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通知

2023-04-20 11:07:34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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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实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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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公布日期】2015.10.21 【字 号】

【施行日期】2015.10.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 正文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

于贯彻落实《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通知

市场监管局:

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做好不安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召回管理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近日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食药监法〔2015227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食药监法〔2015227号)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2015102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432f297717791711cc7931b765ce0508763275c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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