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

2022-04-08 11:41:45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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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

存额调整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穗公积金中心[2005]4 【发布部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05.04.04 【实施日期】2005.04.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工作的通知

(穗公积金中心〔20054号)



广州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规定,自200571日起,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

调整工作安排在20054月至6月进行。200571日至2006630日,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核定后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缴存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调整范围

1. 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都要参加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缴存额的调整。 1 / 2










2. 调整前处于欠缴状态的单位,或上一年度经批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但经济效益未

见好转的单位,须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降低比例或缓缴的审批手续。

3. 申请2005年度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再进行缴存额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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