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青少年流行文化”与“大众文化”“主流文化”的关系》,欢迎阅读!
“青少年流行文化”与“大众文化”“主流文化”的关系
从“青年文化”的视角看,“青少年流行文化”是青年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现代商业社会中出现的特殊社会文化现象。它既不属于“大众文化”,也不同于“主流文化”。从青少年流行文化的现实状况来看,可以认为“青少年流行文化”是在青少年中存在的、具有青少年特殊性的流行文化现象。寻求个体意识,而非不是集体意义,是“青少年流行文化”和“主流文化”乃至“大众文化”(流行文化)的根本不同。
我国“大众文化”的两层含义
“大众文化”在我国主要有两层意思:一是指为大众所喜闻乐见的文化;二是指“流行文化”。前者,是我国文化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社会主义新文化建设的方向,就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大众的”主要意思是指:(1)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2)充分体现人民的利益和愿望;(3)满足人民不同层次的、多方面的、丰富的、健康的精神需要;(4)反映社会主义时代精神,激发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积极性。这层意义上的“大众文化”,是我国的“主流文化”,“青少年流行文化”与它的关系,是和“主流文化”的关系。
流行文化意义上的“大众文化”,不同于作为我国文化建设的基本方针的“大众文化”。这两者虽然都是与“精英文化”相对而言的,但是后者主要是文化权的问题,即社会主义新文化作为大众文化,主要是要使人民群众掌握文化权,而打破文化为少数人所垄断的传统状况。“流行文化”意义上的“大众文化”,与“精英文化”的对立不在文化权问题,而在于是否需要教育背景的问题。“精英文化”或者说“高雅文化”,“一般被界定为生产与传播受到社会精英人士的控制、以他们为主顾的文化产品”([美]戴安娜·克兰:《文化生产:媒体与都市艺术》,34页,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社会精英将这种文化作为巩固自身社会地位的手段,并将其作为其他社会阶层的文化理想。这种文化的消费既需要较高的教育背景,也需要一定的审美传统,如欣赏古典音乐、戏剧(主要是歌剧),因而是身份的象征。“流行文化”则不然,它不要求教育背景或要求很低,而对它的消费也具有身份象征的意义。在一般意义上,“流行文化”(大众文化)可以视为“成群的人听它们、买它们、读它们、消费它们,而且也似乎尽情地享受它们”(斯图亚特·霍尔:《解构“大众”笔记》,陆扬、王毅选编:《大众文化研究》,47页,上海,三联书店,2001),因而具有大众性、商业性(市场特征)、消费性和享受性。
“青少年流行文化”并非“大众文化”,也不完全是“流行文化”
“青少年流行文化”一般来说也具有“流行文化”的大众性、商业性、消费性和享受性特征。这在“追星”现象和青少年对时尚物品的消费中体现得尤其明显。但是,如果就此将“青少年流行文化”归为“大众文化”(流行文化)又是不妥当的。这里不仅有年龄差异为基础而带来的文化趣味不同的问题,而且也忽视了“青少年流行文化”在生产和消费方面与“流行文化”的不同。
年龄差异而导致的文化趣味的不同,即文化趣味的代际差异,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如我国中年人所喜欢的京剧,青少年不喜欢乃至排斥。在流行文化中也是如此,中老年人所喜欢的一些文化产品,如某些古装电视连续剧,青少年并不关心;而年轻人喜欢的《流星花园》、《大话西游》也不被其他年龄层的人所接受。但是,文化趣味的代际差异并不是将“青少年流行文化”与“流行文化”区别开来的主要原因,关键还在文化的生产与消费方面。
“大众文化”(流行文化)主要是商家为了满足市场需要而生产出来的东西,而“青年文化”则不然。有些青年文化现象,是青年自身生产的或从青年中自发产生出来的,如“出国热”、“考研热”;还有“青年流行语”,如“偶像”(呕吐的对象)、“情圣”(圣即剩:情人都走了,剩下自己一个)、“魅力”(霉力)等等。有些青少年流行文化现象看似商家生产,实际上却受青少年的左右,如“偶像剧”、流行歌曲。换言之,商家生产这些东西,一是根据青少年的需要,二是要看青少年是否欢迎。因而,这里就有所谓试探性策略和从年轻人中发掘新人的问题。例如,卡通玩具等一些消费品的生产,就是青少年喜欢某种相关的文化产品(如漫画)之后,商家才去开发的,“蜡笔小新”、“凯蒂猫”之类均是如此。
