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

2023-03-10 23:08:10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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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的美学赏析



2000年藏族作家阿来凭借长篇小说《尘埃落定》一举荣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初听“尘埃落定”这四个字,就被其飘逸的哲思深深触动。题为“尘埃落定”,本身就是一个极具震撼力的象征意象,就像是一个对未来命运的有力预言。命运的终结,在降临之前,就像尘土飞扬迷蒙了世俗中人的双眼,而深陷其中的也如这飞扬的尘土般躁动不安的人群,无论心态是坦然还是痛苦,制度的崩塌面前必然走向落定。尘土卷起的时候,也是那繁华的极致,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是超然的,他怜悯地看着沉醉、迷惘、放纵的人群,“这种疯狂就像男女之事,潮的来临,也就是结束。激动,高昂,狂奔,最后瘫在那里,像雨水打湿的一团泥土”。尘埃落定的时候,他也是超然的,“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进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他深知,无论历史还是人生,没有永不扬起的尘埃,也没有永不落定的飞扬。

这部作品还有一种单纯的感觉。因为是以一个傻子的口吻,傻子的视觉来讲述的故事,所以文章中对很多感觉,事件的描绘是显得那样的直白直观。《尘埃落定》整本书用第一人称来叙述,这首先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用一个傻子的口吻来描述,就更要见作者的功底了。看完全书,我不禁想,这是一个傻子吗?更像是一个大智若愚的智者,但是,毋庸置疑,作者告诉我们:他确确实实是一个傻子。在那个动荡的年代,在那个灰暗的时空里,一群形形色色的人上演了一幕幕悲喜剧。土司制度就像封建时代的其它东西,如果不能适应这个新的时代,那么它注定要被历史的车辙辗过。在这本书里,有亲情、爱情、友情这些美好的东西,也有兄弟成仇、争权夺地、婚外滥情、毒品种植、军阀黑恶势力等为人不齿的另一面,美好和不美好,才构成了这个精彩的故事,也构成了我们的生活。而《尘埃落定》就是借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独特视角,兼用写实与象征表意的手法,轻巧而富有魅力地写出了藏族的一支———康巴人在土司制度下延续了多代的沉重生活。

而《尘埃落定》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评委是这样评价的:小说视角独特,“有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轻淡的一层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开合的力度”,语言“轻巧而富有魅力”、“充满灵动的诗意”, “显示了作者出色的艺术才华”。著名军旅作家柳建伟更是肯定地说,阿来会以本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小说就是这样,以曲折动人的情节,饱含激情的笔墨,展现了浓郁的藏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兴衰。

论及《尘埃落定》的美感,首先是具有浓郁的藏族文化生活的自然美与社会美。


自然美首先在于自然物本身的属性,如形状、色彩、体积以及对称、和谐、典型性等等。所以,“美的对象是被置于一个上升的阶梯之上的;从轮廓、颜色和声调,从光、声音到花朵、水、海洋、鸟、地上的动物到人。同时,自然美还是心灵美的反映。在西方美学史上,黑格尔是这种观点的代表。他说:“自然美只是属于心灵美的那种美的反映,他所反映的是一种不完善的形态,而按照它的实体,这种形态原已包含在心灵里。再者,自然美在于“自然地人化”提出这种看法的是50年代美学讨论中主张“美是客观性和社会性的统一”的一派。所谓“自然的人化”,就是说,人通过生产劳动的实践,改造了自然界,于是自然界成了“人化的自然”。最后,自然美还在于人和自然相契合而产生的审美意象。

藏族的生活离我们很远,但却充满魅力。而《尘埃落定》中,罂粟花,大草原„„一系列实体给我们展现了藏族康巴的绚美风景;并且因为阿来在康巴生活过一段日子,所以这种形态是深深印在心灵中的,并且可见这些也是人与自然相契合而产生的审美意象。

而在《尘埃落定》中还展现出了康巴文化社会美,社会美和自然美一样,是意象世界,不同的是自然美是见之于自然物和自然风景,社会美则是见之于社会生活领域。在一定历史时期,一个地区的人民群众都有自己相对固定的生活方式。人民称之为民俗。俗话说:“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又说:“相沿成风,相染成俗。而当这种相对固定的生活方式显示出审美价值是,就称之为风情。民俗风情是重要的审美领域。

《尘埃落定》讲述的正是康巴藏族的故事,这当然是一个很民族化的题材。阿来向我们展示了一个藏族的生活画卷。大到社会制度土司就是土皇帝,虽有中央管辖,却只是一片土地的主宰。小到各种细枝末节的生活习惯。

阿来的语言似乎同样具有超凡的魅力,不难看出,在他的小说中还具有曾为诗人的影子。而便是这如诗般的语言,才使他的文章别具风味,更使文章的艺术效果更为生动,且独具匠心。

首先是具有轻灵的抒情性,小说中语言最明显的诗歌体现,便是具有抒情性了。文章中出现了大量的具有抒情性的语言,如小说最后傻子去世时所描写的一段话:“上天啊,如果灵魂真有轮回,叫我下一生再回到这个地方,我爱这个美丽的地方!神灵啊我的灵魂终于挣脱了流血的躯体,飞升起来了,直到阳光一晃,灵魂也飘散,一片白光,就什么都没有了。还如小说前段的:“啊,当一个吐司,一块小小土地上的王者是有多好啊。要不是我只是父亲酒后的儿子,那一刻,准会起弑父的念头。”此类语句使用的就是典型的抒情性语言,并且使用这类抒情性的语言可使傻子的情感流露更为强烈、真实,同时也增添了小说的艺术现力,并且如诗歌般具有感染力,可以使读者读完产生更加强烈的共鸣,使得小说更加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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