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民族大学关于本专科学生自修、重修、课程性质及学分变更的实施办法

2023-04-01 00:24:13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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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民族大学教务处



西南民族大学关于本专科学

自修、重修、课程性质及学分变更的实施办法

(试行)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现对学分制下本专科学生自修、重修、课程性质及学分变更做出如下规定。

一、自修

1.自修条件:原则上学生进入毕业环节,即在培养方案(修读指南)中除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学分外,未获得学分不超过6学分(可从学生成绩统计表中反映),因选课时间冲突、实习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堂学习而且对培养方案规定的某门课程通过自学能达到该课程教学要求的学生,可申请免听,进行自修。

2.自修学分:不超过6分。 3.组织管理

1已选到课的学生的自修由教学单位自行组织。学生须于开学第1周之内填写《已选课自修申请表》(附件1,同时提供本人成绩统计表(从学分制管理系统打印),所在教学单位批准,报任课教师备案。批准自修的学生应按时完成作业,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

2未选到课的学生的自修由教学单位审核,送教务处备案。学生应在开学第1周之内,填写《未选课自修申请表》(附件2,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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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提供本人成绩统计表(从学分制管理系统打印)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教学单位初审,于开学第2周之内将《申请表》收齐后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终审。课程归口教学单位应安排指导教师,负责辅导答疑。凡经批准自修某门课程的学生,应按时完成作业,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

二、重修

1.选修课重修:选修课考核不合格,可以重修也可另外选择其它课程学习。选修课学分已修完,超出学分的课程如果考试不合格,可向所在教学单位申请不参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程不得申请重修自修。

2.必修课重修:进入毕业环节后,因选课时间冲突、专升本、转专业等特殊原因,导致必修课程无法正常跟班重修,可申请重修自修。重修自修学分不超过4分或课程不超过1门。重修自修的对象仅限2004级、2005级学生,其余年级学生不得申请重修自修。

学生须在开学第1周之内,填写《重修自修申请表》(附件4教学单位提出申请。请课程归口单位安排指导教师,将《申请表》收齐后于开学第2周之内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凡经批准重修自修某门课程的学生,应按时完成作业,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

三、课程性质及学分变更

1.由于培养方案中课程异动、开课任务提交有误等原因,导致学生成绩表上课程性质以及学分与培养方案(修读指南)不一致时,学生可提出课程性质及学分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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