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群体性事件新发展态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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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群体性事件新发展态势研究

作者:怀文娟

来源:《智富时代》2019年第11



【摘 要】当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不同阶层、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日渐显化,我国群体性事件的发展逐渐呈现出新的发展特征和态势,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最为突出问题。如何在新的社会形势下,重新审视和研究我国群体性事件发展的这些新态势,对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和社会治理体系的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发展态势;社会治理 一、群体性事件概念内涵

对于什么是群体性事件,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并未达成一致:部分汉译西方社会学著作一般将其称为集群行为”“集合行为等,我国台湾地区学者则称之为群众事件”“聚众活动等。从我国社会来看,由于受我国政治环境和经济社会因素的影响,群体性事件在不同发展阶段呈现出了不同的表现形式,因此群体性事件的称谓也经历了不同阶段的变化。群体性事件是我国特殊社会环境下的一个政治术语,最早出现在一些官方文件中,但没有给出明确定义。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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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50年代初至70年代末,我们通常将其称之为群众闹事”“聚众闹事,从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称为突发事件”“治安突发事件”“突发性治安事件等,发展到90年代中后期,我们又将其称之为紧急治安事件,强调事件发生后处置的紧急性,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人民内部矛盾的新变化,我们又将其改称为群体性事件”“群体性突发事件。对此,国内学者和相关机构从不同角度进行了不同的定义。

本文采用中国行政理学会课题组对群体性事件的定义,我国转型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是指在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因人民内部矛盾而引发,或因人民内部矛盾处理不当而积累、激发,由部分公众参与,有一定组织和目的,采取围堵党政机关、静坐请愿、阻塞交通、集会、聚众闹事、群体上访等行为,并对政府管理社会秩序造成影响甚至使一定范围内陷入一定强度对峙状态的群体性事件。该定义从社会转型的客观现实出发,认为群体性突发事件是各种利益主体、社会主体之间各种矛盾、摩擦和冲突的出现或过激表现。 二、我国群体性事件新的发展态势

信息化条件下,随着信息传播速度的日益加快、传播渠道的不断拓宽,我国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频率不断增加。在经济社会不断快速发展的同时,各种潜藏的社会矛盾却随着利益关系的调整逐步显现出来,导致社会矛盾和冲突频发,群体性事件也一再发生,群体性事件的数量呈现总量上升、规模扩大、手段激烈、调控困难、社会影响大等趋势,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最为突出的问题。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

(一)群体性事件的频次从偶发性转向密集性,呈现高频次、大规模和常态化的趋向 群体性事件日益频繁发生,成为社会生活的新常态。从规模方面看,随着群体性事件发生数量、频次的增多,事件影响范围和持续周期也呈现出延长的趋势。从影响范围来看,群体性事件几乎涵盖了城市和农村、一般的企业组织和政府机关、学校社区等各种地区、各个领域和行业,波及全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尤其是2010年以来,超大规模的跨区域、跨行业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参与人数从几百人到几千人甚至是上万人。可见,我国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频次之高、规模之大、影响之广。

(二)群体性事件的组织性、暴力性、对抗性和危害程度显著增强

从早期的群体性事件来看,其行为方式以较平和、被动的参与居多,且大多采用集体上访、滞留在相关职能部门办公场所前贴标语、拉横幅、静坐、示威等非暴力手段,情绪和对抗程度比较缓和。而近几年的一些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则明显表现出激烈的社会对抗情绪,采取非法集会游行、堵塞道路、武装械斗、冲击党政机关、殴打工作人员、毁坏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聚众打砸抢烧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例如,2008年发生在贵州瓮安的“6.28”打砸抢烧事件,一些不明原委的群众在当地不法分子和黑恶势力的鼓动下,损毁出警车辆42辆,烧毁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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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160多间,打伤政府工作人员和警察150多人,直接影响到当地社会的稳定,造成了极为负面的社会影响。

(三)群体性事件的波动方式多元化,震动频度增大,连带效应明显

首先,群体性事件的参与主体和涉及内容多元。近几年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涉及行业领域较多,参与的人员复杂,职业多样,身份各异。由于参与人员类型复杂,因而影响区域和诉求内容也多种多样,从涉及区域看,从城市到农村、从沿海到内陆、从经济发达地区到经济欠发达地区,内容涉及社会维权、纠纷、泄愤等类型,牵一发而动全身,影响广泛。其次,群体性事件参与者表达诉求的形式多元。群体性事件由于涉及不同利益群体,聚集效應明显。群体性事件中的参与者为达到解决问题或取得某种利益的目的,专门选择能制造影响的地方聚众闹事。这些维权方式不仅严重干扰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影响。

针对群体性事件发展呈现的新的发展态势,探讨如何通过顶层制度设计社会法制构建、民意诉求回应和政府对群体性事件的有效治理,是多元社会治理体系构建的重点和难点,值得深入思考。

【参考文献】

[1] 中国行政理学会课题组.中国转型期群体性突发事件对策研究[M].北京:学苑出版社,2003.

[2] 向德平、陈琦.社会转型时期群体性事件研究[J].社会科学研究2003.

[3] 陈志宏,《武警部队参与群体性事件处置研究[D],中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11.10.

[4] 林维业,《胡关禄新时期群体性事件研究[A],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 作者简介:怀文娟,武警警官学院部队管理系,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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