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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一个学期就过去了,在新冠疫情面前我们显得是那么渺小,同时又那么的无力,教学方式不得不发生改变。虽然无法在课堂上与老师面对面交流,但通过网课的学习,我感觉还是学到了不少知识。通过对《中国大学慕课》陈波教授的逻辑学课程的学习,我感觉陈波教授的课程还是比较有趣的,虽然初学时对于有些概念和知识点很陌生,感觉很难懂,但通过反复的观看,反复的揣摩以及对文字的理解,还是能够明白逻辑学中的知识。
逻辑学不是一门独立的学科,而是与其他学科交叉相融,融会贯通的一门课程。逻辑学与语言学的关系。思维对事物的反应只有借助语言才能实现,语言是思维的载体,离开语言,思维无以存在;而离开思维,语言没有内容。思维与语言的这种紧密联系,使人们可以通过对语言形式的研究达到研究思维形式的目的。逻辑学与哲学的关系。逻辑学诞生于哲学的怀抱,随着逻辑学的发展,大大推动了对哲学概念的研究。如,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社会与思维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哲学科学。在思维领域,逻辑学与辩证法是相辅相成的关系。逻辑学与心理学的关系。同作为思维科学,心理学与逻辑学都研究人们对事物的认知活动,他们都涉及概念、判断、推理,思维心理学最能体现两门科学融合渗透的交叉学科特点与性质。所以说,学好逻辑学这门课程,除了让人的思维得以提升,学到逻辑知识外,其中也渗透着对其他学科的学习,逻辑学这门课程是丰富的,值得学习的。
学习逻辑学,以新的方式从旧知识中获取新知。高中时期,学过一篇叫《濠梁之辩》的文章,讲的是庄子和惠子之间的一段对话。其中,惠子说,“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说,“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这两句,尤其让我印象深刻。那时候的学习,只知道作为著名的思想家,说起话来也是这么的有趣,对于他们话语间的知识并没有过多的看法和理解,老师也仅仅是传授文言知识,不过多分析。通过这个学期逻辑学的学习,陈波教授对这个案例的分析和讲解,我发现其中并不仅仅是有趣这么简单,话语之间蕴含着丰富的逻辑知识,原来在我国古代逻辑学就已经开始发展起来。除此之外,让我想到另一篇蕴含逻辑学知识的文章,即“白马非马”的论断。一个叫公孙龙的人,骑着白马想要过关,对守关的官吏说:“马”是指名称而言,“白”是指颜色而言,名称和颜色不是一个概念。“白马”这个概念,分开来就是“白”和“马”或“马”和“白”,这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比如说马,给黄马、黑马可以,但是如果要白马,给黑马、皇马就不可以,这证明,“白马”和“马”不是一回事,所以说白马就不是马!官吏越听越茫然,不知该如何对答,无奈只好让公孙龙和白马都过关去了。初学这篇文章,自己和官吏是相同感受,云里雾里,一片茫然,好似说得挺有道理。当学习完逻辑学之后,即能从话语中进行分析,剖析其中的不合逻辑之处,能够对此番话有一个清晰明了的认识。通过逻辑学课程的学习,对以前学习的文章,以新的视角去阅读,用逻辑学的知识去分析,就能学习到新的知识,获取文字之间更大的乐趣。
学习逻辑学,让我们有机会从逻辑学的角度对名家名作进行分析。余一中是俄罗斯文学界资深学者,他曾写过一篇文章,篇名为《<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一本好书吗》。在文中,他对《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不遗余力地加以否定,但仔细阅读,却能发现在文章中呈现出的是逻辑的矛盾。我们先看余一中教授的一个观点,他认为《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没有文学价值,他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文学作品,而是一个时代的政治性很强的流行读物。”但是,在另一个场合,余一中教授又说这本书不是一般人写得出来的,显然是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还是有着相当的价值。他说:“凭奥斯特洛夫斯基所受的教育和他的思想、艺术修养,是很难写出达到出版水平的东西的,因为他写作的方法是他口述,而由他的秘书们笔录。据他自己讲,他的‘所有秘书都是些不太有文化的人’。”这说明,《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必须有一定的艺术修养的人才能写出来。这不是一个典型的悖论式的论断吗?一个教授凭着相当然的武断,不断变换自己的论题,时而抬高《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必须有艺术修养的人才能写出来,而在另一个场合又说它不是“文学作品”,这典型
