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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评选推荐工作报告
省民委:
按照省人社厅、省民委、省公务员局《关于评选推荐第三届全国 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要求,经过自下而 上逐级推选,严格审核层层把关,我市顺利完成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 作者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初审推荐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荐工作情况
(三)精心选拔推荐。要求参选单位严格履行规定程序,进行民主 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拟推荐对象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推 荐评选工作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 ; 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 选质量; 坚持面向基层,突出工作一线 ; 严格评选程序,严肃评选纪律。 整个推选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被推选出来的单位和个人在本 单位进行为期 5 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深入细致考察。通过谈话、政审及征求意见等办法,全面了 解考察对象情况。被推荐的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了干部管理 部门的同意,并征求了纪检监察和卫生计生部门的意见。市人社局会 同我局对推荐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认真审核把关。
二、评选推荐结果
根据文件要求,经各区市层层推荐,结合工作中掌握和了解的情 况,综合考虑各区市少数民族人口数量、民族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对 民族工作的贡献,我市拟推荐青岛市市南区民族宗教局为全省民委系 统候选先进集体,青岛市城阳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民族宗教局局长张 春燕同志为全省民委系统候选先进工作者。
三、推荐对象基本情况 1、全省民委系统候选先进集体
市南区民族宗教局,针对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新任务、新特点, 立足区情,创新举措,在完善民族工作治理体系上谋新思路,在探索 民族工作途径上求新突破,在推动民族工作向社区延伸上见新成效。 设立了“一个中心” (民族事务联管中心 ) ,搭建了“两个平台” (“微 市南”信息发布平台和“帮到家”互动交流平台 ) ,健全了“三项机 制” (常态化管理机制、亲情化服务机制、立体化应急机制 ) ,组建了 “四支队伍” ( 街道民族工作指导员、社区民族工作联络员、楼院民族 工作调解员、社区民族工作宣传员 ) ,不断深化创建工作,民族团结进 步事业硕果累累。 20** 年、20** 年,连续两届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 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20** 年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 位。
2、全省民委系统候选先进工作者
省民委:
根据省人社厅、省民委《关于评选推荐第三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 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苏人社发〔 20** 〕169号)精神,我局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照推荐条件标准对本系统工作部门及所 属事业单位进行了筛选推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荐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明确评选推荐的范围。接到《通知》后,局领导非常重视, 对文件进行了传达学习,确定了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的推荐方向, 严格按照《通知》中关于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范围比例要求进 行把控,杜绝了超范围推荐现象的发生。二是严格执行规范的推荐程 序。工作中,我们坚持自下而上,民主择优的推荐方式,广泛征求意 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执行评选推荐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了推荐程 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三是认真做好推荐的审核把关。推 荐工作中,我们主动与市人社局联系,联合做好对拟推荐单位的审核
考察。在考察中,我们坚持优中选优,以工作实绩、贡献大小做为衡 量标
准,确保推荐单位的先进性,杜绝了带“病”表彰现象的发生。
二、推荐对象在本单位公示情况 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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