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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变迁中青少年家庭教育问题的分析与思考
家庭教育在青少年成长及其社会化过程中至关重要已成为一种共识。从国内目前青少年家庭教育状况来看,出现了一些具有普遍性的新问题,其中尤以独生子女、双职工家庭子女和单亲家庭子女教育问题最为突出,并已成为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文尝试结合社会学和心理学的有关理论就这些问题做一些分析与思考。 一、关于独生子女的家庭教育问题
随着社会变迁的加快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计划生育政策的全面落实,目前国内独生子女家庭的比例越来越大。据广州市对中小学的选点调查,独生子女在小学中已占95%以上,在中学中已达全校的80%以上,并且这种比率还将继续上升。据预测,到本世纪末全国独生子女人数将达到1亿以上。独生子女比例增大,给家庭教育带来了新的课题。独生子女家庭一方面存在的有利因素是:家庭教育力量集中于一个孩子身上,教育与照管比较全面;同时家庭经济条件优越,为子女的教育提供了较好的物质条件。另一方面也存在一些不利因素:一些父母因此而娇纵孩子,反而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因此,有必要从对独生子女的心理特征和对其家长所抱有的特定期望值去分析和思考。
(一)从独生子女的心理特征来看。一般来说,独生子女有心理、性格、智力、行为习惯等方面,都具有与多生子女所不同的特征,有着更多的弱点,如胆小、任性、孤僻、恐惧、长于防卫别人等等。独生子女这些弱点的形成,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来自于现代城市家庭结构的特殊性。目前,城市中大多数家庭已开始形成"4、2、1"家庭结构,即指4个老人、2个家长、1个孩子。这样的家庭通常情况下对孩子分外溺爱,孩子在家庭生活中有如众星捧月,容易造成孩子的上述弱点。
(二)从独生子女家长对其所抱有的期望值看。独生子女家长比多生子女的家长更为重视子女学业和未来职业,且期望值甚高。据对广州地区的调查表明:家长期望子女达到大学毕业以上学历者占95.73%,尽管目前受到高等教育的人数在广州人口中尚不到10%;家长期望子女成为医生、工程师、科学家、作家、演员、企业家、律师、会计师等白领阶层的总计占80.62%,而选择工人和普通商业服务人员的却不足2%。但事实上广州目前就业人员的职业分布,白领阶层者仅占7.2%,将来这个比率也相对是少数的。所以,家长的高期望值与社会现实的这种极大反差,使家长除了孩子在学校学习之外,还将孩子送进各类“艺术班”、“电脑班”等,甚至不惜重金,或聘请家庭教师,或家长“陪读”另开小灶,布置额外作业,使子女不堪重负。调查表明,在家长心目中,最关心子女的学习成绩,最开心的是子女考得了好分数,在这种心态下,许多家庭教育存在着错误倾向。表现在重分数,轻品德;重身体健康,轻心理健康;重物质投入,轻精神投入;重言教,轻身教。这种倾向的结果,必然导致独生子女生活自理能力差,经受不了挫折,从而为青少年今后的成长及其社会化过程埋下了隐患。正是由于家长望子成龙心切,对孩子的过分照顾和注意,往往使得在家庭教育中家长对子女娇惯有余,理智不够,处处迁就,使子女养成任性、胆小、不爱劳动等先导毛病。可见,独生子女家庭教育的问题主要来自于家长,所以独生子女的家庭教育问题应该从改善家长心态入手,帮助家长正确认识子女的教育问题,进而加强自身素质培养和提高。 二、关于双职工家庭子女的家庭教育问题
(一)由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变迁,现代社会中男女平等和妇女地位的提高,导致双职工家庭的显著增多。在双职工家庭中,家长与子女的接触相对减少,许多家长与子女关系出现松散状态,从而又使家庭教育产生了新问题。一些双职工家庭中,家长对子女的要求尽量予以满足,子女想要什么,家长就买什么,以期望利用金钱和物质来弥补亲子接触的不足;同时对子女百般迁就和溺爱,容许其任性而为。另一些双职工家庭中,家长则利用很少
的接触时间,加大对子女教育的强度,弥补自己教育时间的不足。在这样的家庭中,对子女的期望越大,家长对子女的硬性干涉就越多,往往造成子女不知所措,产生没有一点自由的心理感觉,没有机会与家长进行内心上的沟通。此外,在双职工家庭中,还有些家长只顾赚钱而无暇顾及子女,对子女放任自流,既不知道子女在想什么,也不知道子女在干什么。由此可见,双职工家庭的教育主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双职工家庭中的家长缺乏对子女正确的教育态度;另一方面在子女与家长之间没有建立起牢固的感情交往基础和信赖关系。
(二)教育子女是所有家庭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这是双职工家庭首先明确的,要懂得,家庭是子女社会化、个性化的基础,在家庭中要有效地让子女学会待人处事以及基本的人际关系准则。同时,家长要依靠家庭以外的教育体系和设施,如学校、青少年宫或青少年组织等,让青少年互相充分的交往,开展多种健康的活动,为子女们创造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三、关于单亲家庭子女的家庭教育问题
(一)社会的变迁使得传统的婚姻家庭观念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离婚率大幅度上升,使单亲家庭大批出现。单亲家庭对子女的家庭教育存在严重的缺陷。据调查表明,生活在单亲家庭中的孩子往往是学校中的双差生,由于不良的物质生活环境,他们的智力发展也受到严重影响。更为严重的是,由于父母离婚给孩子的心灵造成了巨大的创伤,打破了他们的心理上和感情上的平衡,因而也容易带来他们行为上的偏差。尤其对青少年来说,随着青春期发育,他们在心理上和情绪上都难以经受得起父母离婚所带来的痛苦、挫折和失望。据我们所了解,广州市近年来青少年离家出走和自杀现象日益增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父母分离,家庭破裂。
