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2022-12-28 16:01:21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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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目的: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的保管及物资管理工作,严格其购置、保管、转移和处置手续,保证固定资产及办公易耗品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系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它

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其单位价值500元以上的,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包括保险柜、办公桌(含椅子)、会议桌(附椅子),文件柜、空调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碎纸机等

第二条 低值易耗品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价在500元以下的设备、工具、易损的经常更换的

配件。

第三条 公司固定资产由财务归口管理生产部仓库负责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办公用品由行政部负

管理

第四条 行政部应根据固定资产编号规则,对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粘贴标签,以利保管和盘点。

1.固定资产编号共由9位编码组成,如下图示:

年度 使用部门 类别 流水号

两位自然数组成0102,…99

一位英文字母代号如:AB 两位英文字母组成,如:XSCG 四位代表年份的数字,如:2013

2.代码及内容对应表

代码 CW XZ XS SC JS CG

内容 财务部 行政 销售 生产 技术部 采购部

代码 A B C D E F

内容 厂房及建筑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设备 其他设备

3. 使用部门无法区分的,归由行政部使用。

第五条 行政部配合财务部将各项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登记一览表》上登记,包括固定资产的购

置成本、购置日期、存放地点、保管部门(人员)维修以及资产处理等资料完整记录下来,以掌握各项资产异动状况。

第六条 生产部门应建立《设备能力及使用状况汇总表》,详列各项设备名称、厂牌、规格、适制产

品(适用范围)、数量、产量(负荷能力),取得日期、取得价格、耐用年限、使用状况,以掌握设备能力及使用状况,并作有效的运用及管制。

第七条 购入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核准后,财务部门方可安排资金,并

通知设备采购负责人实施采购。

第八条 低值易耗品的购入,由仓库根据库存情况,定期申购,总价值500元以内,由生产部负责

人批准,超过500元的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 办公用品由行政部每月月底盘点库存,根据日常消耗,列出采购清单,每月统一采购,总

价值500元以内的由行政部负责人批准,超过500元的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采购。

第十条 采购人员应货比多家,优选性价比高的商品,防止简单随意采购,采购商品时应向商家






索要发票、合格证明,售后服务卡等。

第十一条 所采购物品,固定资产移交使用部门保管,低值易耗品交仓库保管,办公用品由行政

登记入库。

第十二条 物品保管部门应根据物品明细表点收实物,无误后,办理验收手续,及时交财务报帐。 第十三条 财务部应根据发票、验收清单,进行审核,审核无误报,据实报销。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调出应填写《固定资产调出登记单》一式两份,使用部门和财务部各一份;固

定资产出售应与购入单位签订合同,标明单价、金额,并交财务留存,财务部根据收到的货款核减固定资产。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报废,先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写明报废原因,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送

财务,财务依据下帐核销。

第十六条 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须建立领用、调换登记手续,领用时应填写《低值易耗及办公

品登记表》,可调换的坚持以旧领新。

第十七条 低值易耗品报废,定期由仓管清理报生产部负责人审批,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核销。 第十八条 财务部应会同使用部门,对公司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每半年盘点一次。办

公用品每季度盘点一次。

第十九条 行政部应随时核查各使用部门现有的固定资产,以了解登记所载的名称、规格及数量是

否与实际相符,有无管理不善、无效使用或闲置等不良情况存在。若发现有异常或不良情况存在,应立即通知该使用部门请其改善,情况严重者应呈报总经理批示处理。

第二十条 行政部应会同使用部门,每年12月份订立《固定资产保养计划》(主要指设备),对

各项固定资产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保养及整修,报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 行政部应督促使用部门按《固定资产保养计划》实施保养。计划外的保养(整修),由

使用部门及时填写《固定资产维修申请单》向行政部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维修。

第二十二条 重要设备的维护,使用单位应派专人负责,严禁无证操作设备。

第二十三条 管理办法有规定的内容,若相关人员未遵照执行的,行政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

告、记过、辞退等处理。

第二十四条 制度行政部制定、修改与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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