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遗留物品处理流程》,欢迎阅读!
前厅部遗留物品处理步骤
定义:“遗留物品”是指客人在酒店范围内所遗失全部物品,它必需统一上缴至前厅部妥善保管,并依据工作程序等候客人领取。
1.全部酒店范围内发觉遗留物品等应立即交到前厅部前台处,因工作原因未 立即上交者,应先致电通知前台,绝对不许可将遗留物私自存放于工作间或其它地方。
2.全部些人员发觉有遗留物品时应立即通知前台,了解客人是否有联络电话等,并由前台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客人前台领取,倘若没能立即联络到客人,前台应将遗留物品具体登记于“遗留物品登记本”内,并分类妥善存放,方便客人以后领取。 3.遗留物品区分:
(1) 下列项目视为珍贵物品 a、 珠宝、饰物
b、 相机、手机、手表等数码产品 c、 全部些人民币、外国货币、现金 d、 信用卡或支票
e、 工作证、证实、身份证、回乡证、护照等物件 f、 价值超出100元人民币物品(具体视物品种类而定) g、 易燃、易爆物品、枪支等,须立既上报部门经理处理。 (2) 下列物品视为非珍贵物品 a、 眼镜、钥匙 b、 日常见具 c、 衣服、鞋帽等
d、 价值100元人民币以下物品(具体视物品种类而定) e、 已开启食物、饮料及药品保留时间为三天 4、珍贵物品处理方法:
(1)珍贵物品要在第一时间上交当值AM登记处理,由当值AM填写来宾遗留物品记录表,一式两联,将红联返回至拾获部门作奖励单之凭据;珍贵物品存放于前台保险箱内,每班次进行交接。
(2)珍贵物品如在三个月--六个月内(具体视物品种类而定)无人领取,由前台领班将无人领取物品列出明细呈报前厅经理处理。前厅经理视客人情况及遗留物品情况决定延期(最长不可超出6个月)或转交至财务部门处理。 5、非珍贵物品处理方法:
(1)非珍贵遗留物品由前台做好登记后放于行李房存放。
(2)非珍贵物品如在30天--三个月内(具体视物品种类而定)无人领取,由前台领班将无人领取物品列出明细呈报前厅经理处理。 前厅经理视客人情况及遗留物品情况决定延期(最长不可超出3个月)或转交至财务部门处理。 (3)已开启食物、饮料及药品保留时间为三天,超出三天做自动丢弃处理。 6、遗留物品领取处理方法: (1)经过电话认领
客人致电至前台,经客人描述后,如查遗留物品登记本确实和客人所讲相符,既把结果回复客人,并问清客人何时前来领取,做好登记后等候客人前来领取。 (2)经过亲属、好友或委托其它人来认领
遗留物品标准上由客人本人领取,委托她人领取,领取时应查对原住客姓名、房号、离店日期、物品名称、数量、特征等,经查对无误后方可将遗留物品交由领取人,而且在遗留物品登记本内署名确定物品已领取,同时前台须在遗留物品登记本内具体注明该遗留物品领取时间、领取人、而且复印领取人身份证等信息。
(3) 客人自己回酒店领取,方法同上。 7、注意事项:
(1)凡客人经过多种形式前来认领遗留物品时,经过检验后如没有发觉该物品时,须明确回复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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