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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烟辩论.txt如果青春的时光在闲散中度过,那么回忆岁月将是一场凄凉的悲剧。杂草多的地方庄稼少,空话多的地方智慧少。即使路上没有花朵,我仍可以欣赏荒芜。题:
(正方)各国政府应该全面禁烟(北京首都师范大学)
(反方)各国政府不应该全面禁烟(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
1.
正方三:我想指出对方辩友刚才告诉我们吸烟会到来灵感。按照这种逻辑,在没有香烟之前,汉唐的贤人、先秦诸子就没有灵感了吗?(掌声)如果按照对方辩友的观点,今天我们在辩论场上同样需要有灵感,难道需要我们每个人都叼一支香烟吗?(掌声)
2.
反方三:再者,部分禁烟通过逐步的过程就能变成全面的禁烟吗?部分禁烟无论范围多广都是在允许吸烟的前提下,在哪儿吸的问题,而全面禁烟根本是允许吸还是不允许吸的问题,两者有着完全不同的立法前提,是质不同不是量不同,怎么可能顺理成章地过渡?对方辩友念念不忘的新加坡,但你们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新加坡环境卫生署总监王南之明确指出,禁烟法令不是针对吸烟者而是保护非吸烟者,新加坡的法律是有准确立法依据的,可不是像对方辩友那么想当然。(掌声)北京国际烟草健康大会文告说,为建立全面、长期的国际策略,大会将签署控制烟草国际公约,是控制呀!对方辩友,控制是全面禁止吗?看来,在严肃的法律面前,聚集北京的专家们可要比对方辩友理性多了。对方今天为了全面禁烟什么都敢想,就是不想想法律能不能办得到,这种不顾法制尊严的热情可能合情理,却一定不合法理。把你们的热情用来进行全民戒烟教育的话不是两全其美了吗?既合情理又合法理,就像十几年前的中国人口问题,是越生的越穷、越穷的越生,害己害人、害社会害国家,难道因为害己害人,你就建议中国政府全面禁止生孩子?(笑声)不!中国采取广泛的社会教育和宣传手段,提倡移风易俗改变传统观念,终于成功地抑制了人口的飞速增长。这告诉我们,当旧观念依然存在时,应该加强社会教化,提高国民素质,而不能过分依赖法律的权威性,因为旧观念不改变,出发点再好的法律也只能教导人们发明与之对抗的种种途径。所以我们说:社会进步、观念更新,才是解决吸烟问题的根本,因为它能从社会倡导中使人民洁身自好并言传身教。谢谢各位!(掌声) 3.
正方四:对方同学提到安全香烟,那么我请对方同学告诉我们有哪一个禁止吸烟的牌子后面写着:括号,安全香烟除外呢?
反方三:请问你们的全面禁烟是不是也要加个括号,安全香烟除外呢?
正方一:对方辩友告诉我们安全香烟即将问世,那么也就是说安全毒品安全武器也有可能出世了?我真要替世界人民谢谢对方辩友了!(掌声)
反方一:对方辩友一辩既然是学法律的,那么请你告诉大家,到底哪个政府在还没有得到任何立法依据的时候,还说应该立法呢?
正方三:告诉对方辩友,我方一辩是学政法而不是学法律的。第二,我想请问对方辩友,伦敦皇家医学会的报告明确地告诉我们,惟一安全的香烟就是你不去抽的香烟,请问对方辩友对这句话如何理解呢?(掌声)
反方四:学政法的法律就不学了吗?告诉你们,国际烟草与健康专家麦肯瑟已经明明白白告诉世人安全香烟的科技难关已经攻破,正遭不断地完善之中啊!
正方三:不知道对方有没有看过《红楼梦》,书中有一句这样的话:这鸭头不是那丫头。请问安全香烟还是我们今天讨论的香烟吗?我想再次请问对方,请问对方知不知道第十届世界烟草和健康大会的主题是什么?
反方三:无论口号是什么(笑声)它都是社会教化的一部分。今天的口号就是:烟草不断蔓延的瘟疫,不但是这个主题,我连无烟日的主题都知道,你要不要知道?
正方四:既然对方同学都知道,烟草是不断蔓延的瘟疫,那么请问瘟疫是意味着什么?
反方二:对方辩友,安全香烟就不是烟了吗?那试管婴儿就不是婴儿了?想请问对方辩友的是,你们今天的全面禁烟,立法的依据究竟是什么?
4.
正方三:鼻烟也能给自身危害带来很大的影响,害己害人还不能够作为我们的立法依据,我倒请问对方,到底什么才能作为我们的立法依据呢?(掌声)
反方二:对方辩友,害己就能作为立法依据吗?如果只吸鼻烟只对自己有害而对别人没害,那我今天穿高跟鞋也要被禁,因为医生早就告诉我穿高跟鞋有害健康。(笑声)
正方二:可是对方似乎没有看到,全世界有11亿烟民,这岂是一个个人问题呢?
反方三:对方辩友只看到11亿烟民,没有看到从事烟草业的3亿人,他们的失业问题你怎样解决?(笑声)
正方四:难道经济的发展就要牺牲他人健康作为前提吗?(掌声)
反方一:吸烟至少还是自愿的,难道失业是自愿流落街头,没有工作没钱吗?
正方一:看来对方辩友是要告诉我们什么来钱去干什么,那么大家都去抢银行好了。(掌声)
反方四:我方已经认为对方视金钱如粪土了,对方为什么还对钱念念不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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