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关于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第二届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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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关于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第

二届全国“清明论坛”征稿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民政厅 【发布日期】2010.08.17 【实施日期】2010.08.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关于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第二届全国“清明论坛”征稿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民政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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