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法学文化对中国法律近代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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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法学文化对中国法律近代化的影响

作者:李真

来源:《法制博览》2015年第12

摘要:在中国法律近代化过程中,法国作为法制开化较早的西方国家,其法学文化在中国的传播对中国法律的近代化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这种影响所依靠的人员从传教士到先进知识分子、留学生再到后来形成常态的模式,通过对法国法学翻译、再版、学习借鉴和不断渗透,在范围上不断拓展,内容上走向多元,本文通过对法国法学学术翻译事业的剖析,力图为我国法治近代化建设提出建议。

关键词:中国;法律近代化;法国;法学文化

中图分类号:D9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535-0252-01

作者简介:李真(1989-),女,汉族,北京人,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法学理论业,研究方向:法律史。

一、近代法国法学文化在中国的传播 (一)清末法学学术概况

清末在内忧外患与巨大的文化冲击压力之下,中国知识分子开始寻求救国图强之路。洋务派创办新式学堂、设立译馆、翻译西书,这其中法国传教士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严复、康有为、梁启超等维新派也翻译出一大批和法国有关的政治法律书籍,其中包括严复译本的《法意》,汪贡夫翻译的《地方自治论》,金季译述的《法国宪法释义》等。庚子之变后,清政府派沈家本、伍廷芳等进行修律,这一时期先后译出的有《法兰西刑法》、《法兰西印刷律》、《法国民法》、《法国刑事诉讼法》、《法国民法总则条文》、《法国民法失踪条文》、《法国民法亲属条文》等大量的法国法律学术作品。 (二)民国法学学术概况

19121949的三十多年间,中国迎来了法国法律学术作品传入的高峰,法学译著开始呈现多元而复杂的局面。译著作品涉及宪法、法哲学法律史等各领域,译著中比较重要的要属法国学者狄骥的《宪法学》、《宪法精义》和《拿破仑以来私法的普通变迁》,法国学者毛利思·乌利五(今译莫里斯·奥里乌)的《宪法学精义》(钱九威译述,上海法学编译社出版),19308月初版的《法理学大纲》对法哲学的五大流派进行了详细介绍。从译者的角度回顾中法法律文化交流,近代留法学生逐渐成为译书的骨干力量。比较著名的是法学家梅仲协和王伯琦,他们对狄骥的《宪法精义》和约斯兰(今译路易·若斯兰)的《权力相对论》进行了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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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改革时代的法学学术概况

改革时期,我国开始博采各国法律之长,法国法学在中国的传播进入繁盛期。商务印书馆汉译名著系列再版中,有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摩莱里的《自然法典》,德萨米的《公有法典》,以迭明朗善译的《摩奴法典》等等,同时,法国学者的作品在很长时间内都成法学界引述率甚高的重要著作,有布律尔的《法律社会学》,罗迪瑛的《比较法导论》,达维德的《当代主要法律体系》和达维的《英国法和法国法》。辽海出版社整理的法国公法与公共行政法名著译丛出版,法律出版社整理的法国现代法学名著译丛出版,这其中包括了很多法国作者的著作。

二、法国法学文化对中国法律近代化的影响

显而易见在中国法律近代化的过程中,法国法学学术文化始终贯穿,从中我们寻找出法国法学文化与中国法律近代化的关联,从而更为深入地、全方位地反思中国法治的现状和未来。 (一)由单一引进到百花齐放

清末严复等先进知识分子对于法国法学作品的第一次引进,内容和形式都较为单一,例如孟德斯鸠的《法意》和马赛的《地方自治论》,都是凭借译者自身理解的直译,起初传入中国的法国法学著作并不成体系。随着帝制的终结与民主化进程的推进,民国时期呈现出法国著作在中国百花齐放的局面。在宪法理论、宪政专论、法典汇编、法哲学法律史、行政法、国际法等方面都有翻译成果呈现,这其中,许多法国法律学者也开始走进中国人的视野,狄骥、莫里斯·奥里乌、路易·若斯兰等,他们在法治上的理论思想逐渐影响着国人对于民主、自由、平等的深思,对法律多元化的探索,直接影响到建国后乃至今日对法律移植的全面把握。 (二)从单纯译介到融会贯通

翻阅百年译著史我们发现,清末沈家本、严复时期的译介在方式上较为简单,在法治立场上还保留着清王朝固有的保守,还不具备法学方面的纯粹学术,清末对于法国学术作品的单纯译介学术不严谨、译名不规范、译词不统一等问题,使得法学学术在这一时期基本停滞。民国时期开始了将移植来的法律与本国国情结合,融会贯通,所谓的民主、共和、宪法异常重要,这些词汇在当时的中国语境中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因此译介的法国法学著作中以权利为题目的,论述宪政理念的、传播宪法理论的著作得到了追捧,中华民国设立全新的六法体系,打破传统中华法系,使得自由平等观念成为中国近代法律发展史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元素。 (三)从政治制约到自由发展

百年过程中,中国法学远远滞后于改革时代的主流思潮,深受政治意识形态的制约,这是显而易见的。在引进法国法学著作的同时,由于政治环境等多方因素的影响而不能自由传播的例子比比皆是,而中国法治的发展应该是也必须是在学习借鉴的基础上自由发展的,总的来看,今日中国之法治事业仍然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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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许明龙.论法的精神[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5. [2]刘毅.他山的石头[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6.

[3]臧晓冰.探寻孟德斯鸠的法的精神”[C].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34. [4]田涛,李怀祝.清末翻译外国法学书籍评述[J].中外法学2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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