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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根国签证资料列表
中智德签签证申请所需材料
1. 申根签证申请表原件:您可以在网上注册后在线填写,打印生成的PDF格式的申根签证
申请表和预约通知单,也可手填申请表(请参照附件1样本填写附件2) 语言:申请表需用英文或德文填写。
签名:申请表需申请者本人签名。对于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申请表需要由至少
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签名。父母签名时请注意不要签未成年人的名字(签父母自己的名字)。年龄以递交申请日是否达到18周岁为准。
签名应与护照、委托书上的签名一致,即同为字母或汉字(中国公民请务必使用中
文签名)。
请务必在表格第36、37项及之后的两处签名栏内注明时间、地点并签名(请注意申
请表上共3处签名)。
2. 两张相同的3.5 cm x 4.5 cm白底彩色近照(近6个月内)。
3. 会展组织方邀请函原件(预计主办方在十二月底快递到我司,随即寄给大家),提交前请
务必复印一份以备入境时使用,或扫描留底以备展后申请当地补贴使用;
4. 展会付费证明复印件 (如申请人向展会公司预约了展位,必须提供,即贵司给我司的付
费证明)(我司还将提供给大家我司付款给主办方的付费证明) 5. 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及翻译件(模板见附件3)
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英文或德文,或者中文附上英文/德文翻译),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公司负责人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行程目的;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费用承担方以及准假证明。
6. 营业执照/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似功能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7. 工作单位近三个月银行对账单(信用卡除外),复印件,要求如下:
银行账单是由银行打印并提供的。
各种银行的借记卡 (信用卡除外)账单都是可以的。 银行账单可以打印在任意大小的纸张上。
如银行账单是通过银行卡打印的,则银行必须在账单上盖章。
根据使馆的要求,工作单位的银行对账单至少要体现最近3个月的账户流水,如银
行账单不完整,您需要附加解释信说明原因。
请注意银行流水不是存款证明。银行流水必须显示每笔钱的进出账及日期。 雇主单位的名字必须清楚的显示在银行账单上且必须是由银行打印的。
8. 申请人的银行活期存折或活期银行卡(信用卡除外)最近三个月的进出账单原件,要求如
下:
银行对账单必须是由银行出具的。
可提供所有类型的银行以及账户(信用卡除外)的银行对账单。 可提供使用任何尺寸的纸张所打印的银行对账单原件。
如果您提供的是打印的银行卡账单,则需要加盖银行章,如果您提供的是银行存折
复印件,则不需要加盖银行章。
如果申请者本人或其父母是一家公司的法人代表,需要提供个人及该公司名下的银
行账单。
根据使馆的要求,您的银行对账单至少要体现最近3个月的账户流水,如银行账单
不完整,您需要附加解释信说明原因。
申请者也可以提供其他资产证明,例如股票或者基金的账户情况,但此类文件不能
代替您清单内使馆要求的银行对账单。
请注意:银行对账单,即银行进出账单是指您的活期银行卡或者存折,该账单中体
现了您在银行的日常支取记录,不是定期存折或者存款证明。
请注意:请确保您的银行对账单上有申请者的名字,申请者的名字必须是由银行打
印的,如果是手写的,则不符合材料要求。学生如需提供父母的银行对账单,则对账单上要显示父母(账户持有人)的名字。 银行账单里须清楚列明工资项和退休金项 9. 护照原件及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护照的有效期原则上需超过预计从申根区出境日期3个月以上,如需多次往返,护
照有效期则需超过最后一次预计从申根区出境日期3个月以上。 至少有两页可供使用的空白签证页。
护照上的签名页必须由申请者本人签名。请注意,以字母E开头的新版中国护照无
需额外签名。
护照没有刮痕、划痕或修改的痕迹。护照内有照片的那一页必须有塑封膜(防伪透
明膜,应盖住照片),若塑封膜脱落, 您应要求护照发放部门重新予以塑封。若护照由其他某一公司塑封,这会使护照无效。
10. 户口本复印件(申请者本人所在户口本上首页复印件及每位成员信息页复印件) 11. 申根签证申请补充问题表(见附件5),请用英文或德文填写
12. 医疗保险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可到当地的保险公司(例如太平洋、平安、友邦、中国人
寿、新华等保险公司)办理旅游医疗保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承保区域:申请90天以内短期签证,请购买适用于整个申根区域的境外医疗保险。 保险额度:医疗保险必须包括由于生病可能送返回国的费用及急救和紧急住院费用,
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合30万元人民币)。
承保时间:必须覆盖在申根区域的整个停留时间。如果您在购买保险时还未确定具
体旅行日期或者旅行日期将有临时变动,建议您购买保险期间内可选择生效日期的保险(例如:旅行医疗保险的有效期为01.01.2016至30.06.2016,而承保日期为到达申根地区的30天内,即保险在入境之后生效,承保时间为30天)。部分保险公司提供有效期较为灵活的保险,使领馆签证处建议您购买此类保险,以保证您所购买的保险能够完全覆盖您所要申请的签证有效期。如在中国境内购买医疗保险,一般是按照北京时间投保,因此建议保险的终止日期比您预计离开申根国的日期多一天,以确保覆盖您在申根区域停留的所有时间
如在中国保险公司购买医疗保险,必须提供保险原件;如在德国正规的保险公司购
买保险,只需提供由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复印件即可(如提供的保单为使领馆联Fuer Behoerde,则必须递交原件)。
13. 展后有游览安排者需提供行程单,内容覆盖在德国及其他申根国家的全部行程,注明停留
的地点及日期。
14. 签证代交或代领委托书原件(见附件4),要求如下:
委托书上的签名必须与申请者护照、签证申请表上签名一致, 且委托书必须填写完
整,不得有任何涂改。
委托书需单独开具,不可共用。
未满18岁的未成年申请者:委托书必须由父母任何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签名。注意: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请不要代签未成年人的姓名。年龄以递交申请日是否达到18周岁为准。如父母为未成年申请者代交,则不需要提供委托书,但应提供户口等证明关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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