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双学位-北京师范大学统计学院》,欢迎阅读!
附件二
本科生辅修(双学位)专业报名、审核工作安排
一、2015辅修(双学位)级开设的专业
部院系 教育学部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文学院 法学院 心理学院 历史学院 新闻传播学院 哲学学院 社会学院 数学科学学院 统计学院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政府管理学院 天文系 化学学院
辅修(双学位)专业
教育学 学前教育 国际经济与贸易
开课形式
单独开班授课 单独开班授课 单独开班授课 单独开班授课 单独开班授课 单独开班授课 随2016级对应 专业上课 随2016级对应 专业上课 随2016级对应 专业上课 随2016级对应 专业上课 随2016级对应
业上课 随2016级对应
业上课
计划录取人数
视考核情况而定 视考核情况而定 视考核情况 限定40人 视考核情况而定 视考核情况而定 视考核情况而定 视考核情况而定 视考核情况而定 视考核情况而定 视考核情况而定 视考核情况而定 视考核情况而定 视考核情况而定 视考核情况而定 视考核情况而定 视考核情况而定
英语
汉语言文学
法学
心理学(辅修) 历史学 传播学
思想政治教育
哲学
社会工作 数学与应用数学
统计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随2016级对应 专业上课 随2016级对应 专业上课 随2016级对应 专业上课 随2016级对应 专业上课
公共事业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天文学 化学
二、辅修(双学位)专业申请报名及审批程序 1、学生报名申请
即日起至2016年9月5日(含)前,开始辅修(双学位)专业的申请初报工作,每人只限申报一个辅修专业,申报多个辅修(双学位)专业者的申报将被视为无效。
申请初报的学生应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首先,申请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学生到主修部(院、系)领取《辅修(双学位)专业申请表》或在教务处(http://jwc.bnu.edu.cn/)的“常用表格下载”项下载此表;参照
第 1页 / 共/ 3 页
“北京师范大学辅修(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依据个人情况如实填写申请表,交主修专业部、院(系)本科教务办公室。
其次,通过校“信息门户”认证,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选择左侧菜单:辅修事宜辅修报名,点击要报名的辅修专业后的“报名”,点击报名后请确认“状态”由“未报名”改为“已报名”。
2、主修部(院、系)审核
9月6日,主修专业部(院、系)须核查提出申请学生第一学年的考试成绩,是否达到学校规定的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基本要求;签署审核意见。统一将审核为“同意”的《辅修(双学位)专业申请表》转送开设辅修(双学位)专业的部(院、系)本科教务办公室。
3、辅修部(院、系)考核
9月7日~9月8日,辅修(双学位)专业部(院、系)对申请学生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方法、考核时间、考核地点由辅修(双学位)专业部(院、系)自行安排,并通知相关学生。将考核结果填写入学生的《辅修(双学位)专业申请表》报送教务处(主楼A区101室)。
4、教务处核批并公布名单
9月9日,教务处对《辅修(双学位)专业申请表》进行核批,并对核准学生的辅修(双学位)专业身份进行网上确认。当日19:00在教务处网页上公布2016级辅修(双学位)名单。
三、辅修(双学位)选退课及开课
被批准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的2015级学生自主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进行辅修(双学位)专业选课。
1、选课方式
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者,通过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下“网上选课”的“按开课计划选课”选择辅修(双学位)专业课程;或“跨年级/专业选课申请”申请选择辅修(双学位)专业课程。
2、选课、退课时间
9月10日19:00~9月11日23:59可选或退辅修(双学位)专业课程。 9月12日~9月18日23:59只可选辅修(双学位)专业课程。 3、开课日期
9月12日,2016级辅修(双学位)专业开课。 四、辅修缴费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辅修/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辅修(双学位)专业采取交费修读制,所有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学生应在学期初按选定的辅修(双学位)课程学分交纳修读费用,收费标准为 :
第 2页 / 共/ 3 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4309102175c66137ee06eff9aef8941ea66e4b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