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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西周的政治制度
一、商周政治制度发展梗概:
1.概况:夏朝始创王位世袭制(公元前21世纪至1912年)。商代贵族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实行宗法制。到西周时期,周王利用分封制与宗法制的结合,确立了一套比商朝更为严密的控制体系。随着春秋战国时期的争霸斗争,周王与诸侯、诸侯与大夫之间的大小宗关系日益疏远,靠宗法制和分封制相结合的权力格局也逐渐解体。
2、王位、爵位实行世袭制
(1)王权由来:取代原始社会的禅让制。 (2)王权承袭:父子相传、兄终弟及。
(3)王权特点:具有神秘色彩,王的行为被视为天的意志;通过占卜决定国家大事。 (4)王权运作:中央设相、卿士管理政务;地方封侯、伯,向王纳贡,奉命征伐。
二、地方管理实行分封制(又称封邦建国)—————分配权力和财产
1.含义:又称封邦建国,是西周分封诸侯的制度。又称为“封建”、“分土封侯”制,即封邦
建国。
2.目的:巩固和扩大周王朝统治(“封建亲戚,以藩屏周”。) 3.需要解决的矛盾:统治阶级内部矛盾(权力和利益再分配)。
4.内容:周王与地方诸侯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礼乐征伐自天子出” (1)对象: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①王族:燕、鲁、卫、晋、吴;②功臣:齐;③古代帝王后代:杞、宋、许、陈、楚)—保持政权的稳定性,减少了矛盾,体现了政权阶级性。 (2)分封核心内容:分封王畿以外的土地和人民。
(3)权力:诸侯在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又对卿大夫实行再分封。 (4)义务:服从命令、镇守疆土、随从作战、交纳贡赋和朝觐述职。
5.历程:初步形成于夏商,进一步发展于西周,在西周末年发生动摇,春秋时遭破坏(“礼乐征伐自诸侯出”:楚庄王问鼎),战国时各国推行县制,秦统一后建立郡县制,废除了分封制。
6.特点:层层分封、等级森严、以宗法制为基础(如图所示) 7.作用:(1)积极:①巩固了统治,开发了边远地区,扩大了疆域,有利于形 成统一的文化。②促进了民族交往和融合。(2)消极:受封诸侯在自己的领地内 有很大的独立性,造成了周朝后期的分裂割据局面。 8.瓦解:①事件:楚王问鼎(诸侯对分封制的公开挑战)、周郑交质、射中王肩、三家分晋、田氏代齐等
②破坏表现:春秋时期,随着周王势力的衰微和诸侯争霸局面的出现,分封制名存实亡(由“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转变为“礼乐征伐自诸侯出”);战国时期,分封制逐步被县制取代。③原因:生产力的发展(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井田制崩溃;诸侯实力增强,周王室衰落。
三、王族内部实行宗法制:宗,尊祖庙也。(《说文解字》)————继承权力和财产
1.含义:所谓宗法,就是指一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尊崇共同的祖先,维系亲情,在宗族内部区分尊卑长幼,并规定继承秩序以及不同地位的宗族成员各自不同的权力和义务的法则。 2.目的: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 3.内容:①嫡长子继承制。②确立大小宗的名分。③周王是天下的大宗,也是政治上的最高领袖。
4.原则: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5.形式:家谱、宗祠、族规、避讳(如实行同姓不婚规定)
百姓的演变:“百姓”定义:①战国以前对贵族的总称。而一般的平民乃至奴隶,被称为“黎民”,或者被称为“庶民”。 ②战国以后用为平民的通称。演变原因:宗法制的衰落。 同姓不婚,原因:其一,不利遗传基因。其二,出于政治需要。其三,崇尚伦理道德。 6.观念:亲亲尊尊;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男尊女卑;裙带风气、荫庇心态。 7.实质:按照血统关系分配政治权力,维护政治联系。
8.特点:嫡长子继承(最大特点),以血缘为纽带,等级森严。
9.历程:原始社会末期萌芽——夏商开始——周朝成熟
10.作用:①巩固了分封制,保障了贵族“世卿世禄”的特权,维护了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与团结,有利于凝聚宗族、防止内战、强化王权。②家、国结合,使宗法观念成为传统思想内容之一,影响后世。
11.宗法制和分封制的关系:宗法制是维系分封制的血缘纽带,分封制是宗法制在政治上的体现,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表里。
四、维护宗法制和分封制的工具:礼乐制度—————各级贵族的政治和生活准则
1.礼乐制度含义:以乐从属礼的思想制度。
是指对统治阶级日常的政治、社会活动,例如祭神、结婚、丧葬等,制定一规则和仪式,并配有特定的音乐、不同等级的贵族要行不同的礼仪。
2.目的:为更好地维护分封制和宗法制,西周还制定了各种礼乐制度。
3.内容:一是规定等级,二是规定伴随礼的乐舞基本是雅乐。不同场合,不同身份的人,礼仪有别,音乐也有别。强调和巩固了严密的宗法制度。约束社会道德,维护统治尊严的需要。 4.实质:维护西周等级差别的工具。
5.作用:周礼成为维护等级制度,防止僭(jiàn)越行为的工具,有利于统治秩序的稳定。 6.礼乐文明与政治制度的关系:宗法制、分封制与礼乐制度是西周的基本政治制度,三者之间相辅相成,共同维护了西周政局的稳定。三者之间关系如右图:
樊树志在《国学十六讲》中指出:“‘礼’并非礼节、礼貌那么简单,‘礼’的本质是‘异’,是贵与贱、尊与卑、长与幼、亲与疏各色人等之间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因此形成了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间的上下尊卑关系。”“乐”就是和谐这种等级关系,礼乐共同维护封建一统的等级制度。
五、西周时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王权与神权相结合;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国家政治结构;周王对诸侯尚未实现权力的高度集中(属于一种松散的政治联盟关系,周王对诸侯国没有绝对的支配权);王位世袭制、等级森严的分封制以及血缘关系维系的宗法制,构成了西周政治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特征。周王与诸侯国之间的关系形态(在分封制和宗法制体系下):是君臣关系、大宗和小宗的关系、等级从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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