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早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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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各学院:

新医大党学发[2014]13

关于新疆医科大学学生早操管理规定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积极响应国家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计划,激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增强学生体育素质,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作息时间,切实加强我校学生早操管理,特制定学生早操管理规定通知如下:

一、早操的时间、地点及内容

(一)早操时间为每周周二至周五早上北京时间9:00。每日早操要求学生提前5分钟到指定早操地点列队。每学期开学一周后开始早操,期末考试前两周停止早操,如遇雨雪天气,当天早操自动停止。

(二)早操锻炼在校篮球场、基础楼广场进行,参加锻炼的学生应以班级为单位在学院指定的位置上整齐列队进行早操锻炼。场地划分:基础学院、药学院、维吾尔医学院在基础楼广场;中医学院、临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语言文化学院、医学工程技术学院在校篮球场

(四)早操锻炼内容:第九套广播体操。

(五)参加人员:全校所有大一年级、大二年纪学生均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早操锻炼,其余学生学校提倡应以多种形式自觉开展早间体育锻炼活动。

二、早操考勤制度

1)参加早操的学生必须严格按照体育课教授的早操内容和要求认真进行锻炼,早操出勤情况将纳入学生日常课堂出勤统计进行考核,学生无故不得旷操,有事必须事先向班主任及辅导员请假。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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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旷操的学生,每查到一次按旷课一节处理,并将学生出操情况与学生体育达标成绩、优秀学生、文明班级评选活动挂钩,列入考评依据。

2)各班体育委员要对本班出勤情况做好统计记录。早操记录要将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勤原因等记录详实。

三、早操督查制度

早操锻炼由学工部、体育部和各学院共同组织和管理学工部负责早操组织工作的总体协调,早操督查分校级督查和院级督查。

1)校级督查

学工部、体育部各安排一名工作人员,组成校级早操督查小组。负责检查院级督查小组督查情况、抽查学生早操出勤情况。

2)院级督查

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参加早操锻炼学生的组织与管理由学院主管院领导负责,各学院政治辅导员、班主任、校学生会体育部、各院学生会组成早操管理领导小组,检查本学院学生的早操情况,并做考勤记录。学院需每天安排一名辅导员或班主任检查本学院的早操情况

四、其他事项

1)学院学生早操出勤情况和出操质量作为年底学院评优考核的重要参考指标。

2)厚博学院、高职学院、护理学院,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学院的早操管理规定。

3)校本部早操学院区域划分参照附件《新疆医科大学学生早操场地区域划分图》请各学院接到通知后与团委隋老师联系确定本学院做操场地及班级占位,电话:4362324



附件:新疆医科大学学生早操场地区域划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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