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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参保大学生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校长办公会议精神,由学工部牵头组织学生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补交工作。
具体要求:
1.请各学院在12月27日前,以班为单位收缴,存入长沙理工大学农行账号,学院再将各班存款回执单收齐和《长沙理工大学参保大学生应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明细表》(附件1)一并交学校计财处(一办205)张晓慧老师。
账户:长沙理工大学 账号:18-051401040000158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长沙高云支行
2.请各学院在布置此项时,务必将《长沙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长医险〔2011〕38号 2011.10.31)》(附件2)、《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长人社发〔2012〕82号 2012.10.26)》(附件3)和《关于我校参保大学生应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情况的说明》(附件4)等文件解读清楚,深入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1:《长沙理工大学参保大学生应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明细表》 附件2:《长沙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长医险〔2011〕38号 2011.10.31)》
附件3:《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长人社发〔2012〕82号 2012.10.26)》
附件4:《关于我校参保大学生应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情况的说明》
学生工作部(处) 201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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