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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学博士学位的两种类型
香港法学博士学位是吸引内地法律专业同学的一个非常大的诱惑。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香港法学博士学位的两种类型,供大家在选择的时候进行参考,选择合适自己的一个进行申请。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到大家。
香港法学博士学位在香港的大学中只有三个大学能颁发,因为香港只有三个法学院,分别在香港大学、中文大学和城市大学。三间法学院均设有法学PHD,除了中大之外,另外两个法学院还开办有SJD。PHD与SJD在学位上来说都属于博士层次,其申请难度和就读难度都差不多。学生毕业之后除了留港或回大陆从事传统的教研工作之外,也有去NGO、政府、公司和律所的,就业面较广。
香港法学博士学位两种类型的区别在于:
1.香港法学的PHD与其他专业的PHD类似,均为偏重研究和学术能力的学位。PHD的硕士称之为MPhil,即哲学硕士。这种学位体制是沿袭英式的教育模式,一般MPhil需读两年,PHD需读四年。MPhil也可通过申请transfer转为PHD,此时只需再读两年即可拿到PHD学位。
2.SJD在香港是比较新的学位,沿袭于美式的法学教育体制(即JD->LLM->SJD)。SJD也属于偏重研究和学术能力的学位,如果读完LLM,SJD只需要三年即可读完。
3.香港法学博士学位的具体课程上的不同可以以港大为例,SJD与PHD的区别在于,前者需要修读8门法学院的课程,后者需修读3门法学院课程和4门研究院的课程;研究任务后者较前者重,因此在录取时对于申请人的研究能力也较为看重。
以上就是香港法学博士学位的两种类型的具体异同点,大家可以看到,这两种类型各有各的优缺点,所以在选择的时候,大家一定要注意啦,选择合适的才是最好的,不要跟着大家的意见而忽略了自己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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