记叙成长篇,老舍先生是第一个。老舍被称为语言艺术大师,他语言中的北京调调几乎每个作品都有且十分突出,却不会显得很刻意使读者感觉审美疲劳,也并不故作高深对某些事情讳莫如深。这关乎他对语言的驾驭能力。
语言是先入为主的直观印象。一篇文章的语言文笔首先决定了整篇文章的风格基调以及它对读者的吸引力。我对老舍作品的喜爱,很大原因就是在于他的语言,几乎是原汁原味的京腔,干净利索,有股韵味,还十分幽默。
中国现代文学史一位代表作家张恨水在反映抗战生活的长篇小说《巴山夜雨》中,有个“许先生”始终未露面,主人公李南泉的介绍:“人家是小说家,又是剧作家,文艺界第一流红人......许先生那分流利的国语,再加上几分幽默感,不用说他用小说的笔法去布局,就单凭对话,也会是好戏。”
老舍本姓舒,“舒”与“许”谐音,结合这两位作家的时代背景,许先生指的是谁我们自然不得而知。张恨水先生在“京味”小说的创作上也是一位巨匠,二人可能是最会写“京味小说的作家了。他们的作品具有最原汁原味的北京味。然而却是各有各的北京味。
我们从老舍先生的生平说起。老舍出生于北京,长于北京。直至出国前都在北京过活。老舍这样实打实的北京人,一口京片子最是纯正无比。而这口所谓的“京片子”,在老舍的作品中表现到了极致。张恨水先生可能因为从南方而来,语言方面可能较老舍不正;他写的可能是北京的梨园,北京的歌舞场,北京的世家,文字带着点绮丽,颇有上海“十里洋场”的气息。
而我们会觉得,老舍的语言很通俗,亲切得好像天桥上的说书人,叙述浅白但是引经据典深入浅出,用词也特别有代表性。作为读者就好像围观说书的人群,只差喝句彩再往说书人的扇子扔几个铜板便可让他继续说下去。轻松得很。
由此可见,他语言上的京味主要是口语化,这又包括人物语言的口语化,叙述语言的口语化。 老舍是地道的北京人,说的是地道的北京话,写的是北京味儿。这种味道,饶是在《济南的冬天》一文里,也隐隐可见。而就是这么如同将旁观者的话录下来誊抄在纸上的语言,如此浅白。
《茶馆》是一部成功的话剧,由北京一个小茶馆的兴衰来映射当时社会的状况。它的特点就是充分利用人物之间的对话来展现整个故事的架构。而既然是人物之间的对话,口语化自然十分明显,是老舍作品中人物语言口语化的一个典型。如第一幕中有庞太监和秦二爷的对话:“改天过去给您请安,再见!”“哼,凭这么个小财主也敢跟我都小嘴皮子,年头真是改了!”以及李三与松二爷的对话:“老大爷,您外边蹓蹓吧,后院里,人正说和事呢,没人买您的东西!”“李三!他们到底为了什么事,要这么拿刀动杖的?”纯粹的京片子对话,少了文绉绉的书面语,很接近生活,有声有色。也正因为这样,这个故事显得很“真”。
老舍的叙述语言,也是口语化的。这从《老张的哲学》、《柳家大院》等都可以看得出来。如《柳家大院》中有这么一句:“晚报上常说什么‘平等’,铜子儿不平等,什么也不用说。这是实话。就拿媳妇们说吧,娘家要是不使彩礼,你们一定少挨点揍,是不是?
再者,老舍的语言是很幽默的。这种幽默带有北京市民特有的“打哈哈”性质,现在大约可以称之为“贫”。他“贫”起周遭的生活大概是不遗余力的。这种“贫”是对周遭社会的一中调侃,而其中包含着多少不满和解嘲,也只有读者自己去体会。上文我引用的《柳家大院》的句子其实也可以体现出来,对于钱的调侃,对于彩礼的调侃。这样的语言,是促狭的,惹人笑的,但是个中心酸,便又有谁来体会?但是,借笑声来使艰辛的人生变得好过一些。用老舍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把幽默看成是生命的润滑剂。
所以我说老舍就像那说书人,摇着扇子使着京腔讲故事,还特吸引人。总体来说他的文章常常是很平和的,这源于老舍本身的温厚性情。但说到激动处还顺便调侃一下自身调侃一下周遭,平和处又是娓娓道来。这惊堂木一下一下,拍得可真够招人喜欢。
二、环境与文化所催生的京味
老舍先生作品众多,但他的文字却离不开一个北京城。在这个他笔下的“城”里,描摹的人物形形色色,每卷每篇都发生着不同的故事。但这些人物的跟就仿似扎在这个北京城,即使离开,兜兜转转也还是会绕回来。这也正像老舍自己的作品,即使不是发生在北京城的故事,也绕不离语言中的那股京腔。我只知《济南的冬天》就是这么一篇。 但我还认为,《济南的冬天》算不得这种“京味”的作品。因为语言之于文章,就如同礼物盒子上的蝴蝶结,是一种装饰。我认为,老舍的这种语言需要放在特定的环境文化下才能称之为“京味”作品。
我把环境与文化这两个方面放在一起谈,因为我觉得在老舍的小说中,这两样是分不开的。比方说他写到北京的胡同,胡同作为一个环境,但也会让人联想到北京所谓的“胡同文化”。写道京城脚下的卖艺,又能让置身于市井喧嚣的环境中。
我们也说到,老舍的作品总集起来就是老北京的市井风味。老舍以其生长在北京的生活经验,取材于北京的大小杂院、四合院和胡同,写市民世俗生活的意趣风致,写斑驳破败仍不失雍容气度的文化情趣,还有那构成古城景观的各种职业活动和寻常琐事,是一幅洋溢浓郁的北京文化特色的北京风俗画卷。
因为每个作品都要有一个特定的环境,而故事总是源于生活的。所以作家们往往会将身边的环境以人物自觉地或者无意识地融入他的作品中。就像沈从文的小说总是围绕着那个湘西,张爱玲的文章脱离不开都市,饶是有枝有蔓雄伟宏大的古希腊神话,也离不了那个希腊成。可能因为老舍是北京人,可能因为他对北京怀着深深的眷恋,可能北京的故事太多。他就这样写北京的故事,很多,写不完的跟着他的作品逐渐氤氲开来的京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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