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

2023-01-29 22:02:13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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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试行,管理办法
公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财务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少现金支付结算,根据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阳区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榆阳区区级预算单位公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是指单位职工持有的、以个人名义开立的贷记卡;公务卡由单位职工个人持有、保管和使用,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公务卡的卡片和密码均由个人负责保管;职工个人为持卡人并承担相法律责任;

第三条 公务卡的使用和管理

公务卡主要用于单位公务支出的结算,公务刷卡消费尚未报销之前,刷卡消费行为仍属个人行为;公务支出发生后,持卡人应及时申请办理报销手续;公务卡也可用于个人消,但不得向单位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单位不承担私人消费行为引致的经济法律等一切责;

二持卡人因调离、退休等原因离开单位,应及时还清债务,结清余额;并由财务室通知发卡银行办理公务卡注销手续;

公务卡由持卡人妥善保管,只限本人使用,由本人设置密码;公务卡遗失时持卡人应及时向银行挂失和补办,并通过财务部门及时通知发卡行维护相关信息;

第四条 公务卡消费使用范围

以现金方式支付的日常公用支出和5000元人民币以下的小额转账支出;包括:办公费、书报杂志订阅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交通费及其他零星商品和服务购买支出等公务性支出;

单位职工应尽量在具备刷卡结算条件的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不断减少现金结算的公务消费;凡具备刷卡条件的,必须使用公务,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第五条 公务卡支付与报销管理

一持卡人因公务活动使用公务卡消费时,应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先通过公务卡结算,取得本人签名的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和相应的原始发票,购物明细或消费清单等凭证;

二持卡人在公务消费后,应于每月20日前将公务消费的正规原始发票及经本人签名的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购物明细或消费清单等凭证,交到财务室办理公务卡报销相关手续;

三若遗失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的,持卡人可通过发卡行网点、电话银行、上银行等途径查询,并将获取的“交易时间”、“交易金额”、“交易地点”等信息在财务报销凭证背面证明;

四确因出差在外或其它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在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返回单位办理报销手续的,可通过传真等方式委托本局其他人员填制借款单,并提供持卡人姓名、卡号、消费时间和每笔消费金额的明细信息,经财务人员审核后先办理借款手续,于免息还款期前先将资金转入公务,待持卡人回单位后及时补办报销手续并冲销其借款;

五会计人员对持卡人签字确认的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报销审批凭证及报销单据等进行审核后,登陆公务卡支持系统,根据持卡人提供的姓名、交易日期和消费金额信息,核对公务消费的真实性,审核确认后予以报销;

六出纳人员将公务卡支持系统所生成的公务支出明细表和汇总表与支出报销单进行复核确认,统一办理还款手续;

七超过还款日还款的责任:因持卡人报销不及时引起的,由持卡人承担相应的利息、纳金等;因单位归还款项不及时引起的,由单位承担利息等费用;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产生费用由持卡人个人承担,不予报销:

1、使用公务卡用于个人消费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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