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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法理学: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司法考试法理学: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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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假定条件,是指一个法律规则中关于该法律规则适用情况的部分,包括法在什么地方、什么情况下、对什么人适用。包含两个方面:
(1)法律规则的适用条件。其内容有关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在什么地域以及对什么人生效等。
(2)行为主体的行为条件。
2、行为模式,是指一个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具体行为的部分,是法律规则的核心部分。
行为模式可以分为三种:
(1)可为模式(权利行为模式),指在什么假定条件下,人们“可以如何行为”的模式。这种行为模式与授权性规则相联系。
(2)应为模式(义务行为模式),指在什么假定条件下,人们“应当或必须如何行为”的模式。
(3)勿为模式(义务行为模式),指在什么假定条件下,人们“禁止或不得如何行为”的模式。
【注意】可为模式与授权性规则相联系;应为模式和勿为模式与义务性规则相联系。
3、法律后果,是指法律规则中行为人的行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要求时,行为人在法律上所得到的评价或应承担的后果。法律后果可以分为两种:
①合法后果,即行为人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则关于行为模式的规定,就会得到法律上的肯定性评价,具体表现为对行为人的保护、许可或奖励。
②违法后果,即行为人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则关于行为模式的规定,就会得到法律上的否定性评价,具体表现为对行为人行为的制裁、不予保护、撤销、停止,或要求恢复、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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