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咏比赛规则

2022-12-07 10:03:32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歌咏比赛规则》,欢迎阅读!
比赛规则,歌咏
附件一

歌咏比赛规则

1、比赛主题:歌唱祖国,歌颂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能够反映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参赛歌曲要求必须符合上述要求,内容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形式清新活泼。

2、比赛分为合唱组和独唱组。 3、合唱组比赛:

1)各院(系)选派一支代表队参加全校的比赛,代表队人数在80-100人之间,代表队的成员,包括领唱、指挥、朗诵,必须是本院(系)学生。超出规定人数的,总分将扣除0.1分。报名截止时间为1130日,比赛时间为126日下午3时。

2)演唱曲目为两首,要根据歌曲内容,进行演唱艺术理,音准节奏达到一定水平,要求层次分明、配合默契。合唱队员精神面貌积极向上,队形可做艺术处理,不能增加舞蹈辅助表演内容。

3)比赛采用10分制,具体评分标准为:

精神风貌1分;歌曲难度1分;指挥1分;音准节奏1分; 艺术处理2分;声部处理2分;演出总体效果2分。 4)记分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余分数相加的平均值则为最后得分。如果两队最后得分相同,则比较最高分和次高分,分数高者居前。

5)比赛现场评分和报分,根据各院系代表队的得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优秀奖若干;颁发奖状和奖金。比赛结束后举行颁奖仪式。


6)比赛的顺序由抽签产生。 4、独唱组比赛:

1分美声、民族类唱法和通俗类唱法两组进行。以院(系)为单位选报歌手(名额分配:经管计算机国教、工艺各4人;机电、电气、化工、食工、法政各3人;其它院系各2人)参加预赛;设立新生组,每院(系)可另选一名2007级学生参加预赛;每名歌手演唱一首歌曲,伴奏自备。

2)比赛分为各院(系)选拔推荐、预赛和决赛三个阶段,报名截止时间为1126日,122日晚7时预赛,1257时决赛。选手参加比赛的顺序由抽签产生。

3)评分采用10分制,评分标准为:仪表风貌1分,音准节奏2分,艺术处理(动作编排)2分,歌曲难度2分,总体效3分。决赛将现场报分。

4)记分办法:同上。

5)奖项设置:美声、民族类: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若干;通俗类: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优秀奖若干;另设新人奖若干;颁发证书和奖品,比赛结束后将举行发奖仪式。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e624cff7ba0d4a7302763ace.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