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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诗序》与《诗品序》对斯别克.巴依肯杰
诗的文学功用。诗为何而做?《毛诗序》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这个观点继承了“我国诗论“诗言志”的传统。这里的“志”不是志向,而是心志--------心里的意志、意愿。诗是“情动于中而行于言”,就是说诗是内心的声音。心里有感触,如果待在心里,那就是“志”,而如果“行于言”把它用语言表达出来的话,那就是“诗”。《诗品序》则是“吟咏性情”说。钟嵘对诗歌和人的感情的关系有深刻的认识,提出: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这几句是说是来源于“气”,气动物,物感人而成诗。而“乃若春风春鸟”一段则写得更全面。“乃若春风春鸟,秋月秋蝉,夏云暑雨,冬月祁寒,斯四侯之感诸诗者也。”这一句说大自然給诗人以感触,春夏秋冬四季感动诗人才产生了诗。接下来,又说:“嘉会寄诗以亲,离群托诗以怨。”这一句说的是生活給诗人的感触而成诗。所以后面又说:“故曰:‘《诗》可以群,可以怨’。”兴观群怨正是孔子对诗的看法。可见,《毛诗序》和《诗品序》对诗为何而做这个问题上,观点基本上是一致的,都是因为某些事物(自然的、生活的)感动了内心,心里有所感触,不得不发而成诗。 诗与歌舞的关系。《毛诗序》说:“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在诗经的年代,歌舞乐不分家。只说话不足以表达自己的感情,就吟咏嗟叹,吟咏嗟叹不足以表达自己的感情就歌唱,歌唱不足以表达自己的感情,就舞蹈。在诗经的年代,诗是可以配乐演唱的,《诗品序》里说:“千百年中,而不闻宫商之辩,四声之论。或谓前达偶然不见,岂其然乎?”可见,古人是注重音韵的。可是,《诗品序》又说:“今既不备管弦,亦何取于声律耶”。到了钟嵘的时代,诗与歌、舞已然分家,当时王融等人提出的“声律论”自然受到钟嵘的批评。而我认为,钟嵘的批评是基本正确的。因为钟嵘抓住了诗的本质---------抒情的东西。所以,其他妨害抒情的东西都应该去掉。过分的强调音韵的和谐,反而会增加作诗的难度,给诗歌创作带来诸多不便。但是另一方面,如果完全不讲声律音韵,就可以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诗作为一种用来吟咏(而不是阅读)的东西,必须要有它的可吟咏性,这种可吟咏性,最基础的就是诗的音韵、律动、抑扬顿挫,这是诗的三美的重要组成部分------音乐美(闻一多语)。所以,我们就要有一个度,钟嵘的度就是只要清音浊音通顺流畅就行了。 此外,《诗品序》还批判了当时用典成癖的弊病,认为这种行为完全是无才而强为之的炫耀之举。这种行为严重妨害了诗的抒情功能,因此应大加批判。 从上面两个方面,我们可以看出,钟嵘对于诗的本质的把握是比较准确的。诗是用于抒情的,而在《毛诗序》中也说诗是“发乎青”。那么,钟嵘以此为核心,提出了诗之至美的标准-------------自然英旨 。最美的诗是出于自然的。这里自然英旨之说也就是对上文的“贵用事”的反驳。那么,如何达到”自然“的目标呢?最好的办法就是“即目直寻”。钟荣说: “思君如流水”,既是即目;“高台多悲风”,亦惟所见;“清晨登陇首”,羌无故实;“明月照积雪”,讵出经、史。观古今胜语,多非补假,皆由直寻。”那么,这个直寻又当作何解释?我的观点是:眼前的景物或生活的场景、感触直接在内心直接酝酿成好的诗句。那么,这里就遇到一个问题,为什么陶潜会被列到中品呢?(通常认为陶潜的诗是自然的)。我觉得这里所说的“自然”,指的是情感的真挚------因为内心有所感触而直接抒- 2 -发为诗歌。所以,钟嵘是讨厌两种倾向的,一种是以鲍照为代表的诗人,这类诗人刻意雕琢奇字怪语,刻意追求诗歌的险峻,而另一类就是以陶潜为代表的诗人,这类诗人用语口语化、俚俗化,只注重感情的抒发。可见,钟嵘是中庸的。(他不喜欢没有韵律,也不喜欢太讲韵律;他不喜欢雕琢字句,也不喜欢不琢字句)。钟嵘基本是在一个玄学盛行的年代保持了一个儒者的传统。之所以说这里的“自然”非词句的自然而为感情的自然,还有一个有力的佐证就是钟嵘对陈思的评价。钟嵘把陈思王排在古今诗人的第一位,可见他认为陈思王是古今最好的诗人,最好的诗人写的当然时最好的诗。那么,陈思的诗有什么特点呢?在《诗品序》里,钟嵘评价道:骨气奇高,辞彩华茂。可见,钟嵘喜欢的诗是美丽的诗,是有着华美的语言的是,而这种语言的特
