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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时工时制法定节假日放假多少天
我国的劳动者的假期包括法定假日、双休日和年假等,那不定时工作制的有没有节假日呢?节假日是放假多少天的呢?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不定时工时制法定节假日放假多少天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不定时工时制法定节假日放假几天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7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2、春节: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3、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4、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5、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6、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不定时工时制法定节假日加班规定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三十六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具体是指“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两种。“不定时工作制”是不以标准工时制度确定的工作制度,企业以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来确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规定的条件是“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但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在法定节假日被安排工作时,企业需支付加班费。
不定时工时制法定节假日加班案例
某物流公司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对公司的发货员、装卸工等岗位实行不定时工时制。我于2014年4月进入该公司做仓库装卸工,签订了2年期的劳动合同。因为公司业务繁忙,我基本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有时值班经理一个电话,哪怕是半夜三更我也必须迅速赶到仓库开始工作。上班一年多来,我的日均工作时间都超过了8小时,甚至法定节假日也得上班,而加班费一分钱也没有。我要求公司给付被拒绝,公司的理由是该岗位实行的是不定时工时制。请问,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是否可以主张加班费?
法律解析
从现有国家规定看,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是没有加班费的。 根据劳动法第39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不定时工时制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在特殊条件下实施的,每日无固定工作时间,适用于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时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一种工作时间安排。企业以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来确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而原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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