在消费层面上,一般的“大众文化”之消费并没有“重新赋义”的问题,而“青少年流行文化”的消费则不然。换句话说,“青少年流行文化”的消费不是被动的过程,而是积极的“赋义”过程,如青年对Snoopy、“流氓兔”表征意义的解释,一些有意识的语言的创新性用法或误用(恐龙、美眉、帅哥<蟋蟀的哥哥>、“I服了U”等),特别是对摇滚乐的欣赏等。当然,这种“赋义”过程,视青少年是否参与这种文化现象的制造的情况而有所不同。在积极参与制造,或本身就是青少年制造的文化现象,这种“赋义”就特别明显,也可以看作是青少年态度的表达;而没有参与制造或生产的情况下,青少年主要是对文化产品的重新解读。
从文化趣味的代际差异,特别是从文化生产和消费的角度看,“青少年流行文化”并不是“大众文化”(流行文化)或不完全是“流行文化”。在一定程度上,“青少年流行文化”并不具有“大众文化”或“流行文化”的“大众性”,而是具有“小众”的特征,即其中的群体分化状况要较“大众文化”严重得多;也不具有“流行文化”所具有的强烈的商业性和市场性特征。更为突出的是,青少年流行文化的消费过程,并不完全是享受的过程,而是“赋义”和“表达”
的过程。因此,将“青少年流行文化”作为“大众文化”(流行文化)来看待,并不恰当,并会有意、无意地忽略“青少年流行文化”中的“表达”特征以及其他一些问题。
“青少年流行文化”与“主流文化”在某些方面具有一致性,但更多地表现为价值观念的冲突与内在的紧张关系。
“主流文化”是反映主流价值观念的文化。主流文化的生产者是政府或政府支持、资助的机构。政府在文化生产和传播中所扮演的角色主要有:生产者、引导者、监督者(审查者)和资助者。当政府发挥生产者和资助者的角色时,所生产的文化产品和由此产生的文化现象均为“主流文化”现象,例如《走进新时代》的流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电视剧)和“保尔热”、“文学锋现象”等都是“主流文化”现象。虽然这样文化产品或文化现象都得到了青少年的支持与参与,但不是或不完全是“青少年流行文化现象”。这是因为在这些文化现象中,青少年都在接受主流价值观念的教育和熏陶。
“青少年流行文化”的生产,主要不是政府或政府资助的机构,而是商家和青少年群体自身。这是“青少年流行文化”区别于“主流文化”的标志之一。当然,这并不是将“青少年流行文化”与“主流文化”区别开来的最重要的因素。如果说“青少年流行文化”与“大众文化”的区别主要在生产和消费的过程,那么“青少年流行文化”与“主流文化”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价值观念和其他方面的冲突上。“青少年流行文化”往往带有对权威的解构的色彩,而无论这种权威是政治权威,还是道德或审美的权威。因而,“青少年流行文化”往往自觉、不自觉地冲击既存的由权威体系支撑的价值观念。这种情况,在带有一定反讽意味的“流行语”和“地下摇滚”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参见颜峻:《内心的噪音》中《谁的地下》等文,北京,外文出版社,2001)。
“主流文化”,主要是维护主流价值观念或被认可的意识形态,而对与这些价值观念相异的另类式的文化产品,会采取强硬或柔和的禁止与引导姿态。然而,在这些另类式的文化产品中,有一些是青少年所喜爱的、或是青少年制造的(例如,在《流星花园》问题上就是如此)。同时,有些青少年制造的文化现象(如摇滚),即使没有受到来自政治的压力,也要承受商业、道德、审美等方面的压力。因此,“青少年流行文化”与“主流文化”之间的张力,事实上是将“青少年流行文化”与“主流文化”区别开来的重要尺度。当然,在现实情况下,也经常能够发现“青少年流行文化”与“主流文化”的价值一致性。例如,在环境保护和志愿服务方面,两者的价值取向基本上是一致的。但是,这种抽象的一致性,并不能消解在具体价值取向上的紧张态势。因此,可以将文化张力作为区别“青少年流行文化”和“主流文化”的标尺。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30605771a200a6c30c22590102020740be1ecd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