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交通厅关于转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汛抗灾工作的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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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交通厅关于转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关于做好防汛抗灾工作的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交通厅 【公布日期】2007.07.15 【字 号】

【施行日期】2007.07.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 正文

湖北省交通厅关于转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

好防汛抗灾工作的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局(委),厅直各业务局、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

现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汛抗灾工作的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各级交通部门结合省厅714日下发的《关于加强当前交通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一并贯彻执行。 一、要牢固树立防大汛的思想

当前,我省防汛工作进入了关键时期。各级交通部门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讲政治,讲大局,增强做好交通防汛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防汛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深入细致地落实防汛抢险的各项措施。

二、切实加强汛期交通运输保障

各级交通部门要按照省厅要求,立即启动交通防汛工作应急预案。特别要落实好紧急情况下的抢险运力的组织保障,做到领导责任、车船属单位、车船牌号、驾驶员、带队人、集结地点“六个落实”,确保紧急情况下防汛物资和人员运输畅


通。

三、加强水毁道路的抢修

各级交通部门要加强对重点路段、桥梁、渡口的巡查,发生水毁应立即组织力量尽快抢修;海事部门要加强内河支流水库安全监管,确保汉北河禁航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公路收费站和渡口要确保防汛车辆及其物资运输的安全畅通。 四、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交通部门要切实加强交通防汛工作的领导,落实行政首长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以赴抓。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发生重大险情,主要负责人要立即进入指挥岗位,全力以赴投入防汛抗灾工作

五、严肃防汛纪律

防汛期间,要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确保政令畅通;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加强防汛值班,当班人员要做好当班记录,不得脱岗、离岗;要严格落实报告制度,每日1700前向省厅防汛办(传真:83460323)报送本地区防汛工作;要切实加强通信保障,确保汛期信息畅通。

附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汛抗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略)

二○○七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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