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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业 健 康 公 告 栏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 总经理的职责
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 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 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
求。
4、 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 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
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 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 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 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 企业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 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 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 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 直接领导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5、 组织对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
和处罚。
6、 经常检查公司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 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技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 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 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企业技术部门的职责
1、 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 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 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 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 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 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 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 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 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 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 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 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五、 分场主任职责
1、 把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 组织对本厂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 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 定期组织本厂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 对本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六、员工职责
1、 遵守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 参加企业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和职业健康检查。
高温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进入岗位职业危害防护必须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
2、熟悉掌握本岗位职业病危害的特性、危害后果、预防和应急措施。
3、作业前,应提前喝或吃防暑降温药物。
4、作业中应适当的补充水量(如:矿泉水、加入盐的热水)或预防中暑的冰棍、冰块及绿豆汤,以防止出现中暑现象。
5、暑期生产岗位中,应做好作业时间的轮换,连续高温工作时间不能超出20分钟。
6、 工作中,应加强防暑降温设备、设施(风机、电扇、空调)的性能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7、岗作业中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身体如有不适及时汇报,不准班中带病作业或饮酒后作业。 8、对长时间在高温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噪声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进入岗位职业危害防护必须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
2、熟悉掌握本岗位职业病危害的特性、危害后果、预防和应急措施。
3、噪声岗位作业时,应佩戴耳塞或耳罩,以防噪声危害。
4、从事易产生噪声的作业时,应尽量采取木料、胶皮等铺垫措施,来降低噪声危害。
5、工作中,应加强降噪设施的性能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6、岗作业中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身体如有不适及时汇报,不准班中带病作业或饮酒后作业。 7、对长时间在噪声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一氧化碳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岗位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坚守岗位,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生产现场及所属设备、管道经常保持无积水,无油垢,无灰尘,不跑、冒、滴、漏,做到文明清洁生产。 3、应经常性的对现场进行一氧化碳浓度的监测4、特殊设备内部作业时,应取样进行一氧化碳、氧气含量分析,取样时间不得早于进塔(器)或动火前30分钟。作业中应根据情况经常进行测定。
5、进入岗位后要认真对岗位配置的通风设施进行检查,确认通风设施正常运转时,方可进行岗位操作。 6、生产现场严禁吸烟、饮水、就餐。吸烟、饮水、就餐必须在无污染源的值班室进行、并认真对面部及手
3、 按时领取、及时更换并正确使用、配戴职业病防护用品。 4、 发现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出现问题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5、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1、我公司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检查和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2、我公司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岗位津贴、工伤保险等)等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务派遣人员。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我公司应及时按照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3、我公司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使劳动者知悉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掌握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方法及相关警示标识的含义,并经书面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我公司按照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书面告知文件要留档备查。
5、我公司应当设置公告栏。在办公区域设置的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在工作场所设置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6、我公司应在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材料(产品)包装、贮存场所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7、 生产、使用有毒物品工作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生产、使用高毒、剧毒物品工作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线设在生产、使用有毒物品的车间周围外缘不少于30cm处,警示线宽度不少于10cm。
8、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除设置警示标识外,还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9、告知卡和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宣传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预防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
二、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法律规范等要求、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职业卫生宣教培训计划,提供相应资源保证。做好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记录,建立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培训档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职业卫生宣教培训计划。
2、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
3、劳动者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年度职业卫生宣传培训一览表。 4、年度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总结。 三、职业卫生宣传
1、利用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宣传。
2、部门分厂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报阅读、现场岗位职业病危害讲解以及职业病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卫生宣传。 四、职业卫生培训
1、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须参加经安监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并持证上岗。根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
2、凡入厂新工人、新调入人员、新分配的大中专学生、来厂实习人员,由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负责职业健康培训方准上岗工作。凡调换新岗位人员和
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要重新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方准上岗作业。
3、职业危害严重的岗位工作人员应经职业卫生领导小组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成绩应存档备查。
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等。 (2)单位目标、管理组织、实施措施及生产工艺基本情况。 (3)用人单位主要危险区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 (4)用人单位的各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5)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知识,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使用方法等。
部进行清洗后方可吸烟、饮水、就餐。
粉尘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进入岗位职业危害防护必须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
2、熟悉掌握本岗位职业病危害的特性、危害后果、预防和应急措施。 3、清理现场卫生时,应对地面进行洒水后在清扫,防治扬尘。
4、设备进行吹灰时,应佩戴防尘口罩,先用毛刷或扫帚把设备上的浮灰清理掉,再用风吹。 5、进行电焊作业时,应佩戴电焊帽,背对上风口作业,工作服、劳保鞋按规定穿戴,以免电焊烟尘及弧光紫外线的伤害。
6、在室内或空气不流通的部位进行电焊作业时,应设置通风设施(风机),并把所有的出入口、门、窗打开,确保空气的流通。
7、工作中,应加强通风设施性能的检查,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8、岗作业中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身体如有不适及时汇报,不准班中带病作业或饮酒后作业。 9、对长时间在粉尘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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