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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及论文写作要
求
为即将参加博硕士论文答辩的同学服务,内附论文写作要求
关于2021-2021学年第一学期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本学期研究生答辩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对2021-2021学年第一学期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研究生答辩管理系统(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与学位办相关的部分)正式开通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
2、本学期拟答辩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请在9月25日前核对本人的基本信息并提出答辩申请。凡基本信息缺失或有误的研究生,请到研究生院主页左下角的研究生综合信息中的办公信息网页中下载“研究生个人信息变动申请表”,填写并经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批后,交研究生综合处(行政楼423)进行修改和填加。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含专业硕士学位、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及临床医学七年制学生、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答辩资格审查工作截止到10月10日。各单位答辩资格审查结束后,需向学位办公室提供一份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名单(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与学位办相关功能中的各培养单位答辩资格审查网页中直接打印),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名单后需有研究生秘书和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的签字。
在此期间,各培养单位应认真审查每位学位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成绩、是否完成申请学位论文并达到本学科相关要求等项内容,同时对申请者的学习专业及学位类别进行认真审查,确保无误。
10月25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通过博士答辩资格审查人员的简装学位论文(1本)统一送交学位办公室。对没有按时送交论文的申请者,将被取消本学期答辩资格。 3、本学期研究生答辩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答辩时间为12月1日-12月15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须在12月17日前完成评定工作,并于12月18日前将学位讨论结果录入到系统中,并将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予学位表决票及会议记录送交学位办公室。
二、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装璜规范作了较大修改。制作格式请参照附件三。
研究生学位论文密级一般应为公开,涉密级别分为秘密、机密、绝密三个等级。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实行学校审查制度。有关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的审批请遵照《吉林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校研院字〔2021〕18号)执行。
三、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办法按照《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暂行实施办法》(校学位字〔2021〕1号)执行。各培养单位在送审博士学位论文时,学位申请人须同时提供“吉林大学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自我评价表”(在研究生院主页的学位办管理信息网页上下载),填写完整后,随“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学术评议书”和申请博士学位论文一同寄送给评阅专家。
四、本学期学校将继续实行博士学位论文随机抽查“双盲”评审制度。学位办公室将随机抽取10-20%的申请学位论文,进行“双盲”评审(由学位办送审两份论文评阅)。抽审名单将于10月17日左右在校内办公网页和研究生院主页的学位办管理信息网页上公布。凡被列入抽审名单的学位申请者,须在10月22日前将两本装订好的论文及评审费送交学位办公室,论文装订格式见附件三,但在以下几个方面另有要求: 1、封面和扉页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
2、在文章任何部分,不得添加致谢等泄露作者或导师姓名的内容;
3、攻博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它成果中不得标出姓名,只标明是第几参加人或第几作者即可。
五、根据《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暂行实施办法》(校研院字
〔2021〕3号)的规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对除研究生院抽检的论文以外的其他学位申请者的博士学位论文进行抽检(抽检比例不少于申请答辩人数的25%),并进行“双盲”评审。抽检名单应在10月30日前报到学位办公室。被抽查进行“双盲”评审的论文制作格式要求与第四条相同。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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