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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政策
一、“雨露计划”补助对象。扶贫助学补助对象是全县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是指经精准识别进入建档立卡数据库的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是指脱贫不稳定户、边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减缩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子女户口已迁出的脱贫户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主要是指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
二、“雨露计划”补助条件。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在校参加全日制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
三、“雨露计划”补助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四、“雨露计划”补助标准。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分春季、秋季两个学期进行补助,每学期补助1500元。
五、“雨露计划”扶持期限。脱贫户家庭子女(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均可享受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第一次得到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后,其子女在校学习期间持续享受扶持政策。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六、“雨露计划”资金来源。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所需资金,由各地根据当地需求,从砍块到县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
七、“雨露计划”补助程序。主要分为新生申请、资质审核、公示公告、直补到户、录入系统五步。
1.新生申请。建档立卡脱贫户(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学生于入学当年向县扶贫办提交资助申请,填写申请表。扶贫办进行登记备案,并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学生申请时应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籍证明。除新生外其他学年的学生无特殊情况不用申报。(注:新生申请时间以文件为主)
2.资质审核。县扶贫办自行到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查询”“贫困学生查询”中下载生成补助对象参考名单。县扶贫办结合当地教育、人社等部门的学籍信息系统和实际入学情况对学生资质进行复核,确定拟补助学生名单。复核中重点关注三类对象:一是新入学或新纳入的系统未录入的学生;二是已经毕业(或缀学)系统未标注的学生;三是学历(或学制)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本科生不得做为发放对象。
3.公示公告。审核通过的拟补助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要在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
件的补助对象,经查实后由县扶贫办核准后取消补助对象资格。公示无异议后,县扶贫办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告。
4.直补到户。补助采取生源地补助方式进行。公告后,县扶贫办通过支农惠民“一卡(折)通”直接将补助资金发放到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
5.录入系统。县扶贫办及时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功能中新建“雨露计划”子项目,将已获得补助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与该项目相关联,填报受益学生详细信息,据实录入补助资金,实现“雨露计划”实施情况查询、统计。
八、补助工作时限。春季学生补助7月15日前直补到户,7月20日录入系统;秋季学生补助12月10日前直补到户,12月15日录入系统。(注:补助时限和录入系统时间以文件为主)
政策咨询:县扶贫办王玉国,电话(略);顾永发,电话(略);刘申荣,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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