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文学院2018年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复试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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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文学2018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

教育 中国语言文学 历史 广播电视艺术

总分 340 350 350 335



政治 55 55 55 40



外语 55 55 55 40



业务一

180 90

180 90



90 90 业务二

二、复试工作文学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招生专业的复试工作由专业复试小组具体实施。

文学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正考 副组长:康永刚、杨军

成员(按姓氏笔划为序):孔朝蓬、朱泓、张丛皞、张全超、张福贵、

岳辉、郝淑媛

三、 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工作由主管研究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负责。

1文学研究生复试工作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郝淑媛

成员:杨军、苏海波、黎晨、王林强 2.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过期、临时证件无效) 2)往届毕业考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本科阶段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4)在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需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毕业生由档管理部门盖章)。

5)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1日)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需提供1篇以上(含1篇)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

6)在录取当年91日前可获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其可按时毕业的证明材料。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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