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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特点
(1)完整、独特的体系
①体系性,我们今天了解的奥尔夫教学法,不仅是一种具体的教学方法,而是从理论原则,指导思想到教材、教学法、教师及丰富的、成功的教学实践等各方面都具备的一个完整体系。它虽然从人的音乐天性出发,从音乐最起码,最简单的元素出发,但一切又都讲究高度完美的艺术性。它虽然十分强调以节奏为基础,但不仅是拍拍打打,对于旋律、和声、配器、曲式等方面都有严格的要求。它虽然以器乐为特色,但又是声乐与器乐并重的。这一切都显示了它完整的体系性。
②独特性,这个体系以“元素性音乐教育”为特色,明显地区别于“传统”教学法和其它各种国外教学法,与“奥尔夫音乐风格”一样,形成它的独特性。
③灵活性,奥尔夫音乐教学没有教学大纲,没有分年级的要求,它的基础教材不要求一首挨一首地进行,而按音乐语言发展的顺序(如唱5、3、再6,再1(I),2,先五声后七声等)渐进,它的即兴性更使每年的教材不同,即使采用同一教材的两个不同班级的课,也不出现重复,永远是新鲜的。在德国各地,各校,在运用这一体系的世界各国,都不一样。 ④开放性,从实质上说来,奥尔夫教学体系可以归结为一种教学思想,因此它没有框框、不封闭、不排他,可以把各种教学法吸收到自己的体系中来,因而它必然逐步发展、逐步丰富、永远没有终结。
⑤艺术性,奥尔夫教学体系要求从教师的教学到表演、乐器制作,那怕是最简单的,也必须有艺术价值。奥尔夫教材中很简单的四小节儿童歌曲,在艺术上都很经得起推敲,质量要求很高,音准、音色毫不含糊,在和声、乐曲结构、配器等方面都有它自身的艺术准则。 (2)亲自参与、诉诸感性、回归人本
①节奏为基础,奥尔夫认为音乐中节奏是比旋律更为基础的元素,不同的歌不可能是同一个旋律,却可以是同一种节奏。 训练节奏的步骤:
♦ 从体感入手,把体内的节奏诱发出来。 ♦ 单层次的训练:模仿、问答、节奏补充… ♦ 多层次的训练:卡农、多声部节奏。
♦ 用节奏为旋律作伴奏。
②从朗颂入手,奥尔夫认为语言是音乐的根。如"叫人名";在问了两个音节数不同的孩子名字之后,就让他们互相有节奏地呼唤或分组呼唤,形成多声部呼唤。然后是数韵和简单的儿童诗歌。朗诵要素;
旋律性。(汉语四声较西方语言具有很强的旋律性,可以直接用到音乐中)。
节奏性。(汉语也富有节奏性,单词,词组都可以配乐,童话、童谣、故事等都可以配上旋律)。
③强调体感,以人的自然性为出发点,发掘人体内的音乐性。如;按自己的心跳节奏自由走动,在这动中逐步互相协调,达到统一速度,产生基本节奏感。
身体是最好的器乐,捻指、拍手、拍腿、等不仅讲究节奏,同时十分注重音色。不强调理论、概念、名词、术语。如把四分音符、八分音符、二分音符分别称作“走”、“跑”、“拖”走 走│跑跑 走│拖 ─ │拖 ─┃。
规定学生用五声音阶自由创腔,走唱结合。不象传统那样诉诸理性。
形体动作的音乐感:形体动作要求自然、有个性、有变化,如果一唱歌就摇头晃脑、身体僵直、这是做作的、勉强的、如果过分强调动作整齐划一,不分男女,不管音乐给个人感受如何,这是机械的、没有个性的。奥尔夫要求的"走",要有各种不同的走法,还要走出音乐感,与音乐的情感吻合。拍掌,也有一、二、三、四、五指拍,半掌全掌拍,轻、重拍等各种拍法,获得多种音色的效果,不能永远是一种风格。所有的形体动作都要富有 音乐性。 (3)综合性
奥尔夫认为;音乐决不是一种单纯的艺术,它和语言、舞蹈、等有着天然的联系。音乐的原始形态,就是这样的综合体。音乐在儿童身上表现出来的自然形态,也正是这样三者密不可分。在奥尔夫的音乐教育体系里,朗诵、游戏、律动、奏乐、歌唱、表演舞蹈等都融合在一起,形成十分鲜明的特色。 (4)创造性 、即兴性
①没有师道尊严,杜绝强制性如;在音乐教室里老师弹琴,学生在地毯上跳舞、唱歌、敲打节奏乐等。没有强制行为,他们的音乐天性可以得到自由发挥。
②发挥自由个性,发展创新能力,如要求儿童都用四肢着地,但每个人必须自己设计不同的姿势,不许与他人重复。又如经常在课内让学生按一定的音乐要求自由活动,自己鉴别好坏,
逐步趋向统一协调。最终的结果,是有纪律的演出,但这种结果决不是由老师的个人意志强加给学生去完成,而是建立在学生各自个性充分发挥的基础之上,建立在学生的聪明才智,创造能力的发展之上的。
③教师引导学生创造,不是讲授、不是问答、也不是启发式,而是教师引导以学生自己的活动和创造为主,学生自己动手、动脚、动口、去唱、奏。动。跳。游戏、自己设计音乐和动作,在音乐中学习音乐。
④即兴奏乐,发挥幻想性,奥尔夫认为即兴奏乐是最古老、最自然的形式。乐谱限制了即兴性,使弹钢琴如同操作打印机,演奏者成了乐谱的奴隶。所以他开始不用乐谱,只是“约法三章”后就让学生即兴演奏,以唤起并促进儿童潜在的音乐本能,使学习音乐成为儿童自己的需要。
五、从本土文化出发、始于开端
儿歌与民歌作为儿童的音乐母语,具有重大的意义。柯达依和奥尔夫都十分强调儿歌与民歌应作为儿童的“母亲乳汁”(柯达依语),尤其作为是音乐学习开始阶段的主要教材。奥尔夫编写的教材,也体现着这项基本原则。可是在我国,由于过去强调突出政治教育,长年来对儿童音乐教育,也大量采用一般为成人所作、所唱的革命歌曲为主要教材;即使采用一部分儿歌,也主要用专业作曲家或音乐教师代替儿童们创作的“儿童歌曲。”近年来,由于流行歌曲的盛行,流行歌曲又有取代这些,成为儿童音乐教育和实际音乐生活中主粮的趋势。-这些情况和现象,都是不恰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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