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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马克斯·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反思
摘要:韦伯方法论是对实证主义和人文主义方法论的扬弃和超越。韦伯方法论
的核心原则“价值关联”及“价值中立”是本文讨论的重要内容,韦伯方法论理论也是本文重点涉及的内容。本文主要探讨了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哲学基础、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范畴、价值关联与价值中立等。 关键词:马克斯·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理想类型
一、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哲学基础
韦伯的方法论思想是当时哲学思想相互交锋的反映,对韦伯的社会方法论思想影响最深刻的是对狄尔泰的精神科学意义和理解的理论。新康德主义和李凯尔特的科学二分法和价值学说的特殊性以及个别性观点。概括如下:
(一)李凯尔特是韦伯的导师,在方法论上是对韦伯最有影响力的人。他把科学分为自然科学和文化科学,不仅从对象上而且也从认识形式上来综合把握二者的不同。
(二)韦伯的方法论思考一方面是由于论战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在新康德主义思想的进程中,试图摆脱他的哲学师承在实证和人文关系上的局限性,并试图把德国的传统观念论和重视经验与因果分析的实证论结合来奠定自己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基础。
(三)社会科学的发展呈现出明显的时间和空间特征,最终形成了两个对立的学派。这两个学派之间的竞争促进了社会科学的发展。事实上,韦伯的方法论的形成有着深刻的渊源和哲学基础。
二、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范畴
当德国人为了拯救理性而战时,在法国和英国,实证主义盛行。通过法国社会学家杜克海姆的努力,实证主义方法论已经成为主流的社会科学方法论。但是,德国社会学界并不像法国和英国社会学界那样,实证主义并没有在这片土地上生根发芽。 (一)社会科学方法论框架
韦伯的社会科学方法论框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这也是韦伯方法论对传统的突破:1)社会科学普遍适用的概念工具——“理想类型”。2)社会科学家认识“解释”和“理解”“社会行动”的方法。3)社会科学的可能性客观性——“适合因果多元性”。4) 研究社会科学的原则——“价值中立”和“价值关联”。韦伯的方法论体现了人文主义的倾向,具有实证主义的影子,二者相互交叉,互为补充。
(二)对实证主义、人文主义方法论的借鉴和批判
第一,韦伯总是强调社会科学也可以像自然科学那样科学和客观,也可以为证实假设提供基础。第二,韦伯的思想深受文德尔班和李凯尔特的影响。李凯尔特把科学分为自然科学和文化科学。第三,韦伯基于“方法论的个人主义”立场,始终认为个人是社会行动的真正主体,只有通过把握人的动机才能“理解”社会现象的主观意义。第四,到韦伯之前,社会科学方法论基本上形成了实证主义和反实证主义两个对立的学派。 1、社会科学方法论普遍适用的概念工具
韦伯通过对“理想类型”的建构,切入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在韦伯看来,对客观事物的理解必须通过人们自己发明的知识工具来完成。所以,在社会科学研究的过程中,韦伯建立了“理想类型”。
2、“社会行动”的“解释”和“理解”方法
在韦伯看来,社会学研究的出发点应该是进行活动的个体,而不是社会现象中的最基本的不可再分的部分。韦伯区分四种社会行动:第一,合理的行动,也就是说,它是关于人类和环境的其他客观行动的期望所决定的人类行动,这种期望是用作获得活动中自己经过计算和理性地追求的目的的“条件”或“手段”;第二,价值合理的行动,也就是说,通过对一些美学的、伦理的、宗教的或其他行为方式有意识的信仰所决定的行动,它并不依赖于其成功的前景;第三,情感理性行动,即它是活动者的情绪状态和特殊情感所决定的行动;第四,传统理性行为,也就是说,它是由根深蒂固的习惯所决定的理性行动。他以“合理的行动”作为其研究的起点,使他的社会学有别于研究“总体”为原始实在的社会学理论。方法论的主要原则是价值关联和价值中立。
三、价值关联与价值中立
(一)“价值关联”一一科学外原则
“价值关联”强调社会文化价值对科学研究者的制约作用以及科学与社会价值体系的统一性。韦伯认为,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研究人员并不是随心所欲地把社会现实和任何价值相关联,研究者的“个人信念倾向,即他的心灵棱境中的价值折射,指出了他工作的方向。韦伯把一定历史时期占支配地位的价值原则作为价值关联的前提,因为韦伯在实践中认识到这是一个客观的历史事实。
(二)科学外价值立场与科学内价值立场
韦伯认为科学外价值属于主观评价判断的领域,是一定时代的极端价值公理和具体实践的目的,是对研究者的选择性和偏好的影响因素。韦伯提出了“科学内”价值立场的概念,将“价值关联”理解为经验现实与研究者科学内价值立场之间的关联。韦伯说,“‘价值关联’这一用语只是指对那种特殊的科学‘兴趣’的哲学解释,这种特殊的科学兴趣决定了对特定课题和经验分析的选择”。
(三)“价值中立”价值立场
韦伯的价值中立说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它要求社会科学家根据他们自己的价值观选择研究课题,在研究过程中,必须停止使用他们自己或他人的价值观。其次,强调“事实”和“价值观念”是两个不同的领域,“存在”和“应然”应该区分,“认识”和“评价”应该区别,科学只能认识“存在”而不能评价“应然”。
从韦伯的论述中可以看出,韦伯认为经验科学的任务是描述经验事实,而不是为某一个政治团体提出规范的建议。这样逻辑上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韦伯将“描述事实”和“提规范性建议”作为区分科学与信仰、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及衡量研究者是否从他的小团体评价中解放出来的实践标准,只有坚持这一实践标准,研究人员才能对经验现实做出有效的判断,才可以确保科学结论的客观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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