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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
1846-1863年间。
一个多世纪前的纽约,腐败政客用见不得人的龌龊手段争夺着这个城市的官方领导权;而在曼哈顿岛五分区、包里区、天堂广场一带,爱尔兰移民的黑帮组织“死兔党”和“本地党”则明目张胆地以武力争夺着地盘和一切可以占有的东西……
“死兔党”的老帮主普瑞斯特·维伦(连恩·尼森)被“本地人党”的头儿、“屠夫”比尔·普尔(丹尼尔·戴-刘易斯)乾掉,死者年轻的儿子阿姆斯特丹·维伦(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继承了首领的位置。当然,他上任后的第一桩“买卖”就是杀死比尔替父亲报仇。然而,帮派之间历时数年的争斗使得其间的孰是孰非已经纠缠不清,“屠夫”比尔又真的是个冷血凶残、杀人不眨眼的屠夫,这些都让阿姆斯特丹的复仇计划困难重重。
结识女贼珍妮·埃佛迪安(卡梅伦·迪雅兹)似乎让事情出现了转机,她的帮助给了阿姆斯特丹新的希望,而且两人在互相的合作、利用中渐渐坠入了爱河——谁知道这对于复仇之路究竟是福还是祸呢……
影评:《纽约黑帮》:一个国家的诞生
看完《纽约黑帮》,我是挺震惊的。倒不是因为电影本身有多么震撼我,有倒是有,但还不至于那么强烈。我所震惊的是,1863年7月这件事是美国历史上的真实事件吗?对美国历史很不了解的我,颇有些怀疑斯科西斯同志是杜撰了一个那样的背景来说明他更具野心的意图。
当我查了有关资料后,才发现,原来银幕上那些故事基本上是历史事实,可能除了三个主角的名字外,其他一切都是都是曾经在纽约发生过的,甚至三位主角的原型,可能也是真有其人。至少,片中阿姆斯特丹的父亲,那位在片头“牺牲”了的“死兔党”领袖,在纽约历史上确实存在过,那场在他的党徒和“屠夫比尔”帮众之间的血腥械斗,也是纽约历史上一次着名的流血冲突。
关于1846年那场流血事件暂且先按下不表,单谈1863年夏天那场导致了曼哈顿地区死亡119人重伤306多人的全城暴动事件。如果这些数目对各位来说只能算是小CASE的话,那么一个比较数据就能让大家明白这一事件在纽约历史上的地位。事实上,发生在1863年7月13至7月16日这四天的暴动所致的市民伤亡“记录”,是直到最近的9.11事件才被“打破”的。
事情的起因,正如大家在片中看到而又不大明白的一样,是由“征兵”引起的,当然,这只是导火索,背后还有更为复杂的因素。历史上这一事件被称为“1863征兵暴动”(Draft Riots of 1863)。简而言之,就是征兵制度的严重不公平:新征兵命令规定,如果能出得起300美元,就能免于服役。要知道,300美元在当时恐怕相当于不止现在的3万美元;因此这一政策等于给予了富裕和特权阶层以兵役豁免权,而根本拿不出300美元的穷人们只好面临到南北战争前线作炮灰的命运。其中黑人和爱尔兰移民更惨,许多黑人被作为富人的顶替而参军,大多数爱尔兰青壮年男人刚到达纽约港,在发放居留证的同时,就被强制签署了“自愿服兵役”
书,并立马抛妻别子地被送去了前线!那年的7月13日星期一,长期积累的矛盾终于总爆发,被征到兵的人们开始了暴动,冲击一切公共机构,纽约街头顿时四处火起……与此同时,城内的极端种族主义也开始抬头,黑人成为首要人身攻击目标,不少黑人被乱棍打死或吊死并被“点天灯”……最后只有调用陆军步兵和海军炮舰才以极端的手段将暴动镇压下去。
这,就是《纽约黑帮》后半段的故事背景,并且所有场景都在该片中被马丁·斯科西斯以真实到残酷的镜头所再现。为什么老马要表现这样一个题材?记得当初在看预告片的时候,有一句画龙点睛的台词让我印象特别深刻:“美国,兴起于庙街之上!(America was born on street!)”“庙街”是港片中的一个称呼,大意是市井堂会堂口等。在没看电影,甚至在看完电影还没查资料之前,我对这句话是颇有点摸不着头脑的。作为影片历史背景的1846至1863期间,美国早已独立,何来再次“出生”的可能?后来我才明白,原来老马这里所用的“美国”一词并不是指主权意义上的国家,而是指一个统一了的、具有现代民主特征的现代美国,确切的说,是一个融许多民族、多思想和平共处的具备相对完善民主制度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在他看来,独立战争之前的美国,尽管有成形的政治制度,因为并没有得到贯彻实行,尤其是严重的不平等和缺乏社会宽容,还算不上是一个融合(united)了的国家。对老马来说,1863年乃至整个南北战争结束之后开始的以社会融合为特征的真正民主化时期,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美国诞生时期。从这个意义上说,老马一点都不反美,恰恰相反,他对以“宽容”为基本要素的现代民主制度推崇倍至,在《纽约黑帮》中他要做的,就是将人们基于各种理由的相互仇恨乃至流血冲突以戏剧化的手法推至极致,从而发出天问一般的“这样做究竟是否值得”以及引导人们思考“有没有别的更好的解决矛盾冲突的办法”。
如果我们清楚老马以往影片的类型与风格特征的话,就会明白为什么老马要对《纽约黑帮》倾注那么大的心血。老马以往的作品,无论是黑社会题材的《好家伙》《赌城风云》,(古/今)社会题材的手机电影《纯真年代》《出租车司机》《愤怒的公牛》《恐怖角》等等,多是以社会不同层次,其中又以社会底层或非正常层次的人物为主人公,描绘、探索不同时代背景对个人生活、思想、行为的影响。有人称老马为“电影社会学家”,意指在他的电影中,总是以直观冷静的笔调揭示赤裸裸的社会真实。但在老马以往的电影中,社会压力下人性的张扬与扭曲是他关注的重点,论到对社会总体价值的批判,其实并不多。因此可以说,《纽约黑帮》是老马第一次将整个社会历史时代的全景作为电影的主角来对待,也是他第一次将其电影的主题从人性剖析转向直接的社会剖析。
显然,这样做有很大的风险,也难怪老马筹备这一电影实际上达30年之久。但是,即使他经过了这么长的构思与积淀,也经过电影拍摄过程当中的种种磨难,就电影本身而言,人们是很难把握老马的真正意图的。因为,整部电影实在是拍得比较凌乱。首先,关于阿姆斯特丹向“屠夫比尔”复仇这一故事本身,就有很多可争议之处,许多地方难以自圆其说。且不说人物心理转变的随机性,单是讲故事,老马在一些地方就没法给观众以完美的交代,如观众们可能比较迷糊,一向精明的比尔如何轻易地就双人小游戏让阿姆斯特丹加入了他的帮派,更让人不明白的是,看起来无甚建树(实际上也根本没做什么)的阿姆斯特丹如何就让比尔那么器重?其次,即使这两人的关系能被老马解释清楚,观众们要在电影中饶有兴致地跟随导演的意图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可能是老马太急于想表现那个时代的真实社会现实,整部影片中贯穿着大量的脱离人物的社会状态描述,这一方面使得阿姆斯特丹和比尔这两条线很难融合起来,另一方面更为整个故事的流畅性增添了麻烦。
其实老马讲故事的能力是不容怀疑的,他是完全有能力把这个故事讲好的。即使在被评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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