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是社会的晴雨表

2022-04-01 09:27:26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媒体是社会的晴雨表》,欢迎阅读!
晴雨表,媒体,社会
通过阅读文章,结合当前的一些报道,谈一谈你对媒体社会意识的理解?

1、媒体应该承担舆论引导国民的引导责任,树立国家良好形象的责任。 最近一度成为热点新闻的事件,网络v薛蛮子涉嫌聚众卖淫案”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一个名人做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情,确实是一个重大新闻。各大媒体为了满足受众窥探人们隐私的心理,炒噱头,将一些涉淫照片放到网上。加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在收视率最高的新闻联播上播放了3分钟的视频来讲诉这个案件。媒体应该清楚新闻联播的受众群体有不同的年龄段,这件事情确实是一个重大的事件,媒体是以一个什么样的态度来放到新闻上呢?受众看过之后,方面会让受众意识到领导很重视这件事情,来提高人民的法律知识;但是另一方面,估计会有更多的人来效仿薛的嫖娼行为,并且播放淫秽视频,对少年儿童带来不良的影响。作为媒体从业人员,应该意识到严肃的新闻不应该被娱乐化,该将新闻的事实展现给受众。现在的新闻越来越故事化、煽情化。表面上看,这种泛娱乐化行为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但后果是:大众传媒社会责任感被忽视,严肃的新闻原则遭到了商业逻辑的损害,公众利益也受到市场取向的威胁。在重大的新闻事件上,媒体应该承担舆论引导国民的引导责任,懂得树立国家良好形象的责任。

2、媒体应该准确传递重要信息,具有独立的判断能力的素质。 在新媒体构建的复杂社会交往过程中,其他人、其他媒体的意见和观点左右着个人的判断和选择,也加剧了多元化观念的对立和融合,常常激发“滚雪球效应”和“群体极化”现象。这就使得媒体的跟风、炒作、传播导向偏离、传播品味低俗,甚至丧失一个媒体应该具备的最起码的社会责任的现象。“山西被挖眼童案”最近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疑点重重。网上新闻报道说,被害人“小彬彬”的伯母是犯罪嫌疑人,起因是张会英和王文丽两家人有矛盾,甚至有说,王文丽有许多情人,为了报复她,来报仇来的。这些谣言在网络媒体上大肆宣扬,一些网络媒体为了增加自己的点击率,没有经过任何有效证据就在网上公布这些新闻,这些对受害人以及受众产生了不良影响。我们都知道流言止于智者,从古至今,“流言蜚语”在中国一直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杀伤力,新闻媒体作为专业人士,应该尽快通过科学信息传递真实的信息以矫正,应该具有自己独立的判断能力,在报道任何一件社会事件的时候,都时时处处保持真实公正的心态。

3、新闻媒体在享有充分自由权利的时候,应该克尽对社会和公众的义务和责任,并且通过媒体自律来坚守自己的社会责任。

926日,北京市海淀法院对李天一案件一审宣判,认定李天一犯强奸罪,获刑10年。这个案件在过去半年一直紧紧的吸引着中国公众的注意力,李天一因是李双江的儿子而备受关注,网络媒体以及传统媒体一直在跟踪报道这则案件,将这起案件的犯罪过程一遍又一遍地展现在公众面前,作为媒体,应该知道到观众最想要了解的是什么。媒体享有足够的自由权利来报道这则事件,但是不要过分的进行言论自由。作为媒体,应该把新闻事实呈现在受众面前,将事情的严重性告诉大家,以此来警戒受众。媒体过多的放在李天一本人以及家人身上,过度的将“星二代”进行放大,一个未成年人确实犯了罪,但是有些媒体的报道想要致李天一于死地,一个未成年人应该有被原谅的机会,一个比较严肃的新闻被演变成娱乐化的新闻报道。《环球时报》综合报道“中国将军之子犯强奸罪,


获刑10年”外媒在解读李天一案件时,将焦点关注的是中国社会“官二代”“富二代”“星二代”怎样的敏感情绪,对中国社会反思,中国的司法将有可能被解放。中国的媒体为何不把角度放到中国的教育制度以及家庭教育问题上呢?为何不选择好的角度来引导受众,提醒广大的父母,不要溺爱孩子,以这样的出发点来引导受众呢?这才应该是对公众的义务和责任吧!

4、媒体传播信息要公开,透明,讲真话,客观公正地报道新闻事件,牢牢地把握舆论主导权。

925日,沈阳“刺死城管”小贩夏俊峰被执行死刑。这起案件再度引起强烈关注。网络媒体报道夏俊峰曾在街道上和办公室内受到城管的殴打,刺死两人属于正当防卫,这样的报道在网络上大肆流行,社会舆论的报道开始慢慢地倾向弱势群体,所有的矛头开始指向司法。《南方周末》在报道这则案件时,我们可以从中看到,夏俊峰的罪行特别严重,一审判决,二审裁定完全公证合法。明显地让我们感觉到这则报道没有同情弱者,是偏向司法程序的。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网络媒体,在新闻事实面前,应该客观公正,不应该加入自己的感情色彩。媒体的报道使得社会层面的因素远远大于了法律层面,社会舆论把对弱势群体的同情,对城管阶层的痛恨带进了案件评价,更多的关注身份的差别,而忽略了对生命的尊重与关怀。夏俊峰确实杀害了两条人命,并且使一人重伤,他触犯了严重的罪行,以什么样的罪行来处罚,我觉得司法会有自己的公正判断的。作为媒体,要让受众了解到看得见的公正,将案件的本身,公开透明的展现给受众,这样才能够正确的引导受众,不会影响事实本身。《法制日报》的一篇报道“舆论的天平应该倾向司法还是倾向夏俊峰”,这则报道让我们详细了解到了媒体以及受众在对待这则案件时应该持有一种怎样的态度?两者都是受害人,无论社会论怎样,作为媒体都应该有自己的独立判断力,牢牢地把握舆论导向,引导受众以正确的导向力。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fcd1c00e4b35eefdc8d3332e.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