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刑法

2022-04-09 23:29:14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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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刑法
《美国刑法》读后感

中国刑法学界近些年来出版的专著真可谓名副其实的汗牛充栋,其涉猎的广度和累积起来达到的“厚度”令人瞠目结舌,但真正有思想深度的并不多。这些专著大多是就某一个专门问题的从历史渊源到各国刑法比较研究到主要问题再解决方案研究范式,材料汇编痕迹严重,真正个人著述的成分并不多,真正有高度思想性和学术深度的个人著述就更少了。然而储槐植先生的一系列著述堪称学界学习的榜样,《美国刑法》仅是其中之一。

储先生是中国刑法学界共认的最具有学者风范,最善于学术创新的思想者,在《刑事一体化》自序中有这样一段话:“人们说,对于一个学者应当问他‘你有什么贡献’。如果有人问我这种问题,答曰:未必能称‘贡献’,也许可以说三点:一是通过研究美国刑法,总结出英美刑法呈现双层次犯罪构成理论结构,罪本体要件(犯罪行为和犯罪心态)和责任充足条件”,在本书中印象最深的是以下内容:

1.英美法理论思维的逻辑起点是经验经验往往包含理论一时难以说明的真理成分),价值目标是实用(这样的目标容易达成共识,但可能缺乏深入探讨的推动力)大陆法理论思维的逻辑起点是概念(概念本身即为理性认识的成果)价值目标是完善(此目标难以达成共识,但留有充分讨论的余地)。各有特点,很难论说短长。英美法系见长于运作能力,反映在刑罚制度不断创新上;大陆法系见长于想象能力,表现在犯罪构成理论的丰富多彩方面。——二版前言,4页。

2.犯罪构成的要件(成份)相同,但犯罪要件的结构未必相同。犯罪要件的组合方式,即犯罪要作结构式,也可称为“犯罪构成模式”。当今世界大致有三类犯罪构成模式。一类是适应阶级专政需要,静态反映“犯罪规格”的平面整合结构式,如原苏联自20世纪30年代前后开始形成的犯罪构成体系。另一类是责任范围逐步收缩(排除合法、排除无责)反映“定罪过程”的三元犯罪结构式,如德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当今通行的模式。第三类是美国刑法犯罪要件呈双层次结构,即犯罪构成双层模式。这种模式体现控辩双方对等活动,蕴含刑法的维护秩序和保障人权两大功能,表明“定罪过程”的公正性价值定向。——二版前言,4-5页。

3美国刑法犯罪构成双层模式包括两个层次,第一层次——犯罪本体要件:1)犯罪行为,2)犯罪心态。第二层次——责任充足条件:诸种合法辩护的排除。犯罪本体要件,是种种具体罪行的抽象,形成行为样态,体现国家意志和权力,发挥规范行为和保护公共利益的形法功能。责任充足条件,是诉讼活动中辩护理由的总结上升为实体范畴,体现国家权力自我约束机制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刑法功能。——二版前言,5页。

4美国刑罚体现的功能利性有两层含义:一是刑事司法自由裁量权限宽泛,主要反映之一在理与法冲突时司法人员有合理调节的可能。„„另一层含义是刑罚为控制犯罪这一功利目的服务„„1.严格责任制度的确立。2.刑罚结构(刑罚结构指刑种组合形式)3.刑罚方法和适用制度不断变革。4.刑罚功利性最突出体现在量刑制度的改革方面。——二版前言,7-8页。

5.功利与公正的关系是:没有功利,公正无所依存;没有公正,功利必成公害。„„刑罚制度本身很难不成制约刑罚权发动,只能依靠犯罪构成。法定犯罪构成的合理和正确便成为了从刑法内部保证刑罚功利适度的根据。换言之,罪构成侧重体现刑法的公正性。刑遏制罪,体现刑法的功利;罪制约刑,体现刑


法的公正。这就是刑法的功利与公正结合。——二版前言,9-10

6.法人犯罪与共同犯罪的区别:1)共同犯罪这个“集体”是非法组成的,法人犯罪这个“集体”(法人)是合法组成的。2)共同犯罪这个集体中的成员都有犯罪意图和相关的犯罪行为,法人犯罪这个集体中的成员未必都有犯罪意图和相关的犯罪行为,法人犯罪通常是法人代理人(经理或其他有关职员)干的,而企业股东(法人的主要成员)往往是不知情的。——39页。

7.美国在法律上和学术界关于因果关系的公认理论是“法定原因”legal cause)学说。所谓法定原因,简要说来就是具有法律意义的原因才是刑事责任的基础。这个概念的基本意思,是行为人所实施的导致法律保护的他人利益受到侵害,法律认为行为人应当负责的行为就是法定原因。美国刑法因果关系理论总体而言,其主要特点是注重实用的双层次原因学说。所谓双层次原因,就是把原因分为两层:第一层是“事实原因”cause in fact第二层是法律原因”cause in law。——45页。

8.在防卫住宅时使用暴力的限制应小于防卫一般财产,这是因为“防卫庇护生命的住宅同防卫生命一样重要”。正如一个人不能用致命暴力来保护他的财产免受非法侵犯或盗窃一样,也不能用足以致命的器械来预防其财产免受非法侵犯或盗窃。——91页。

9.一般认为,被害人同意(consent of the victim)不能作为犯罪人进行合法辩护的理由。因为犯罪行为直接或者间接地侵犯了公众利益,不能私下了结。《美国刑法》中,我们看到的是完全不同于欧陆刑法的立法追求和价值取向。于受到皮尔士、詹姆斯、杜威等实用主义哲学家思想的深刻影响,美国的法律度也深深打上了实用主义的烙印。在刑法理论上,其具有很强的功利性,同司法实践的联系也更为紧密。例如,就美国刑法关于犯罪构成理论来说,采用的是犯罪本体要件和责任充足要件的双层次犯罪构成模式。不同于欧陆刑法理论的三阶段层层递进、责任范围逐步收缩的犯罪构成模式。 储先生的《美国刑法》带领我们以一个学人的眼光在美国刑法那片并不熟悉的土地上巡视、漫步过之后,我们所能获得的可能并不是一项具体的制度也不是大刀阔斧取舍的勇气,更多的是凭借一种与自己截然不同的制度的了解,以增加对自己的了解。正如张明楷教授所言:“只了解一个国家的人,实际上一个国家也不了解,因为不考察一个国家与其他国家的区别,是不可能真正了解这个国家的。梁根林教授也指出:“刑法学人应破除教条主义的思维模式的禁锢,多一点实践的关怀;少一点坐而论道,多一点人文的品格;少一点矫揉造作,多一点对问题的科学态度;少一点对主义的僵化理解,多一点操作性的设计一点空洞的思辨;多一点世界主义的眼光,少一点中国特色的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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