地触犯了逻辑的基本规律。由此也可以看出,哪怕是教授、名家也会犯错误,也说明了“我爱我师,我更爱真理”“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其中蕴含的道理。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学好逻辑学的重要性,更好的去分析名家名作,不盲目追求,形成自己的观点,同时也使自己在写文章论述时,语言更加严谨,更加具有逻辑性。
学习逻辑学,有助于我们大学生参加各类辩论比赛。可以说,辩论之中蕴含着丰富的逻辑知识,而大学生中多有辩论比赛。主办方定下的论题,是利弊兼有,或是被称作模棱两可的题目,从不同的角度可以获得不同的结论。在辩论的过程中,辩手多采取偷换概念或者层层嵌套的论述方法,一步步把对方绕晕,以小的意义覆盖大的意义,就如逻辑命题中的某些名词一样,在此句中的意义要小于在彼句中的指示含义。一般没有经过逻辑训练的人,在如此情形下,也就只能哑口无言,因为凭主观直觉上,我们无法推翻别人的断言,或者对其提出反驳,因为没有逻辑的思维,我们是无法抓住出错点的。如果具备了逻辑的知识,就完全可以抓住对方的蛛丝马迹,陷其于自相矛盾、举例不当的尴尬境地。对方如果采用逐步论定的结论方法,我们也可以用验证逻辑论证的方法,比如否定后件式,看他是否犯了肯定后件的谬误,这样一来,对方想耍思维上的小聪明,对我们来说也不过是黔驴技穷罢了。所以,一个学了逻辑学的人,比之一个从未思考过推理原理的人,其进行正确推理的可能性要大得多。这首先因为学习逻辑学可以习得许多检验推理的正确方法,能够更容易地识别推理错误,从而使这些错误不容易在推理中滞留。在这些被识别出的错误中,有些普通的推理谬误,或所谓“自然错误”,只要把它们充分弄清就很容易避免。只要我们把逻辑学学好,所有的逻辑知识都能够熟练运用,并与其他学科之间相互联系,融会贯通,哪怕对方是一个学习过逻辑学的人,我们也可以在同等条件下,避免自己的错误同时,迅速找到对方的漏洞,给对方以打沉重打击。
学习逻辑学,是大学生走向社会的必然要求。国家法律的制定、社会中各种协议的制定等等都要用到逻辑学的知识,也许这些东西的制定与我们的关系并不大,但当我们我签订完一份份的协议后,关系就大了。除了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签订的纸质协议外,当我们在使用手机下载各种软件时,在第1次使用的时候,都会让你同意软件方提出的的协议,不同意则无法使用软件。在面对这些形形色色的线上线下协议时,我们通常都不会去仔细阅读,可当这些东西一旦侵犯到我们的某些权益时,我们又如何保护自己呢?这时候就不得不用逻辑学的知识,我觉得逻辑学知识运用最好的一个职业便是律师了。初中时期,我学过一篇叫做《威尼斯商人》的文章。威尼斯富商安东尼奥为了成全好友巴萨尼奥的婚事,向犹太人高利贷者夏洛克借债。夏洛克提出,若逾期不还,就从安东尼奥身上割下一磅肉。不巧传来安东尼奥的商船失事的消息,资金周转不灵,贷款无力偿还。夏洛克去法庭控告,根据法律条文要安东尼奥履行诺言。为救安东尼奥的性命,巴萨尼奥的未婚妻鲍西娅假扮律师出庭,说到:“这约上并没有允许你取他的一滴血,只是写明着‘一磅肉’;所以你可以照约拿一磅肉去,可是在割肉的时候,要是流下一滴基督徒的血,你的土地财产,按照威尼斯的法律,就要全部充公。”“不准流一滴血,也不准割得超过或是不足一磅的重量;要是你割下来的肉比一磅略微轻一点或是重一点,即使相差只有一丝一毫,或者仅仅一根汗毛之微,就要把你抵命,你的财产全部充公。”最终,夏洛克因无法执行而败诉,害人不成反而失去了财产。而处于弱势的安东尼奥也成功保住了性命。为什么律师这个职业往往能在打官司时,将原本处于弱势的群体最后反败为胜呢?这都得归功于逻辑学知识,通过对条文的分析,法律政策的分析以及对手言辞之间的分析等,找到突破口,获得最后的胜利。所以,作为大学生,我们必须学好逻辑学,将来才能更好的立足于社会,才能在工作和生活中少跌跟斗,步步为营。
学习逻辑学,是我的专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个学期开设了一门叫《大众传播学》的课程,在这门课程中,学习了很多传播学方面的理论,如,在传播学中,麦克卢汉曾提出“媒介即讯息”这个著名的观点。从逻辑学的角度来说,媒介是传播信息的工具,而讯息是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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