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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甘肃省调剂
使用院内中药制剂推荐(第一批)目录的通知
【法规类别】药品管理
【发文字号】甘卫中发[2010]65号
【发布部门】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0.03.03 【实施日期】2010.03.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甘肃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甘肃省调剂使用院内中药制剂推荐(第
一批)目录的通知 (甘卫中发〔2010〕65号)
各市、州及甘肃矿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厅直各医疗机构,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省药检所:
医疗机构生产的中药制剂是临床用药的一个重要补充,也是医疗机构开展科学研究不可缺少的内容。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9〕22号)中“加强对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使用”及“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研制和应用特色中药制剂”的精神,充分利用全省医疗机构院内中药制剂,在临床防病治病中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省卫生厅、 1 / 2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拟在全省范围内调剂使用的院内
中药制剂进行了论证,确定了全省调剂使用院内中药制剂推荐(第一批)目录,现予公布。请各级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把推广使用院内中药制剂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院内制剂的推广使用,加强专科专病建设。各医疗机构根据推荐目录,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选择目录中的品种,提出申请,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手续。请各生产院内中药制剂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 》(GPP)、《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办法(试行)》等法规,保证提供安全有效、质量可控、价格合理的院内中药制剂。 附件:甘肃省调剂使用院内中药制剂(第一批)目录
甘肃省卫生厅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一0年三月三日
附件:
甘肃省调剂使用院内中药制剂(第一批)目录 序号 1
生产单位 兰大二院
制剂名称
剂型
处方来源
主治病种
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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