社会学研究表明,在儿童时期(3—7岁),母爱对子女的发育有至关重大的作用,如果失掉母亲,就会使子女的情绪波动大和不安宁。在少年时期(12—17岁),由于子女的社会性有所发展,与父亲的关系也显得十分重要,在此时间,子女若失去父母的任何一方,越轨行为的比率都较大。心理学认为,人格异常的形成与恶劣环境有关,破裂家庭往往是其子女性格畸形发展的温床。事实上,绝大部分生活在单亲家庭里的青少年在自己个性发展中,常常感到空虚、寂寞、惶恐不安和焦虑,感情冲动好斗,常常产生不正当的行为,危害社会。 (二)从家庭教育的角度分析。家庭是子女最早的教育场所,子女在父母的抚养下成长,从父母那里接受教诲,了解遵守社会规范和行为守则。因此,如果把子女置于爱抚之中的保护机能叫做母爱作用的话,那么,理智上的管教机能就可以父爱的作用了。所以说,家庭中的教育功能是由父母双方来承担的,如果父母缺少一方,就会表现出家庭教育功能的欠缺。有些单亲家长因其子女失了母爱而有一种愧疚心理,便对子女过份地宠爱娇惯,而不能正常地给予管教;有些单亲家长视其子女为累赘包袱,漠不关心,甚至歧视和粗暴虐待。而更多的单亲家庭却是处于一种无暇顾及的无奈之中,他(她)们往往一人承担抚育子女的责任与义务,既当爹又当妈,既要承担起沉重的家务,又有繁忙的职业责任,常常是力不从心,自然对其子女的关心和教育不够。这成为单亲家庭教育功能弱化的一个普遍现象。
由此看来,离婚率的增加造成单亲家庭增多的社会现象,对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产生了很大的负效应。因此,研究这一社会现象,并切实从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高度,积极探讨社会法律机制有关对策,防止家庭破裂,降低离婚率,是关系到青年健康成长的既现实又长远的重要课题。
四、关于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因素问题。
(一)青少年犯罪已成为现代社会中的一个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由于社会变迁所带来的家庭结构缺陷,家庭教育失误等家庭因素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直接的原因。社会学家指出,家庭作为人最基本的生活单位,不但使家庭教育和家庭生活合二为一,而且使家庭的各种因素同时影响着青少年的成长。许多调查也表明,破裂家庭的青少年比其他青少年更容
易陷入吸毒、偷盗、暴力、凶杀等犯罪深渊。在青少年犯罪条件中,大约有70%的青少年犯罪者与破裂家庭环境有直接关系。不良的家庭环境,无论是父母的离婚,分居或是家庭成员之间的紧张关系,都会给青少年造成心理上的创伤,他们往往由于得不到家庭的温暖和关怀而离家出走,极易受到社会上不良思想影响和犯罪分子的引诱,而走上犯罪的道路。据广东省少管所对302名少年犯的问卷调查表明,少年犯们回答他们的父母之间的感情很一般、差、很差的占30.8%;回答家长与子女关系时,29.1%的父母不与他们交谈,偶尔有交谈的占56.5%,经常有交谈的占8.3%。可见家庭亲子关系的重要性。 (二)青少年犯罪另一个重要因素是家庭教育方法的失误。最常见的失误就是“溺爱”和“粗暴”。“宠子必骄,骄子必败”。这种家庭教育的失误对青少年使青少年从小养成骄纵霸道、唯我独尊的性格和自私自利、贪得无厌的不良心理,从而埋下了走上犯罪道路的隐患。在对302名青少年犯的调查中发现,因家庭溺爱而犯罪的占52.35%。据同一调查发现有20%的少年犯是与父母教育态度的简单粗暴有关。可见娇惯溺爱的另一个极端——简单粗暴也是家庭教育方法失误的表现。
此外,家庭教育职能上出现的问题也会直接使青少年受到影响。据同上调查,302名少年犯中,父亲是工人、农民、个体户、无业者的占总数的81.2%;母亲也是这些职业的占89.1%。这些家长由于自身文化程度的局限,要教育好子女本身不就不易,而且他们的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是投入到生活的改善中,教育子女的时间和精力就更为有限了。从而使得家庭教育的职能几乎丧失,必须导致不良后果。可见,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方面就努力改善家庭环境和提高家庭教育水平,这是控制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防线。 五、结语
家庭作为具有“面对面”交往特点的首属群体,在青少年成长及其社会化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是学校或其他社会群体所无法替代的,青少年出现的问题与家庭教育问题密切相关。因此,家庭教育环境的优劣和家庭教育水平的高低问题,是直接影响着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和顺利完成社会化过程的重要问题。为此,无论家长本身还是社会的其他成员,为了青少年一代的成长都有责任和义务从改善家庭教育环境和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两个方面努力。一方面,充分发挥社会法律机制和社会舆论的保护作用,有效地解决和调解家庭问题和家庭矛盾,防止家庭关系的破裂;另一方面,调动学校和社会组织等其他群体的积极性、创造性,举办形式各异、丰富多彩的家庭教育活动,密切家长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并指导家长,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创造出和谐民主的家庭气氛。同时,家长作为家庭教育的主导者,也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和方法。近年来,在我国许多城市出现了“家长学校”,为提高家庭教育的水平及沟通与学校和社会的联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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