点,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优美,既不是险峻,也不是平易。我觉得这种观点受汉赋的影响比较大。钟嵘是追仰诗经的,钟嵘所谓的自然之美,也就是诗经的 诗与社会的关系及诗的社会作用——诗政相通与“诗教”。在《诗经》的年代,诗经不仅仅就是一部诗歌集子。《毛诗序》指出:“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民困;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政乖”,即认为政治状况是文学艺术的最直接的影响因素,不同时代的不同的政治状况、民情风俗都直接影响到这一时期产生的文学艺术的风貌,也都可以通过这个时代产生的诗乐的内容和艺术风格反映和表现出来。同时,《毛诗序》还进一步指出社会政治、民情风俗的兴衰成败之变化也会直接影响到艺术创作,导致诗乐在内容和风格上的变化,它说:“至于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而变风、变雅作矣”,这里有社会政治、民情风俗的变化是艺术内容、风格变化的原因的意思。从诗乐与政治的关系出发,《毛诗序》重视诗乐的社会作用,认为诗歌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风”,所谓“风”就是诗歌的艺术感动作用。通过发挥这种审美功能,诗歌可以产生积极的社会作用,即“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而这种社会作用又表现在两个方面:“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在上的统治者可以发挥诗的感动作用教化百姓,培养良好美德,改变社会风俗。即所谓“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在下者可以“吟咏情性,以风其上”,通过诗的感动作用“以风剌上”,从而使“闻之者足以戒”,并进而“正得失”。这是在理论上肯定了中国古代诗歌干预现实、批判现实的优良传统。不过,《毛诗序》无疑更重视“上以风化下”的“诗教”功能,它把先秦以来儒家的诗乐教化思想理论化、系统化了。 而在《诗品序》中,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没有做探讨,可见钟嵘更注重诗本身的艺术价值,而并不重视诗的社会价值。 诗的创作原则与方法。发乎情,止乎礼义”与“主文而谲谏”。发乎情,前面已经讲过了。所谓“止乎礼义”即要求诗所表现的情感不超过、不违背社会政治、伦理规范,要保持在“礼义”所许可的范围之内。这是《毛诗序》所提出的诗歌创作的基本原则。虽然,钟嵘的《诗品序》也有“吟咏性情”只说。但是,在创作原则上,二者还是有所不同的。这个不同当然就在于“止乎礼仪”,诗经在当时是被用作教化民众以及外交辞令的,它的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非常重大,所以,这样的诗歌创作就不再是个人的事情,而关系到国家,关系到社会,所以必须有一个尺度。而钟嵘这是更加注重诗人的个体体验,对于社会功用一概不提。可见,钟嵘是想把诗当作“纯诗”来写、来评论。在这一点上,我还是比较赞同钟嵘的看法的。而在创作方法上,诗经为了适应讽上的功能以及符合止乎礼仪的要求,采取了相应的创作方法--------主文而谲谏。所谓主文而谲谏,就是尽量避免直陈,而是采取托物喻志的表现手法,进行含蓄、委婉的讽刺、批判。《毛诗序》的种观点对中国古代艺术创作有非常重要的影响,中国古代诗歌的含蓄风格主要就是在这种观点影响下形成的。《诗品序》的创作方法由来与诗经。文中说:“诗有三义焉:一曰兴,二曰比,三曰赋。宏斯三义,酌而用之,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彩,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这就才能创作出至美之诗。而在赋、比、兴三种手法中,比和兴是一组,可以令诗歌含蓄,赋为一组,可以令诗歌直白,两方面不可偏废。但是,三种方法中最重要的还是“兴”,在这里,钟嵘发展了《毛诗序》的六义之说,他把“兴”的含义解释为“文已尽而意有余”,即现在所说的言外之意,或者说韵味,而在钟嵘,这叫做“滋味”。可见钟嵘继承了诗经含蓄的风格,并把它发展到了滋味的阶段。 根据滋味说,钟嵘指出,最有滋味的是五言诗。他说:“五言居文词之要,是众作之有滋味者也”。而以诗经为代表的四言诗,言多义寡,少有学者。这是一大进步,这种观点纠正了古人以四言为正体的谬论。可见,钟嵘是一个真正的诗评家,他的所有言论,都是从诗的角度出发的。 从创作理论上讲,《诗经》是未觉时代的自觉表现,《诗品序》是已觉时代的主动追慕或理论表现。正如马克思所说:“一个成人不能再变成儿童,否则就变得稚气了。但是,儿童的天真不使成人感到愉快吗?他自己不该努力在一个更高的阶梯上把儿童的真实再现出来吗?”他又说:“为什么历史上的人类童年时代,在它发展得最完美的
地方,不该作为永不复返的阶段而显示出永久的魅力呢?”(《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所以说,《诗经》是永恒的经典,而钟嵘的观念就是要在已觉(创作方法的理论化)的前提下追溯自然的情感流露,是在更高的阶段上实现“诗之至美”。 此外,钟嵘还首创了品评的方法,把诗人排品次,这也是个伟大的创举,为文学批评开辟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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