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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研究生助研奖助金的导师部分协议
甲方(导师):
乙方(研究生): 学号: 身份证号:
按照《华西临床医学院在读研究生奖助金发放实施细则》,甲方为乙方发放“研究生助研奖助金的导师部分”,现就助研奖助金的导师部分发放相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发放标准:硕士研究生每人不少于200元/月;博士研究生一等、二等和三等奖学金获得者,每人不少于500元/月,无奖助金者,每人不少于300元/月。每个研究生共发放34个月。
二、支付方式:导师可选择科研经费支付(一是通过院管课题、在教务部领取表格后到医院财务部办理;二是通过校管课题,具体请咨询四川大学财务处后按照有关规定流程办理)和现金支付。可选择一次性或每年支付(注:校管课题涉及程序较多、且不能超前办理,建议以“年”为单位进行办理)。
三、奖学金等级变化:若奖学金等级变化,甲方根据以上标准相应调整发放金额。
四、研究生休学或公派出国期间,暂停发放助研奖助金的导师部分,复学或按期回国后恢复发放。休息一年以上的研究生,在第二次奖助金评定时可跟随实际就读年级进行奖助金评定。发放总时间不得超过34个月。
五、本协议有效期:自2013级研究生入学起执行。即从2013年9月起执行,如果有导师按照原有旧标准(硕士100元/月、硕士150元/月)发放的,则对应补足。
六、报备和管理:研究生需在每年6月30日、12月30日以前,跟导师沟通后,向医院教务部报备研究生助研奖助金的导师部分发放表(见附件),以便教务部管理。如果导师在研究生在读期间均未发放助研奖助金的导师部分,教务部将按照华西临床医学院和医院相关制度,追究导师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教务部各持一份。 附件 研究生助研奖助金的导师部分发放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教务部(盖章) 附件 研究生助研奖助金的导师部分发放表 研究生 基本信息
已经支付的, 支付月份 填写支付记录
(如:2013年9月——2014年6月,合计: 月)
姓名 导师 奖学金等级 支付方式
学号 年级 电话 院管课题 校管课题 现金方式
(请跟老师沟通后、勾选适合的选项)
支付标准(元/月) 支付总金额(元)
还未支付的,
支付月份
(如:2013年9月——2014年6月,合计: 月)
院管课题 校管课题 现金方式
支付方式
(请跟老师沟通后、勾选适合的选项)
填写支付计划 支付标准(元/月)
支付总金额(元)
备注:
导师确认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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