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江陵县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工作方案》的说明

2023-02-26 09:49:10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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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江陵县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工作方案》的说明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县域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全县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926号)《市医改办关于全面推开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通知》(荆医改办发〔20191号)

三、制定过程

按照县政府要求,由县卫健局牵头草拟《江陵县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后,完成了《江陵县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工作方案》(送审稿)

四、主要任务

(一)落实办医主体责任。成立江陵县县域医共体建设管理委员会,统筹县域医共体的规划建设、投入保障、项目实施、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

(二)科学整合医疗卫生资源。成立以县人民医院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为枢纽、以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域医共体,并制定内部管理机制。

(三)加强人力资源规范管理。县域医共体建立“县管乡用”人才统筹使用机制,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

(四)严格财务审计管理制度。加强县域医共体财务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医共体内部财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统筹运营。

(五)优化绩效考核分配机制。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完善与县域医共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

(六)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支持,出台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总额预付、结余留用”改革方案。

(七)完善医疗领域定价机制。落实医药价格政策,实行药品采购“两票制”,落实药品“零加成”政策。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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