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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尔森生平及其著作
汉斯.凯尔森,奥地利人,出生寒门。乃一磨坊主之长子,1881年生于布拉格,犹太人。父亲阿道夫,母亲奥古斯特。两岁时,居家自布拉格迁至奥金维也纳。六至十岁入教会小学学习,二十岁时,入维也纳大学攻读法律。24岁时,出版处女作《但丁的国家学说》,次年,取得博士学位。27至28岁,在德国海德堡大学进行三个学期的研究,参加公法学家耶利内克主持的讨论课。28至29岁担任维也纳商业学校讲师。30岁出版《公法理论的主要问题》,35岁发表“规范秩序的法律科学与宗教科学”。36岁,进阶为维也纳大学法律系副教授,37岁,奉奥地利民国临时政府总理伦纳之命起草新宪法。40岁,荣任奥地利宪法法院法官,“终生任职”。41岁,出版《社会学与法学的概念》,42岁,出版《公法理论的主要问题》。44岁,出版《宪法的一般理论》,59岁(1940年),举家迁往美国。60岁,发表“纯粹法理论与分析法学”,61岁入美籍,经庞德推荐,任加州伯克利分校政治学系客座教授。64岁,出版《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65岁,出版《社会与自然》,67岁发表“哲学与政治中的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 “纯粹法理论中的法律、国家与正义”。68岁,出版《布尔什维主义的政治理论》,
69岁,发表 “因果与归属”,70岁,发表 “科学与政治”。71岁,出版《国际法理论》,72岁,发表“圣经中的正义观念”,74岁,出版《共产主义的法律理论》,75岁,发表“动态自然法理论”,76岁,出版论文集《何谓正义?》,78岁,发表“论基础规范”,79岁,出版《纯粹法理论》第二版。84岁,发表“斯通教授与纯粹法理论”,92岁,凯尔森逝世于伯利克。与此同时,《法律与道德哲学论文集》出版,后有遗著《规范的一般理论》、《正义的幻想》。
著作一览表: 《但丁的国家学说》 《公法理论的主要问题》
发表“规范秩序的法律科学与宗教科学” 《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 《社会学与法学的概念》 《宪法的一般理论》
发表“纯粹法理论与分析法学” 《社会与自然》
发表“哲学与政治中的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 “纯粹法理论中的法律、国家与正义”
《布尔什维主义的政治理论》 发表 “因果与归属” 《国际法理论》
发表“圣经中的正义观念” 《共产主义的法律理论》 发表“动态自然法理论” 论文集《何谓正义?》 发表“论基础规范” 出版《纯粹法理论》第二版 发表“斯通教授与纯粹法理论” 《法律与道德哲学论文集》 《规范的一般理论》 《正义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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