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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关于开展2011年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通知
信息管理系、基础课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通知》(湘教通〔2011〕48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院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课堂教学工作,引导广大教师不断提升课堂教学能力与水平,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决定将在本学期开展大学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两个课程组的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现将本次竞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院教龄满三年、近两年年度考核和课程教学考核合格、承担普通本专科大学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课程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
二、竞赛内容
由参赛教师自主选定所授课程的一定教学内容,结合我院学生实际情况,自主设计授课思路,撰写教案,并具体实施课堂教学,经学院专家评审,综合评定获奖人选及等次。竞赛重点考察参赛教师是否正确运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新理念、新要求设计教学思路,并按照规范的格式及要求撰写教案;是否准确把握所授课程及教材的主要内容、重点和难点,并及时将相关学科专业的新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是否按照既定教学目标和学生认知规律,合理处理教学内容和教学资源,科学选择和运用教学策略、方法组织课堂教学;是否正确运用各类教学设备等手段辅助教学,有效调控课堂和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积极性等。
三、竞赛组织
(一)成立教学竞赛领导机构 学院成立教学竞赛领导小组 组 长:樊晓平
副组长:王颖梅、刘钟理、杨成杰 成 员:田梦飞、谢琼、吴建国 秘 书:刘中红、刘莹
教学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教务处。
信管系、基础课部分别成立以系部主任为组长,系副主任、各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为成员的系部教学竞赛工作小组,负责组织系部教师的初赛工作。
(二)竞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步骤进行。初赛以学院信管系、基础课部为单位组织进行,由系部教学竞赛工作小组进行评审。复赛与决赛由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组委会组织进行。
(三)复赛与决赛。在初赛的基础上,按竞赛设置的组别及名额分别推选教师参加复赛。每门课程专任教师在本学期15人以下的推荐1名,15人以上的推荐2名。
(四)竞赛授课班级为参赛教师授课自然班级,授课时间为45分钟。 四、竞赛时间
(一)初赛:2011年10月20日―10月31日。
信管系、基础课部于11月1日以前将竞赛结果报教务处。 (二)复赛与决赛:2011年12月(具体地点和日期另行通知) 五、竞赛奖项
(一)初赛奖项及等级设置。初赛奖项分大学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课程组分别设个人奖。个人奖分为三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初赛奖项名额分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三)初赛奖项奖金设置。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四)学院对获奖名单公示三天。
201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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