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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护是儿童权益的重要保障
作者:佟丽华
来源:《中国校外教育》2021年第05期
尽管我国于1991年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但我在1999年开始从事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工作时,我国整体上关于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意识还非常薄弱。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制度迅速完善。我国制定了哪些法律,解决了哪些重要的问题,如何保证这些法律的实施……针对这些问题,我从四个角度和大家做一下简单地交流。 一、未成年人保护在法律层面有重大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制定了多项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法律。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涉及大量关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也涉及大量保护未成年人民事权益的法律。2015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这项法律是第一次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全面反对家庭暴力,这对于保障未成年人免受家庭暴力有重大意义。当然,我要特别强调的就是,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正式实施。总结一下,党的十八大以来,除了众多法律外,还有很多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政策和司法解释,未成年人保护在法律层面有了重大发展。 二、立法解决了一些突出的未成年人保护问题
首先,大家可能会比较关注我们解决了哪些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问题,我简单举几个例子来说明。比如社会较为关注的关于未成年人被性侵的问题,性侵会对孩子造成非常严重的伤害。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此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嫖宿幼女罪,嫖宿幼女将被视同奸淫幼儿,会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负有特殊职责人员性侵罪,如果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比如教师如果与15岁的女学生发生了性关系,会按特殊职责人员性侵罪来定罪处罚。《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诉讼程序也做了一些规定,如在询问未成年被害人时要同步录音录像,目的就是避免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反复询问受害人遭受性侵的过程,避免对她造成二次伤害。简单来说,就是通过对一些实体法、程序法的修订,更好地预防类似案件的发生,更好地保护遭受伤害的未成年人的权益。 其次,大家比较关注“校园欺凌”的问题,早期是“学生暴力”这个提法。很多人问我,“学生暴力”和“学生欺凌”在法律上有什么本质区别。其实这两个提法在法律上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但是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学生暴力”一般指比较显性的殴打或语言辱骂,而我们现在关注学生欺凌,意味着我们开始关注到更细微的层面,比如推搡、社交孤立等。这些细微的表现,从表面上看似乎没有造成外在的伤害,但是长此以往,会给未成年人的心理造成特别严重
的伤害,当然也有身体上的伤害。所以,使用“学生欺凌”这个词在某种程度上提升了未成年人在学校内的被保护水平。直到2016年,国家正式文件中才使用“学生欺凌”这个词。《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次修订版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教育部也即将颁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将会就防止校园欺凌,包括防止校园性侵等问题做出更具体的规定。现在社会越来越关注学生欺凌这个问题,这体现了未成年人保护意识的整体提升。
再次是网络保护问题。在2004年—2006年期间,《未成年人保护法》曾被大幅度地修订,但是当时没有人会想到未来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会增加网络保护专章。而这次《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增加了“网络保护”一章。我想和大家介绍一下这次修订的背景,我国在网络直播、网络游戏、网络音视频方面,走到了很多发达国家的前面。因为很多发达国家的上网速度,以及智能手机在未成年人中的普及程度都不如我国。相比之下,我国大量未成年人开始接触短视频和网络游戏,由此导致的沉迷问题、影响身体健康的问题、价值观扭曲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互联网消极的一面如果解决不好,可能真会毁掉一代人。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基于这样的背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版中专门增加了网络保护一章,针对网络保护,我们要制定专门的行政法规。这些问题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以上三个例子说明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正在通过立法来解决一些突出的未成年人保护的问题。
三、设立机构保证法律政策的有效实施
这些法律政策如何得以有效实施?具体由谁来实施?首先我要强调的是,最新的机构改革以后,民政部设立了儿童福利司,国务院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三位国务院领导担任负责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部,从国家和政府的角度加强了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此外,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厅,省级检察院都设有未成年人检察厅,市和县级检察院也设有专门的部门或指派专门的人员来办理类似案件。这两年,未成年人检察厅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大家可能也注意到,2021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到5月底,近1800家少年法庭挂牌成立。从政府的角度和司法机关的角度来看,这些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将保障这些法律的实施。
四、 法律政策的完善和实施还面临很多挑战
尽管关于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政策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我们面临的问题也更加复杂了,还面临诸多挑战。一方面,从国家的层面来说,相关部委要继续完善相关制度,比如国家部委要结合自身的职责出台专门的规章或政策,让部门内部的工作人员知道如何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地方的层面来讲,各省都有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或实施办法,要结合地方的情况解决相关的问题。这是法律政策进一步完善的问题。
另外,还有法律政策实施的问题。中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政策发展得非常快,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专业力量不足的问题。简单的问题发生以后都能得以解决;但是当遇到复杂的问题时,我们还缺少专业的力量来解决这些问题。所以,未来我们需要培养更多的专业力量来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作者单位: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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