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2022-03-26 02:46:18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区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欢迎阅读!
危房,实施方案,改造,农村,工作
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我区贫困群众住房保障安全工作落实好。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局、省民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川建村镇发2019310号)和南充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充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原则上以农户自建、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通过宣传引导,充分尊重困难群众改造意愿,发挥其建设美好家园的主体作用。

(二)坚持规范操作,公开透明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做到操作程序规范、资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客观公正、群众满意。

(三)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农户个人生产生活习惯,严格控制危房改造农户建房面积,避免增加贫困群众债务。 (四)坚持科学规划,节约用地的原则。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相对集中的要求进行统筹规划,稳步推进。新(改)建住房要符合镇(乡)总体规划和村庄区域规划,尽量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进行建房。

(五)坚持资源整合,项目结合的原则。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结合新村建设、土地整理、精准扶贫、新修水利、调整公路等建设项目,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体现地域特色风貌。

二、目标任务

2019年顺庆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共计下达801户(详见附件)。各乡镇、涉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快启动建设程序,在20198月底前全面开工,于2020530日前全部竣工,确保本年度目标任务按质按量按期圆满完成。 三、对象认定

(一)人员认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须满足:属于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危险程度达到危房认定标准;已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和其他中央、省级农房建设补助政策的农户,再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范围内。(四类重点对象认定依据: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区扶贫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区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应由残联部门认定为准。

(二)房屋认定。由区城乡建设局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制定评定办法,统一对各乡镇、涉农街道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再由各乡镇、涉农街道办组织开展房屋危险性评定,对少数难以评定的房屋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对评定为cd级危房的四类重点对象,必须逐户填写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

四、补助标准

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按照两档两级的分类补助标准执行。其具体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补助等级及标准


d级危房 c级危房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 2.50 1.20

建档立卡贫困户 2.50 1.30

个别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特殊情况需进行危房改造,经区扶贫部门查证属实,纳入对象予以解决,其补助资金按2018年确定每户5万元标准执行,剩余部分由区财政另行安排资金解决。补助资金按审批补助额度分两批拨付(项目开工后拨付5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拨付余款) 五、操作程序

(一)户主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提供身份和房屋有关信息材料并填写《顺庆区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 (二)村级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对符合改造条件的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上报镇(乡)政府或涉农街道办。(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镇(乡)政府应及时组织调查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三)镇乡审核。镇(乡)、涉农街道办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应上门逐户进行核查确认。四类人员需报区级相关部门进行对象身份认定,经核查符合条件的,公示后报城乡建设局审批。

(四)区级审批。区级城乡建设局收到镇(乡)、涉农街道办上报的材料后,应在进行复核抽查的基础上,按规定完成相应审批工作

(五)竣工验收。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由镇(乡)政府、涉农街道办负责指导农户、农村建筑工匠或施工单位开展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的责令限时整改。

(六)拨付资金。对竣工验收合格的改造户,区、镇(乡)财政部门要及时将补助资金足额拨付到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滞留补助资金。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按属地进行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是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成立领导专班,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加强《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贯彻执行,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能职责,强化目标管理和责任落实,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要建立畅通的反映问题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并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同时加大警示教育宣传力度,定期通报有关问题及处理结果。

(二)明确建设标准。各乡镇和涉农街道办要坚持脱贫攻坚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严格控制房屋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1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占地面积按南顺府办〔20103号文件执行),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对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的困难户,其房屋改造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设计和施工方面,可为将来扩建预留接口,满足农户今后扩建需求;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殊困难群体,可通过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解决其基本住房;对政府组织实施改造解决特困户住房的,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

(三)保障住房质量。各乡镇及涉农街道办要严格执行农房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


和《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等文件要求,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改造后的农房必须达到主要部件合格、结构安全;落实《四川省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办法》,引导农户聘请合格的建筑工匠,参照《顺庆区农村危房改造图集》进行施工;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巡制度在施工关键环节派员到场进行技术指导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做好记录。城乡建设局要加强对乡镇建管员和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与管理提高农房建设水平和业务素质;发动社会专业机构为农户免费提供技术咨询;编制农村危房改造通用设计图集,向广大农民宣传和普及质量安全知识。

(四)加强资金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南充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补助资金要在房屋竣工验30日内及时拨付到农户卡通账户,区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套取骗取、重复申领、挤占挪用、截留滞留补助资金等问题。

(五)加强档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制度。纸质档案包括档案表、鉴定表、农户申请、公示、审核审批、质量安全巡查记录、竣工验收表等材料,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全面。2018-2020年实施对象的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建档一户、销号一户。在2017年以前的改造对象,要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工作,对《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录入复核检查,确保全面录入、信息准确。 (六)加大监督力度。区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适时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监督检查,综合评价资金落实与使用、组织管理工程质量与进度等情况。城乡建设局要会同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围绕贪污挪用资金、群众强烈反感、对象认定不准、资金管理规范改造质量不达标五个方面进行查处,查实问题处理到人。对审计、巡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在及时做好整改问题的同时,要制定针对性措施并建立长效机制。工作改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将严肃问责到人。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f202a8fc7b563c1ec5da50e2524de518974bd3fe.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