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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教学》重点知识
1、什么是语言教学
语言教学是指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特定方法的教学活动,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三才”和“四技”
欧洲中世纪时,学习教育分“三才”、“四技”等不同学科。“三才”和“四技”称为七艺。其的划分及名称是罗马的学者和政治家波伊提乌提出来的:①三才:语法、雄辩术、修辞学 ②四技:音乐、算术、几何、天文。
3、格莱斯的会话合作原则,具体为四个准则: ⑴ 量的准则(The maxim of quantity):
1) 所说的话应包含当前交谈目的所需要地信息;2) 所说地话不应包含多于需要地信息. ⑵ 质的准则(The maxim of quality):
1) 不要说自知是虚假的话;2) 不要说缺乏足够证据的话. ⑶ 关联准则(The maxim of relevance):所说的话与话题要相关联.
⑷ 方式准则(The maxim of manner):清楚明白地表达出要说的话,尤其是:1) 避免晦涩 2) 避免歧义;3) 简练;4) 有条理; 4、语言教学的两种类型
第一、第一语言教学或母语教学(first language teaching, mother tongue teaching)。也就是传统的语文教学。
第二、非本族语教学也就是第二语言教学(second language teaching)。对外汉语教学属于这一类。
5、语言测试(重要环节)
①测试方法:主观测试、客观测试
②测试的具体形式:鉴别性测试;成绩测试;能力测试。
6、语文教学在传统时期形成了一定的范式,根据内容可以分为:识字教学、书法教学、读书教学、作文教学几个方面。
7、世界上最早的看图识字教材《对相四言杂字》(1371年)
8、索绪尔把言语活动分成“语言”(langue)和“言语”(parole)两部分。语言是言语活动中的社会部分,它不受个人意志的支配,是社会成员共有的,是一种社会心理现象。言语是言语活动中受个人意志支配的部分,它带有个人发音、用词、造句的特点。但是不管个人的特点如何不同,同一社团中的个人都可以互通,这是因为有语言的统一作用的缘故。
9、语言的本质:实体;形式;兼有实体和形式 ①实体
语言是可以看到、听到、感觉到、想象到的事物构成的实体。 ②形式
语言不是思想本身,而是独立的符号形式。代表人物:布龙菲尔德和索绪尔。 ③兼有实体和形式
萨皮尔、沃尔夫、弗思、韩礼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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