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zu与Nation内涵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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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涵,Nation,Minz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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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zuNation内涵辨

作者:李游

来源:《青年与社会2013年第07

【摘要】中央民族大学校名的英文翻译将民族改用中文拼音“Minzu”与之对应,弃用之前的“nationalities”,实际上已很有一段时间了,但直到最近被媒体揭出,并经各报刊与网站争相转载,才引起广泛关注与激发较大争论。 【关键词】民族nation

民族一词翻译此举,褒贬相较,质疑的声音明显压过支持的意见,诟病者多指拼音译法意涵不明,未与国际接轨,有碍国际交流与沟通。包括中央民族大学和后来跟进更改译名的贵州民族大学宣传部门的相关人员近日出来辟谣,称汉语拼音的翻译更自信更准确。此种说辞对释清问题有一定帮助,也一定程度指向了问题的实质,但显然很不够明晰充分。英语nation与中文民族在语义上有很大不同,从学理而言,只有将两者差异何以产生的问题置于现代民族观念从西方引入国内,含义发生增损与变异的纠葛脉络中,并参照中国现代思想观念生成与演化的规律与近现代中国特定政治实际与实践的背景下做出说明,方可把握对校名中民族词翻译的更改是多方权衡后劣中择优的较为适宜之举。

据欧美众多著名民族学者,如盖尔纳、安德森、史密斯的考察,人类学意义上的ethnicity自古就有,但政治学和社会学层面的nation(包括相关衍生词如nationality,或意识形态、社运动nationalism)却不是一个历史普遍性的范畴,而是一个现代课题,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人类特定组织形式,需要对其加以历史的把握和说明。一般认为,民族是西方由封建城邦向资本国家,由基督宗法向公民法律,由nation农业小农向工业市民的传统社会向现代文明转型的历史进程中,与之相适应而形成的新型政治文化组织形式,与氏族、部落、城邦、公国等相对应,它们一道共同构成了人类历史组织形态完整的演化链条。盖尔纳认为,农业文明无法滋生民族主义。工业文明,惟有工业文明,才有可能培育出真正的民族主义来。代意义的民族,也可称为民族国家或国族(nation-state),它是一个历史概念,而非古已有之的永恒性命题。在此组织形态中,民族与国家互为表里,相互支撑,国家是维系民族文化传统与延续,实现民族使命的制度性组织,而民族是支撑国家权力正当性的文化根基与领土疆域标界。它暗涉或宣示着这样的意旨:政治单元与民族单元须合一,一个民族应建立属于自己的国家权力机构,而国家要设法使其成员统属于单一的民族。现代国家的形成产生了概念化民族的需要,国家需要民族界定疆土、人口成员和主权。民族把国家的生存、自主与发展视为自己最高利益之所在。总之,英语nation同时包含政治国家与文化民族之义,且更强调政治内涵,国家的含义要高于、多于民族脱离了关于国家的概念,民族这一概念就丧失了历史起源而无法定义;反之,国家也离不开民族,具体表现为,民族为国家主权提供了合法性根据,民族的外衣使一个国家区别于其它国家,民族成员共同的精神文化认同包含对现代国家与公民个体权利正当性间关系的确认。Nationalism甚至一度被侧重定义为一个民族有权利和义务组建自己的国家的一种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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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作为一个重要的政治观念术语,是晚清随西方列强入侵,在与各国签订各类条约与协议,进行各种政治、经贸、外交、文化交流等活动中,逐步接触与认识,理解与搬用,误读与化用,并经中国特定政体实践增衍与改造,终而引入国内的。一般认为,梁启超是将西方现代意义民族概念在中国首先用于论述的第一人。据中文数据库搜索,久而久之,幸而有洪杨者起,鸣满清之罪,倡自立之义,方望中国民族从兹得以复见天日,自由独立于世界上。是不特汉族所欣幸,抑亦天下所欣幸焉。应该是中国人最早使用民族来表达现代民族观念的献。中国现代革命理论与实践的先行者梁启超与孙中山基本上是在忠实西方的意义层面上使用民族概念的,前者将建立民族国家作为中国自救、自立、自强的基础与目标,后者则以自己的革命实践,意欲驱除鞑虏,恢复中华,试图建立起以汉族为单一成员构成和汉族文化为传统根基的现代民族国家。然而,两者都是以英、法、德、日等单一民族建立国家的成功经验为榜样,忽视了中国悠久的多族裔历史与现实构成传统,因此一开始便令自己陷入被动,步入歧途,再加以特定的革命战争实际所迫,非精诚团结各族人民则无法抵御外侮的情势下,无论梁启超的理论论述,还是孙中山的革命实践都终以失败与破灭而告终。民族与国家是两个既相互交融,但也有所区别的概念,前者侧重于种族、文化与心理特质,后者却是一个政治法律概念。如果把国家与民族混同起来,认为每个民族都须组成为一个国家,或国家在仅仅并完全包容单独一个民族的情况下才具有合理性,那么这在理论上是非常偏狭和荒谬的,在实践中势必会大大增强民族主义蕴含的非理性和破坏性。相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是正是建立在依靠与团结各族人民力量的基础上,建国后国家中央政权所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政策,正是对过去这一成功历史经验的延续、深化、提升制度化,目的在于保障各民族在国家内部平等的权利与地位。其中,民族特色高等院校的设立,实际上是民族政策在教育领域内具体实践的一部分。在中文中,民族国家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民族并不以国家的建立为其存在的依据。明了了这一背景,认识到中国民族高等院校并非以与民族国家nation)相关学科的科研与教学为主导便并不困难,那么,用nationalites这一暗含国家建构维度含义的英语汇翻译特殊情境下的中国各民族,因此显然是不合适的。它不仅不能带给与国外的顺利对接与畅通交流,反而会造成莫大的误解,甚至引起不必要的国际政治争端。不仅如此,原译法最大的问题在于,它可能唤起中国领土范围内各民族独立建国的冲动,给民族分裂提供所谓合法性的口实。

作者简介:李游(1980-),女,重庆武隆人,长江师范学院思想政治教学与科研部,讲师,研究方向:外国哲学与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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