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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姓名 书名
某 杂文小屋 《乡土中国》
专业班级 学号 作者
某某 某 费孝通
本资料的主要内容:费孝通是最知名的社会学著作之一,多年来深受学界和普通读者的一致推崇!如果说《江村经济》侧重讨论社会制度变革,那么《乡土中国》则在讨论与之相匹配的社会道德。这是费孝通对中国进行社会结构分析的尝试,他试图在理论上总结并开导实地研究,以构建中国社会特有的乡土伦理体系。沿着作者的思路,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时移世易,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在今天仍值得借鉴。
本资料的重要观点:1.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那是因为我考虑到从这基层上曾长出一层比较上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而且在近百年来更在东西方接触边缘上发生了一种很特殊的社会。
2.象征是附着意义的事物或动作,我说“附着”是因为“意义”是靠联想作用加上去的,并不是事物或动作本身具有的性质。这是社会的产物,因为只有在人和人需要配合行为的时候,个人才需要有所表达;而且表达的结果必须使对方明白所要表达的意义。
3.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护着社会共同经验。这样说来,每个人的“当前”不但包括他个人“过去”的投影,而且还是整个民族的“过去”的投影。
4.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念。道德观念是在社会里生活的人应当遵守社会行为规范的信念。他包括着行为规范、行为者的信念和社会制裁。它的内容是人和人关系的行为规范,是依着该社会的格局而决定的。从社会的观点来说,道德是社会对个人行为的制裁力,使他们合于规定下的形式行事,用以维持该社会的生存和绵续。
5.家庭这个概念在人类学上有明确的界说:这是个亲子所构成的生育社群。亲子指它的结构,生育指他的功能。
6.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的就是说这些行为是做得对,对是合式的意思。 7.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么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如果在这些方面不加以改革,但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制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了。
8.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 新获得的知识点:1.在社会学里,我们常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
2.“愚”如果是指智力的不足或缺陷,那么识字不识字却并非愚不愚的标准。智力是学习的能力,如果一个人没有学习机会,不论他有没有学习的能力还是学不到什么。我们是不是说乡下人不但不识字,而且识字的能力都不及人呢。
3.所谓学就是在出生之后以一套认为的行为方式作模型,把本能的那一套方式加以改造的过程。学的方法是“习”。习是指反复地做,靠时间中的磨练,使一个人习惯于一种新的做法。 4.格兰亨姆的公律:指的是在铸币时代,金银复本位的制度之下,人们倾向于将达到法定重量及成色标准的货币贮藏起来,而使用低于法定重量或成色的货币进行流通,从而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一种现象。后来泛指价值不高的东西会把价值较高的东西挤出流通领域。
5.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
存疑之处:在一个乡土社会中生活的人所需记忆的范围和生活在现代都市的人是不同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生活很安定的社会。我已说过,向泥土讨生活的人是不能老是移动的。
读书心得
读《乡土中国》的原因有很多,有的原因甚至听起来有些可笑。高中历史的试卷经常出现对于费孝通先生观点的解析,并且他的观点通俗易懂,听老师讲解之后又觉得他能写的深入浅出实在不一般;还有一个原因是总觉得中国的乡土社会总是一个很特别的存在。读完书后,我对于其中感兴趣的三大点有着自己的思考。
一是关于“愚”和“私”。
书中揭示了很多人对于乡村社会的印象大多是“愚”,自然带有一种不好的意味。诚然,中国的乡土社会存在着很多的不足之处,很多本应该消失的糟粕并没有完全的消失,与飞速发展的城市文明来说确实会显得有些落后和格格不入。但是,本书中也明确的分析了我们对于“愚”的认知。
愚并不等于学习能力和个人水平素质就一定底下,多数情况下,乡土社会被挂上“愚”的印象实际上是因为资源的不对等和外在条件的种种限制所致,并不是由于个体的不足和无能。相反,在很多方面,例如社会心态和社会阅历来说,乡土文化哺育下的人民也有很多心得。
“私的毛病在中国实在是比愚和病更普遍得多,从上到下似乎没有不害这毛病的。所谓贪污无能,并不是每个人绝对的能力问题,而是相对的,是从个人对公家的服务和责任上说的。”
在现实生活中类似关于“私”的现象大概就是“公器私用”,而且很大程度上,不仅私用的现象频频发生,其爱护和节约意识也是十分的薄弱。撇开管理意识和管理体制的缺陷,其原因大多是因为公民不是不能将自身与公家融为一体,在个体的眼中,公家占主要角色的是服务者,自己是被服务者。而转换思维将公家作为一个共生共荣的角色的却又是少之又少。权利与义务固然是相伴相生,但是做一个个体来说,绝大部分还是会乐于去享受权利,享受服务,承担责任多少需要付出和牺牲。
二是关于团队格局。 在“团体格局”中,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团体是个超于个人的“实在”,不是有形的东西。我们不能具体地拿出一个有形体的东西来说这是团体。它是一束人和人的关系,是一个控制各人行为的力量,是一种组成分子生活所依赖的对象,是先于任何个人而又不能脱离个人的共同意志。
与群体类似,人作为群居性的物种,刻在基因里的社会分层意识和倾向,总不能以不同形式展现的淋漓尽致。不管在什么场合,只要有人的地方,大家都会根据各自的阶层,自发地形成一小撮一小撮的互不干涉的小群体。
团队和群体的存在本身就代表着两种走向,可能走向积极的一侧,为自身的发展和多数的群体的发展做出贡献,也可能走向负面消极的一侧,对自身的发展和多数的发展造成损害。每个人都有团体和群体的趋向性,害怕成为被抛下的那一方,这是一种普遍正常的心理。
三是关于乡土安土重迁。
书中指出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不但是人口流动很小,而且人们所取给资源的土地也是很少变动。
书中的这种观点放在早期,我可能比较认同这种说法。因为乡土人民以田为事业和产业,一辈子都在为其耕作。但是随着农村的发展和参看了其他国家的走势,当农业发展到足够的现代化,足够高效和智能的时候,“安土重迁”的思想不知道是否还是具有他的适用性。现代农业的发展讲求以低投入和高回报作为目标,最终希望能够开发出足够的资源让足够多的人受益,因此可能会有更少的人选择去依附于一亩三分田,至于原本伴随生长的“安土重迁”思想也有可能会产生一种新的存在模式。例如浓厚的“乡愁”可能会成为一种影响更大广阔的乡土
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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