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平台支付转账的风险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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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平台支付转账的风险应对

作者:暂无

来源:《检察风云》 2018年第11



在支付宝逐渐成为个人主要支付工具的当下,我国尚未针对支付宝这类第三方支付平台颁布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在支付宝平台涉及的纠纷越来越多的同时,立法层面也没有相关规定。针对支付宝在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中存在的技术和法律漏洞,如何避免在使用支付宝进行即时转账的时候避免转错账,以及一旦发生转错账该如何维权值得关注和研究

支付宝转错账的麻烦

当事人王斌军因报名英语学习班,需转账3000元给培训机构。但由于账号输错一位数字,导致转账给了一个陌生账号。王发短信打电话试图请求对方返还钱,但均无果。无奈之下,王求助于支付宝公司,希望能撤回此次转账,或得到收到转错款项的用户的联系方式。但支付宝公司回应,由于是即时转账交易,资金已入对方账号,支付宝公司无权撤回。随后,王连续打电话给支付宝,请求帮忙联系收款人,而支付宝的客服的统一回复是,“我们会在一个工作内给你回复”,然后过了几个工作日都无下文。于是王联系了所在地警方,但警方认为此类事件不构成刑事案件无法立案调查。由于无法获取对方个人信息,多种渠道尝试无果,考虑到司法维权成本过高,王随后被迫放弃。

当事人张燕清因在淘宝购买过商品加了丁易文为好友,之后因张需要转账6000元给家中亲戚购买电器,丁的支付宝头像与其亲戚非常接近,误使张直接将6000元转给了丁。当张发现转错账的时候,首先发信息要求丁返还因错误操作转给他的6000元,丁始终不回应,拒绝返还。同样的,张也尝试通过支付宝公司了解丁某个人信息的时候,将错误转账的信息发给支付宝客服,客服通过实名认证协助找到了丁的个人信息和所在地。然而当张试图起诉丁的时候,发现公安拒绝立案,他必须赶去丁所在的西部地区法院进行起诉,这对张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和高昂的诉讼成本。

以上真实案例反映出在发生支付宝转账错误追回不当得利的过程中存在的具体困境。首先,起诉对象不明确。当发生转账错误时,转账人往往无法得知对方的信息,而向支付宝平台寻求被转错账人的身份信息时支付宝往往会拖延回答,甚至出于平台尊重隐私的原因直接拒绝。即便当用户打款时不慎转错账户时,也只是建议用户尝试与对方联系,并协商处理该笔资金。若协商无果,支付宝方面则会建议用户通过司法途径维权。也就是说,支付宝平台直接过滤了自身在即时转账错误情况下的作用,而是引导用户自发的去解决该问题。其次,当发生使用支付宝即时转账功能转错账的时候,立案难。因此类案件属于民事案件,公安不接受立案。转账人必须通过法院作为一般民事案件起诉。支付宝付款应视为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关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因此当被转账人身处异地,转账人面临异地起诉的管辖问题,对原告也造成了极大的不便。最后,即便司法救济胜诉了,用户也可能需要面对高昂的诉讼成本,耗时耗力且有很多必要支出。

如何避免转错账及维权之策

支付宝即时转账模式中转账金额不通过支付机构自身的账户而直接在双方之间进行转移,支付宝交易过程的风险大大提升。当支付方因操作失误而导致错误支付时,就会导致一系列相关的法律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制度的主体包括受益人与受损人,在特殊情况下还可能存在第三人。不当得利制度的客体是指利益,目前利益大多被认


为是指财产利益。就支付宝而言,在即时转账过程中,转账错误或遭遇诈骗,转账人是受损方,被转账人是受益方。在传统的不当得利案件中,法院的裁判依据是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那么当支付宝使用过程中发生转账错误的情况,同样是不当得利,适用法律规范是否有所变化?转账人是否拥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针对当前支付宝即时转账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和漏洞,对其风险规避和法律制度的完善显得极其迫切和重要,以下六点可以作为完善的参考方向。

严格实行实名制。《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发布之初就强调支付账户体现着消费者资金权益,只有实行实名制,才能更好地保护账户所有人的资金安全,才能从法律制度上保护消费者财产权利和明确债权债务关系。账户实名制是经济金融活动和管理的基础,只有落实支付账户实名制,才能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从而切实落实反洗钱、反恐怖融资要求,防范和遏制违法犯罪活动。支付宝实名认证需要填写用户的身份信息、住所等,保证支付宝与用户的紧密联系。

分类限制交易金额。《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针对交易限额的问题也进行了金额的规定,特别指明支付机构应当遵循网络支付应始终坚持服务电子商务发展和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基于客户的银行账户或者按照本办法规定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提供网络支付服务。根据该条文,支付宝可以参照人民银行对支付机构开展全面调研后确立的分类标准,将个人支付账户分为三类。账户类别不同,实名认证信息完整度也不同。Ⅱ类、Ⅲ类账户对实名验证的强度较高,交易限额分别为年累计10万元、20万元。在使用支付宝转账时,这个限额在多数情况下可以满足大部分客户的需求。对极少数个体转账金额巨大时,可以通过支付账户余额支付和银行卡快捷支付两种方法共同完成,因此并不会对消费者支付产生实质影响。而Ⅰ类个人支付账户用户在使用支付宝时,实名认证的强度较低,相应地他们的交易限额也应降低。

启动支付保险,降低交易风险。相对于传统的支付模式,第三方支付存在更大的风险,尤其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管主体不明确以及风险责任分配不清晰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来分担和降低电子支付风险。保险的目的就是在约定事由发生以后给予投保人约定的赔偿,保险赔付是最适合受害者的救济方式。目前,支付宝的意外险主要针对盗号等非用户因素的风险,不涉及即时转账这类出于用户过失的错误。支付宝可以增加新的保险种类,专门预防即时转账和担保交易这类转账问题,支付保险的运作可以参照淘宝目前运行的“运费险”。当消费者购买了支付保险后,如若转错了账,等于把追回转错金额的任务转移给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是一个有着稳定人力财力的企业,对于个人来说,追偿具有更好的保障。

增加确认功能和撤销功能。201610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增加了转账的撤销功能。《通知》第八条规定,向存款人提供实时到账、普通到账、次日到账等多种转账方式选择,存款人在选择后才能办理业务;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含其他具有存取款功能的自助设备)转账的,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在发卡行受理后24小时内,个人可以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受理行应当在受理结果界面对转账业务办理时间和可撤销规定作出明确提示。同样,支付宝平台除现有的即时转账业务外,可以增加24小时到账等多种转账方式。当用户选择即时转账方式时,在用户发起转账指令后,支付宝再次将转账信息,如金额、对方当事人姓名、支付宝账号等,提交给用户确认,再次确认后方可进行转账。其次,在用户提交转账指令24时内,可以向支付宝平台申请撤销转账。在申请时,用户需提交转账信息以及能够证明支付指令确实为错误支付的聊天记录等信息。不过,撤销功能在现实中的应用需进一步探讨。

加强支付宝平台的联系沟通作用。即时转账错误难以弥补的一个原因在于案件中的不当得利人难以追查和受到惩戒。在案件当事人之间沟通无效,或诉讼成本太高导致难以实行的情况


下,可以通过设立支付宝专门平台处理转账风险,有效传达双方的意图,解释事件的法律性质和解决措施,争取获得收款人的理解和支持,减少诉讼纠纷。支付宝平台的联系沟通作用同时意味着保护用户的隐私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支付机构应当依法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不得对外泄露。因此,支付宝平台有义务保障用户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地址、身份号码、银行卡号、第三方支付账号、信用状况、支付交易的细节、统计数据等)不泄露。但设立的专门处理转账风险的平台,可以在保护个人隐私信息的前提下,有效传达双方意图以便解决问题。

完善自身相关协议。支付宝与客户签订的是格式条款,在用户首次注册登录支付宝账户时,选择同意《支付宝服务协议》。《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的,还应在服务协议中以显著方式告知客户,并采取有效方式确认客户充分知晓并清晰理解下列内容:支付账户所记录的资金余额不同于客户本人的银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其实质为客户委托支付机构保管的、所有权归属于客户的预付价值。该预付价值对应的货币资金虽然属于客户,但不以客户本人名义存放在银行,而是以支付机构名义存放在银行,并且由支付机构向银行发起资金调拨指令。《支付宝服务协议》作为格式合同,应遵循合同自由与合同正义的原则,合理地划分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对权益问题进行概述与保护。特别需要进一步明确格式条款的内容,采取直接展示条款内容、重要条款加粗等方式,提醒用户注意可能存在的风险。

编辑:成韵 chengyunpip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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